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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须事件”:道德与法律的交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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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 昕(本报特约撰稿人) 2006-06-12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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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有些网友已经直觉感到,对“铜须门”攻击最猛烈、表态最极端的基本都是男性。 ■先前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的“黄昏恋”引发的热评和争议,其实已经多少显示出,中国社会在性道德和婚姻伦理方面,具体行动标准和公共评判标准之间存在差距。 ■我们的法律已经到了不能不“认真对待网络”的时候了。 言论自由是政治治理的前提,但良好的治理却未必是自由言论的结果。中国网络空间的言论现状基本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态势,灌水发泄八卦为主,负责任的公民言论受主客观条件制约还凤毛麟角。 因此,探讨、规划有可能对网络空间的话语社会规范产生影响的法律——即使是那些看上去威胁了“言论自由”的法律——并将之细化为可以操作的网络论坛治理规则,虽有难度,但确有必要。 《纽约时报》一篇“网络群体推行严酷道德标准”的专文对中国的“铜须事件”中中国网民侵犯个人权利(隐私权、情感和生活方式选择权等)的做法表示质疑。 该文后被《国际先驱导报》转载,标题则被换为“中国互联网的暴民统治( mob rule ):操起键盘作武器 ” ,激烈抨击中国网民的 “ 暴民现象 ” 。
一场网络事件 引发的讨伐 4 月 13 日 ,在 “ 猫扑网 ” 旗下 “ 魔兽世界中国 ” 论坛,一位悲情丈夫声称自己的妻子幽月儿有了外遇,并且公布了妻子和情人长达五千字的 QQ 对话,慷慨激昂地痛斥与妻子有染的小人物 “ 铜须 ” 。这个帖子一出现,立即在网络世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该帖的点击率每天超过 20 万次。 随后,各路网友在并未验证事实真伪的情况下,轻率地加入网络攻击的战团。“铜须”的求职简历、家庭电话、手机号、学校电话,以及其和事件女主人公幽月儿的照片都公布在了网上。还有网友发布“江湖追杀令”,“呼吁广大机关、企业、公司、学校、医院、商场、公路、铁路、机场、中介、物流、认证,对 XX 及其同伴甚至所在大学进行抵制。不招聘、不录用、不接纳、不认可、不承认、不理睬、不合作。在他做出彻底的、令大众可信的悔改行为之前,不能对他表示认同。 ” 呼吁社会封杀铜须。由此,一场网络事件,终于演变成一场大规模的社会讨伐。 4 月 14 日 ,那位 “ 受害者 ” 丈夫 ——“ 锋刃透骨寒 ” 在网上发表了一个声明: “ 我承认,关于 ‘ 丑闻 ' 一篇文章及 QQ 聊天内容等多为杜撰,游戏已经结束,各位爱 YY 的继续,本 ID 人间蒸发。 ” 但这场惊天动地的网络骚乱还是无法平息。 此前,央视就此事件制作了专题,内中颇有对当事人表达同情、对网民指摘批评之意,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网民大规模激烈回应。 正如国内外媒体已经发现的,近年来在中国的网络空间,类似的事件早已不再是特例。尽管所有的激情、义愤、指责、谩骂来得铺天盖地却又四面八方,几乎不可能一一把握,但它们背后所蕴含的网络时代中道德与法律的话语逻辑,却值得我们对其展开连贯的关注与思考。 无论一夜情真实与否,网民中的激烈分子对铜须及其亲友的大规模蓄意骚扰、人身威胁甚至死亡恐吓,已经构成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侵犯。但司法机关采用什么技术手段、如何具体追究这些已经具体违法活动,本身没多大讨论价值,最多是“法不责众”与“杀鸡儆猴”之间关系这类缺乏新意的法律问题。但吊诡的是,作为冷眼旁观的评论者,为求讨论深入,我们也不得不暂且绕开具体的真假和是非。 道德争论: 合理的非理性? 道德争论在崇尚法治的现代社会,似乎总带有隐约可见的非理性寓意。美国学者德雷克·博克( Derek Bok )曾略带讥诮却又极具启发地反问: “ 有过这样的时代吗,公众认为社会的道德水准正在提高? ” 这种问题固然会让怀有朴素道德情感者略感心中搓火儿,但其实倒也中肯。实际上,和孔老夫子为国人发明的 “ 礼崩乐坏 ” 一类口头禅异曲同工,它所巧妙揭示的,乃是人类社会长久以来在道德问题上面临的微妙处境。一方面,社会道德水准是否存在客观上可以考察的进步趋势(今天真比昨天更有德或缺德么?),道德问题是不是真的存在终极不变的评判标准(一夜情总是道德可鄙的么?),向来都不容易吵清楚。可另一方面,考虑到社会心理的因素,道德问题也并非虚无主义者们不屑一顾、认为完全无需存在的伪问题。人们对特定道德命题的主观感受确实是客观存在的。在社会功能方面,道德争论与道德批判也是建立、巩固共享价值与群体身份认同的必要手段。两者之间看似悖谬,实则告诉我们,尽管公众有关社会道德的意见和感受未必符合客观理性,但却总是有其道理。 在今天中国的语境中,性道德话题备受这种道德激情与理性行动张力的撕扯。网络的影响扩展开来后,令人咋舌的放大效应使这种张力被进一步突出。先前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的“黄昏恋”引发的热评和争议,其实已经多少显示出,中国社会在性道德和婚姻伦理方面,具体行动标准和公共评判标准之间存在差距。