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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 我不让你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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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记者 刘轶鹏 2006-06-05 刊:010-64735588-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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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禁止欠费研究生参加论文答辩惹争议

 

“通知一发下去,他们就把费用全部交齐了。”

 

“今年没有一个研究生,因为未交清学费、住宿费而失去答辩的机会。”

 

“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统一的规定。”

 

欠费不能答辩引争议

一条《北京师范大学禁止欠费研究生参加论文答辩》的新闻,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在网易的新闻主页上,还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了投票,其中票数最高的是“学校不是赚钱工具 , 应该让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占所得票数的 61% 。

在其后对该问题的评论中,大部分人认为该事件表明学校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但也有人认为,高校也是出于无奈,没交学费的并不完全是没有钱给学费,他们不交学费当然不应该毕业。

交纳学费是义务

“学费和住宿费本来就应该交,这也是国家规定的。”北师大研究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五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同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有按规定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不交费的理由

记者走访了师大的一些研究生,他们认为这个规定比较合理。

“我的同学就是觉得早交晚交都是这些钱,也不会涨价。开学时候不交,学校也不会不让上课,而且钱放在自己这里,花起来还方便。”

 还有一名同学认为,交费是天经地义的,既然接受了教育,又住了房,为什么就不交费呢?“高等教育又不是义务教育,收取这些费用也是正常的呀。”

“每学年年初,学校都会提供贷款与助学金给贫困学生,也会有一些减免措施,而且如果学生家里临时发生变故,学校也会采取一些帮助的措施。但这些欠费的学生,既不提出贷款申请或减免,也不说明自身理由,这明显就是恶意拖欠。”这名工作人员认为学校有些委屈。

不让答辩 无奈催款

“通知一发下去,他们就把费用全部交齐了,没有一个人因为欠费而被禁止答辩。”北师大的工作人员认为这个办法很有效。

“其实每个学校都有欠费的研究生,学校也没办法,只好用不予答辩的管理手段来让他们把学费交上。”一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研究生这样告诉记者,他们学校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催缴欠费的。

高等教育不同于义务教育,除了政府会给公办大学拨款以外,其他款项就要学校自己去筹集,这时,学费和住宿费等便成了维护学校正常运转的血液。中国政法大学的 何兵副 教授认为,如果高校对欠费学生不追讨的话,首先无法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其次对其它按规定交费的学生也是不公平的。

学校的做法合法吗?

北京凯锐律师事务所的雷思明律师认为,学校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因为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具有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研究生的答辩权是不应该因为欠费而被剥夺的,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学校应该采取民事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对欠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其申请贷款或者提起诉讼。

而何兵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合法的,因为在高等教育中,学生和学校的关系更倾向于一种服务的关系,即学生出钱购买学校的服务,国家给一些补贴。这同《义务教育法》中的免收学费是不一样的。

按照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这样就明确了一点,不交费就不应给予注册。而不予注册的后果就是,上课没有学分,自然也就丧失了答辩的机会。

“对于高校学生欠费问题,国家还是应该统一作出一个规定,这样,就再不会出现今天这种情况了。”何兵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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