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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 被工商开出20多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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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荣 张继婷 本报记者 严宏胜 2006-09-18 刊:010-64735588-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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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车身喷有“ 12315 ”标志的湖北仙桃市工商局执法车堵住了新华书业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业)营业厅的大门,几名执法人员带着一名律师和一群民工来到新华书业营业厅,大喊大叫,营业厅被迫关门停业。

执法:不穿制服也不出示证件

这一幕发生在 2005 年 12 月 1 日。

仙桃新华书业江总经理对记者说:“ 2005 年 11 月 30 日,一伙人突然来到我们新华书业卖场,他们既没有穿制服,也没有主动出示执法证,就强行将我们的物品装箱,我们值班经理拔打 110 报警后,才有人亮出工商执法证。值班经理恳请工商执法人员协调处理此事,但工商局的一位执法干部说,‘我们是来执法的,不是来服务的,不管有没有问题,先封起来没收带走,至少罚款 10 万,态度好,出个三千五千就行。谁跟你们协商?'”

当值班经理问这位干部,你们既然执法,为什么不穿制服时,这位干部理直气壮地说:“穿什么都可以执法!”

2006 年 1 月 24 日,仙桃市工商局以新华书业涉嫌擅自解冻、转移封存财物为由做出了仙工商处告〔 2006 〕 11 号行政拟罚款 25000 元。

正月初十,新华书业董事长在仙桃市文化部门领导陪同下,带着价值千元的烟,到仙桃市工商局长办公室协调,希望借此消除隔阂。 3 月 3 日,仙桃市工商局以新华书业擅自解冻封存物品为由,作出了仙工商处字〔 2006 〕 2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 15000 元。

新华书业对此处罚决定不服,在收到行政处罚书的第二天,向仙桃市工商局申请听证。仙桃工商局法制科一左姓干部说:“我们在一个星期内通知你们旁听听证。”不久这位左姓干部和另一位法制科负责人到书业告知:“企业罚款在 50000 元以上才能举行听证,你们罚款 15000 元,不够听证。”

罚款:

6 年开出 20 多万元

据仙桃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的罗局长介绍: 2005 年 11 月,接到举报称仙桃市新华书业有人卖盗版图书,遂派执法人员万某等到新华书业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新华书业卖场小神童玩具专柜销售没有中文标注产地的儿童玩具,当即准备对涉案物品予以扣留。新华书业工作人员不配合,后来在 110 民警的配合下,我们对涉案物品采取了就地封存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将这些货物装箱,因现场秩序混乱,没来得及贴封条。

新华书业卖场江总经理气愤地对记者说,自 2001 年我们书店改制以来,仙桃市工商局对我们开出了 20 多万元的罚款,罚款成为执法的主要目的。

目前,全国的新华书店改制后,普遍存在亏损情况,如果都像仙桃工商局这样执法,书店又如何支撑得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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