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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在房价博弈中必须“选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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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松民 2006-05-15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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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委日前表态,将出台政策处罚囤房不卖的开发商;而开发商方面也不甘示弱,立即反唇相讥说市建委公布的“ 6 成期房未售”数据根本就不准确( 5 月 9 日 《新京报》)。这一个小小的过招,在我看来,其实是大有深意的,因为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切割自己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密切关系,重新思考自己在房价博弈中的立场。 要解开房价问题上的死结,必须首先对这个问题进行定位:这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和政治问题?如果是前者,那么通过市场自发的调节就可以了。如果是后者,那就必须采取市场之外的其他手段。 不久前,“不买房运动”的出现并赢得热烈反响,是房价问题从经济问题演变为社会和政治问题的一个转折点。这一运动表明,社会大众(其中主要是社会中间阶层),无法继续忍受房地产垄断联盟的无度勒索,试图通过有组织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认为,这是买卖双方对抗从隐性走向显性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这场博弈中,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利益此涨彼消,双方并无太多调和的余地。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已经不能继续骑墙,必须尽快做出选择。而只有选择和民众站在一边,抑制住房地产垄断联盟攫取超额利润的冲动,才能确保社会和谐。 目前的高房价在很大程度上没有真实的社会需求做为支撑,表现出来的就是一方面是空置率居高不下,一方面房价居高不下。那么这显然是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所要做的就是打破垄断,打破信息不对称,核定并且向社会公示房地产价格。 无论如何,政府在处理房价问题时,都要跳出单纯的经济考虑,而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考虑。这里存在一个最大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从居高不下的房价中获得了种种好处,包括所谓城市形象、 GDP 增长的政绩、财政收入甚至官员的灰色收入等。但在我看来,所有这一切,与社会和谐相比,都只能放在比较靠后的位置,打个形象的比喻就是,如果社会和谐是“ 1 ”的话,其他则是“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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