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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煤都”潜规则:明码标价行贿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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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武 2006-05-15 刊:010-64735588-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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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交费: 5000 元;中秋节、端午节过节费: 1 万元;春节过年费: 2 万元。” 2004 年下半年至 2005 年,以检察机关为主力的一场打击官煤勾结的“黑色风暴”过后,“江南煤都”江西省萍乡市煤炭行业存在多年的“潜规则”也终于大白于天下,而这个不成文的行贿价位,在一些小煤窑主眼里却是不可或缺的“人情开支”。

“黑色风暴”

整肃行业歪风

安源区青山镇的漆鸿明、漆鸿伟两兄弟在当地开办 4 家煤矿,其中有 3 家属无证开采。数年来,漆氏兄弟非法开采暴富后,生活奢靡,购高档住房,坐豪华轿车,并在社会上放言“没有摆不平的事”。

2005 年 4 月 11 日 ,漆氏兄弟被秘密传唤。在检察院办案人员的强大攻势下,根本没有心理准备的漆氏兄弟很快交代了他们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拉拢入股的犯罪事实。随后,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又秘密传唤了与此案有重大牵连的小煤窑主王安华。经过突击审讯,王安华也交代了向行业管理人员行贿的大量事实,这使案件的审理取得重大突破。

随着检察机关办案的不断深入,一张庞大的行贿受贿网络浮出水面。在这张网络中扮演着极不光彩角色的原萍乡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邓日忠、原萍乡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吴同和、原萍乡市安监局副局长刘曙建等人相继落马。

明码标价的行贿清单

据办案人员介绍,一名小煤窑主曾经为了结交原萍乡市安监局副局长刘曙建,趁刘曙建外出散步等机会先后 4 次各丢给他 5000 元“结交费”,并不告而别。然而,直到案发时,刘曙建仍然不知道送给他 2 万元“结交费”的小煤窑主是谁。而这名小煤窑主也自有其一套理论,他对办案人员交代说,送钱的目的是混个脸熟,一旦小煤窑出了“状况”,刘曙建不可能袖手旁观。

无法回忆起每笔受贿财物的来源,却对没有行贿者耿耿于怀。受贿达 40 多万元的原萍乡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邓日忠由于向其行贿的人员较多,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能让他“记忆如新”的却是逢年过节没有按“规矩”送钱的小煤窑主。“逢年过节煤窑主们都会按时来送钱,如果哪一次突然没送,印象自然要深刻些。”邓日忠解释说。

王萍实说,萍乡煤炭系统的工作人员面前的诱惑太多了,小煤窑主总是变着法给他们送钱、让他们入股,想躲都躲不过。

在受贿者眼中,钱权交易是两厢情愿的事情,但一些小煤窑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一再表示行贿乃“迫不得已”。“风气的形成不是一两天了,只要还想开煤矿,逢年过节就没有不去主管部门打点的,毕竟是人情社会嘛。”小煤窑主王安华辩解说,谁愿意把钱往外送呢。

萍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桑吉华说,小煤窑滥采乱挖、干部入股等不良现象对萍乡煤炭生产秩序曾经造成破坏。通过对煤炭系统职务犯罪的严厉打击,推动了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也使国家煤炭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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