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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健鹏(浙江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2006-06-12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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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观察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大会于 6 月 5 日 至 8 日在京举行,此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是讨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近年来,学术界尤其是社会科学界屡屡曝出剽窃、抄袭的问题,尽管还只是个案,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背后的学术评价机制值得深思。 从宏观的角度,时间是最佳的评价标准,所谓“经典”也正是指那些经过历史的筛选而能历久弥新的成果。但如今的学术评价往往要解决许多眼前的问题,无法等待历史的自然选择,于是才有必要设计种种快捷而直观的评价标准。 许多评价因素,当它没有成为正式的学术评价标准时,是可以大致反映学术水平的;而一旦将其引入正式的学术评价体系,它反而就失去了评价的作用。比如,以前我们常用“著作等身”来形容一个人学术能力很强,这在多数情况下是公允的;但是如果将“著作等身”正式作为学术评价标准,随之而来的就是大量学术垃圾的产生,等而下之的还有抄袭、造假等等,而“著作等身”也就因此丧失了评价学术的作用。为了将浩如烟海的学术成果做出区分,一个可行的方法是对专业期刊进行区分。然而将这一因素引入正式的学术评价体系后,“核心期刊”、“权威期刊”成了稀缺资源,版面费、“挂名学术”等现象也就开始泛滥。当期刊分类也无法作为学术评价标准时,论著的引证率或许可以提供一个比较公允的评价标准;但是如果引证率成为正式的学术评价标准,可以想见的是,各种“自我引证”、“关系引证”等“潜规则”必将大量出现;虽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排除“自我引证”等明显不适当的手段,但这种排除仍然是极为有限的——无论什么因素,只要成为正式的评价标准,大概都无法避免“来一个、毁一个”的命运。 这种“无用时有用、有用时无用”的现象,并不完全能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来解释,这其实反映了两种不同的评价方式:一种是纯粹的“观察者”;一种既是“观察者”又是“参与者”。前者在与己无涉的立场上进行评价;后者的结果与自己密切相关。概括而言,“参与者”以自己的行为改变观察的方式既可能有利于观察对象的发展,也可能损害被观察的对象。 那么治本之策,也许是坚持纯粹“观察者”的立场;但由于学术活动的专业性,使得学术评价这种“观察”总体上只有“参与者”自身才能胜任,整个问题处于两难的境地。既然如此,笔者以为,当一个学术评价标准失灵的时候,最重要的不是马上找到另一个评价标准,而是要对评价标准本身进行反思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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