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 盗版正在摧毁中国电影业 |
|||||||||
| 提供新闻线索 | 首届全国律师辩词大赛冠名赞助 | ||||||||
| 、广告联系《法制早报》律政专 | |||||||||
| 寻求法律服务 | |||||||||
| □(英)《金融时报》 马利德 2006-06-26 | 刊:010-64735588-6165 | ||||||||
| lzzk@vip.sina.com | |||||||||
移动用户 |
|||||||||
中国社科院报告称:“盗版电影从根本上损害了中国电影业的产能,其中,私营电影部门受到的打击最为严重。”
6 月 20 日 发布的一份调查显示:大多数中国电影业管理人士认为,占据中国电影市场 90% 以上份额的盗版电影,其市场份额短期内将有所扩大,而且未来也不太可能出现萎缩。 这份调查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中心代表美国电影协会进行的。后者是一个好莱坞的游说团体,也是美国电影业在全球的利益代表。 此项调查代表了美国电影协会这样一种尝试,即为该协会长期以来有关中国盗版电影规模和范围的说法加上一个中国面孔。美国电影协会认为,电影盗版正在摧毁中国本土电影行业,同时也损害着外国电影业的利益。 中国社科院报告称:“盗版电影从根本上损害了中国电影业的产能,其中,私营电影部门受到的打击最为严重。” 美国电影协会在中国等国家的工作往往会受到影响,因为人们感觉,这个好莱坞游说团体仅仅代表着资金雄厚、但无意建设当地市场的外国电影公司。 最近一项受美国电影协会委托进行的研究估计, 2005 年,盗版导致电影制作方在中国损失 27 亿美元,而中国电影业自身就承担了一半以上的损失。 该最新报告并没有提出类似的总体损失金额数据,因为这份报告是根据大约 100 名中国电影业高级管理人士对一份调查问卷的回答撰写的。 衡量盗版范围的指标之一,是中国 774 条注册在案的 DVD/CD 生产线,其年产能总计约为 27 亿张,远远超过 2003 年 3.53 亿张的官方销售数据。 报告称:“一些盗版 DVD 生产商,已经树立了自己的名气和品牌。” 除了本地生产的盗版光碟以外,消费者还可以买到进口的盗版光碟,并从互联网下载电影。 年轻电影观众的网络下载量迅速增加,其中多数是从免费电影网站下载的。这是盗版将继续盛行的一个主要原因。 报告表示,盗版光碟制造商主要集中在毗邻香港的广东省,其组织结构与有组织犯罪团伙类似。 报告称:“这些(犯罪组织的)首脑通常在中国大陆设立非法生产厂,而他们自己却身在境外,以免被捕。” 1996 年至 2005 年间,在执法部门搜缴的非法光碟中, 86% 是在广东省查获的。 中国对电影的严格限制(尽管需求巨大,但每年官方发布的外国电影仅在 20 部左右),以及销售非法光碟的巨额利润,仍然是盗版泛滥的主要动力。 每张光碟的生产成本不足人民币 1 元(合 0.13 美元),在街头和成千上万的零售商店里,每张售价在人民币 5 元至 10 元之间。
|
大赛宣传·示范新闻稿件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参赛作品提供的重要新闻线 | |||||||||
| 发送至92639020 | |||||||||
| 索,我们将派记者采访,稿件刊 | |||||||||
| fzzbflfw@ | |||||||||
| 发在《法制早报》、《中国律 | |||||||||
| vip.sina.com | 师》杂志等合作媒体。 | ||||||||
![]() |
|||||||||
| 早报读者调查 | |||||||||
| 往日早报 | |||||||||
| |
|||||||||
| 前的律师预言 | |||||||||
| 清 11 年冤情 | |||||||||
![]() |
|||||||||
| 女孩 | |||||||||
![]() |
|||||||||
| 家媒体 | |||||||||
| |
|||||||||
| 喊 临终遗言全部为案情分析 | |||||||||
| 道 | |||||||||
| 律师涉嫌伪证案二审 | |||||||||
| 师激辩二审 | |||||||||
| 过错在先 | |||||||||
| 后 | |||||||||
| ”案 | |||||||||
| 刑 | |||||||||
| 关键5证人“身体不好”未到庭 | |||||||||
| “诱供” | |||||||||
| 年 | |||||||||
| 《法制早报》《中国律师》杂志 | |||||||||
| 联合推出首届中国律师辩词大赛 | |||||||||
| 中国律师辩词大赛·2006 | |||||||||
| 征稿启事 评奖细则 报名表 合同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邮箱:fzzbflfw@vip.sina.com 电话:010-84772959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