一夜情和婚外性关系在社会行动层面似乎越来越司空见惯,但舆论的评判标准却从未真正松口。尽管我们其实已经很难有办法像强调其对家庭秩序、社会稳定乃至人类健康的危害那样,证明一夜情在道德上的绝对错误,但对这类事件的口诛笔伐却总能搞得声势浩大。 在社会道德观念逐渐显出较大分化的时期,其实真正分享特定共识的群体,其规模已经不像以往那样庞大。甚至,在群体内部,对道德规范的忠诚度也逐渐产生了较大的异质性。同是反对一夜情,至少已经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否定的同时也抱有同情理解。不过越是这样,捍卫道德抨击越轨的言辞反而变得更加激烈凶猛,直至“拿起笔作刀枪”搞起“文攻武卫”。因为,这恰恰反映出道德共同体对内部分化危机的真切感受,而网络在放大这种危机感方面无疑是完美的:少数群体可以轻而易举地利用多数人的集体无意识,把个体的道德焦虑扩散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话语心态。 其实,《国际先驱导报》转载文章的标题中,“ mob” 一词的翻译也未必需要如此意识形态化地翻译成 “ 暴民 ” 。社会心理学中说的群氓或乌合之众,用的也是这个词。国内媒体借用国外同行的话语,批判国内非理性的情绪和言论,表达了媒体本身的理性,固然起原可表,但如果不能深入理解道德话语背后的固有逻辑,只是简单对立或批评,非但未必能形成真正有效的舆论疏导,反而可能激发更加猛烈的话语动员。 另有一个乍看较为离谱、但也确实提供了可能性的解释,源自经典社会生物学中性选择与社会行为的理论。不难想见,正如有些网友已经直觉感到,对“铜须门”攻击最猛烈、表态最极端的基本都是男性。考虑到《魔兽世界》玩家基本人口组成是在校学习或刚离校不久的男青年居多,这类无配偶且社会经济地位低的群体,由于在求偶行为和获取性资源方面处于劣势,长久的演化过程使之形成一种内在的行为倾向,容易对他人违反一对一形态的性行为产生强烈反感——尽管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自己都会恪守这一性伦理。该理论可以解释甚至包括“翁杨”事件、“北外博导”事件在内的诸多热点讨论中最踊跃发言最铁肩担道义的网友其实为什么都差不多是一类人。如果这种解释成立的话,那么道德话语实际上转变成了“弱者的武器”。 网络言论自由 的法律边界 如果道德争论背后真的蕴含着这许多线索,那么就事论事地讨论法律规则也就更加缺乏意义。至少在“铜须事件”中,我们看到,道德规范通过网络舆论给人的思想和行为施加的作用力决不弱于法律。即使法律可以严正地禁止“卫道士”们越过红线,直接在肉体上干涉侵犯当事人的基本自由与权利,以固守自己的帝国,但深层的意识形态领域,它也很难通过最简单的令行禁止模式与潜藏了人类社会生存策略的道德话语直接抗衡。更大的问题是,难道现代社会的法律,只应按照“言论自由”、按照“法不禁止不处罚”、按照一切法治自由的原则,在与道德规范的互动中接受完全被动的地位么? 现实的道德规范当然可以是合理的。但实在的合理性和规范的正当性之间的联系却不都是必然的。难道法律袖手旁观,就一定意味着会形成道德和社会规范领域的自由?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是互联网的创始者们构建这一虚拟共同体时所向往的生态。在中国,由于客观环境,互联网成为了普通民众前所未有的言论释放空间。言论自由是政治治理的前提,但良好的治理却未必是自由言论的结果。美国政治哲学家米克尔约翰曾经在上个世纪上半叶富于创造力地提出言论的“公共与私人”区分,强调真正享有绝对自由的,只是与政治自治相关的公共言论,而非一般性的私议。虽然有后继学者认为,该学说已为美国司法所采纳,但据笔者观察实则不然,因为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已经发现,公共言论和私人言论的区分本身就是巨大的难题。当我们考虑到铜须事件中的性道德这样具有公共和私人双重维度的争论问题,以及这类争议在目前中国的普遍性时,我们就更感到在中国处理此类问题的难度。 而在法律与道德的沸沸扬扬之外,“铜须事件”还让人隐隐觉出,近年来中国的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之间,距离越来越近,信息交换越来越频繁而广泛,相互影响变得更加直接,特别是现实舆论对网络话语事件的关注和反应也更加迅捷。这个趋势到底是福是祸,目前还很难看清,因为如果不能通过经验研究确定引领网络话语的到底是哪一个人群,我们就不能预测,整个社会在被网络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加速度带向何方:是宽容开放多元的彼岸,还是道德原旨主义的旧址,抑或二者兼有的驳杂?特别是,当越来越多的现实利益被沙尘暴一般被席卷进来后,所谓法律自由,其实越发像鸵鸟把头埋在地下,这正是孙斯坦指出的“银现状而中立”的谬误。 “铜须门”从网上到网下的蔓延则要迅猛得多。从 4 月 13 日 网名 “ 锋刃透骨寒 ” 的男苦主声情并茂地在天涯论坛上诉苦、指控、展示证据,到此后国内门户网站、报刊、国外媒体的严肃评说,整个事件超越出网游群体、网民群体、席卷国内外眼球所用的时间,统共短短不到两个月,这不能不令人震慑于网络越发强大的威力。 因此,我们的法律已经到了不能不“认真对待网络”的时候了,因为通过网络形成的社会规范与非正式权力之强大,已经威胁到了法律的权威。任何仅仅从言论自由出发主张自由放任的提法,对社会,特别是对那些并未参加网络话语却可能深受影响的人的生活,是不负责任的。但同时,任何有建设的意见也必须避免简单粗暴地打着理性的旗号压制非理性——这种轻率的打压,本身同样缺乏理性。“铜须门”事件可能提示我们,法律应在促进网络社会的道德言论规范改变方面有所作为。但应注意,这种作为,必须也只能以认真、细致、全面地理解既有的道德情感、规范心理与行为动因为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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