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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辩词大赛·2006 征稿启事
提供新闻线索 首届全国律师辩词大赛冠名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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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早报》 《中国律师》杂志 2005-12-19 刊:010-8477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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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早报》《中国律师》杂志联合推出首届全国律师辩词大赛,欢迎全国律师踊跃参加!凡参赛律师请仔细阅读“中国律师辩词大赛· 2006”评奖细则、征稿启事、参赛合同,认真填写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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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宗旨

为了认真落实司法部提出的“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宣传律师为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所作的贡献,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的要求,中国律师杂志与法制早报联合推出“首届全国律师辩词大赛”(中国律师辩词大赛· 2006 ),面向全国有奖征集作品,欢迎律师踊跃参加。

二、征稿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业的律师

三、征稿要求:

1. 内容: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提交并已正式宣读的辩护词、代理词。

2. 规格:作品统一用A4纸打印。(具体格式见中国律师网、法制早报网)

3. 个人资料:①来稿请附作者 200 字以内个人简介一份;②辩词正文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邮编、通讯地址、电话;③参赛者必须用真实姓名并附上作者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律师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四、征稿须知:

1. 投稿可用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如为打印稿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本,稿件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2. 对所提供的辩词,作者必须保证其原创性,由此引起的任何版权纠纷,与本报社无关。

3. 对于所提供的辩词,本报社仅提供刊登平台,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稿费。

4. 本次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参赛律师提供的辩词,进行大赛的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出版和发行相关资料和刊物。主办单位享有本次所有作品的展出权、出版权、宣传权,作者投稿视为遵守此条款。

5. 律师须事先通知当事人,并经当事人许可,方可向本报投稿作为参赛作品。若事先未通知当事人或当事人不同意公开发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律师自行承担。

6. 费用:参赛作品由组委会统一登记建档,大赛不收取参赛费。

7. 待遇:①获奖及入选作品结集出版;②获奖作者可获得由中国律师杂志和法制早报颁发的荣誉证书。

五、评奖规则:

将由本次大赛组委会组织法学家、著名律师、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三组,每一组设:

( 1 )一等奖: 3 名;

( 2 )二等奖: 5 名;

( 3 )三等奖: 10 名;

( 4 )单项奖:

最佳法理奖 1 名

最佳辩采奖 1 名

最佳文采奖 1 名

七、征稿时间: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八、投稿地址:

来稿请寄:北京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法制日报社院内 《法制早报》律政周刊 杜福海 收

邮编: 100102

电 话: 010-64735588-6165

传 真: 010-64728105

E-mail :lenews@vip.sina.com

作品展示请登陆法制早报网站:

http://www.chinalegalnew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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