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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司法总长张耀曾的困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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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夏红 2006-05-15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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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事·钩沉 ] 这位数次起落于司法总长职位的“不倒翁”,居然在挂职后穷得叫苦连天,这似乎不是国民党干部应有的样子。 1925 年前后,张耀曾,这位天坛宪草的执笔者,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离开了北京政府司法总长职位,从此 40 岁的他放马南山,彻底地告别了民国政坛。 2004 年 11 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宪政救国之梦——张耀曾先生文存》中大部分篇幅,节录了张耀曾自 1927 年 9 月 26 日 至 1938 年 7 月 16 日 ,即他逝世前 10 年之间的所有日记。民初至今战乱流离,史料散佚数不胜数,作为一位曾经活跃在民国政坛上的活动家,张耀曾的日记给我们提供了关于他、关于他的时代的非常翔实的读本。 笔者不才,阅读这些“求不得斋日记”之后,深深诧异于这位数次起落于司法总长职位的“不倒翁”,居然在挂职后穷得叫苦连天,这似乎不是国民党干部应有的样子。 告别司法总长职位后,张耀曾还是法权讨论委员会的当家人。一直到 1927 年 6 月张作霖率军入京后,他才挂印而去,“无官一身轻”地寓居于京郊,整天信马由疆地阅读,海阔天空地思考,吟诗作画,与家人一道颐养天年,日子过得优哉游哉。 1927 年 11 月 28 日 的日记中,张耀曾开始感叹钱不够花了:“故近来颇拟抛弃从来之政治生活,别作一田园生活,在城内荒僻地方如积水潭、西直门内等,购三五亩地,筑屋七八间,构造务极朴野,设备则求便利,种果木树及蔬菜……倘能心力日强每则努力著述,期与人类一大光明,似较之碌碌奔走,不能贯彻良心所命,徒周旋对付,纵有成就,亦与人生进化无大关系者计优矣。余怀念此既久,终未能决,则以此事亦须有相当资金方能备办,余则从政十年,迄今所负远过于所有,权衡情形,尚不许从容与天然为友矣。奈何!” 尽管张耀曾的级别属于省部级高官,但除非国家按照退休高干待遇给他福利分房,或者别有用心者在他还在位子上的时候直接把钥匙送来,否则的话他这梦想放在今天也不好满足:首先,地理位置使然,积水潭、西直门都已经在二环上了,而且紧靠地铁,那房价要低才怪呢;其次,他对房子要求也不低,七八间至少得 200 平米吧,种果木树及蔬菜那还要带庭院的,设备便利则对物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相当于别墅了——在二环路买别墅的都是什么人,打听一下先;再次,国家刚刚规定,按揭买房首付至少三分之一,今天要买这房子至少得先准备 50 万现金。即便曾是省部级高官,那也是明日黄花,一个退休老干部,想买这房子恐怕还得活一辈子才行。 张耀曾的叹息也正是如此。其实,张耀曾这时候日子难过的程度远远比这个艰难,别说买房子,就是买书,他也得思索再三,最后还忍痛割爱。“春一日毅生弟持来册页十二开,皆明末清初作家,余细阅之,真伪参半,只索价三十元,实为不贵,惟余现处窘乡,并此区区不能筹,只得还之,而记其略于下:计沈宗敬山水二页,胡石公山林二页……”这里倒显示出张耀曾的书生性格了,咱买不起还不能把名字都给记下来,等以后有钱再买也可以嘛!实际上,读书人都有这通病,这错过的书恐怕这辈子不会被第二次再碰到了。 到了这年除夕前,张耀曾和老伴一道,就准备过农历新年的开销掐着指头算了一遍:“画行取用尚须不敷,若法权会及法律馆两处津贴提前发给,尚可安全度岁,否则非典质不可矣。” 这并不是张家最窘迫的时候,到了后来,甚至连小孩读书都没有钱了。“小孩学费未交,房捐催索多次,家中一元俱无,与君默清查银行存款,只余五十余元,尽行取出,亦不敷十日之用。” 怎么办,只好“节流”,张耀曾卖掉了自用汽车,辞退了司机,又“检家中仅存之公债票百五十元,交少民弟易得百十三元充用”( 4 月 4 日 )。这样似乎有了一点改善,而到了 1928 年 8 月,张耀曾旅居上海,与沈钧儒等开办律所,做起了律师这个行当。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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