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 《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修订版问世感怀 | |||||||||
| 提供新闻线索 | 首届全国律师辩词大赛冠名赞助 | ||||||||
| 、广告联系《法制早报》律政专 | |||||||||
| 寻求法律服务 | |||||||||
| □江 平(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2006-05-15 | 刊:010-64735588-6165 | ||||||||
| lzzk@vip.sina.com | |||||||||
移动用户 |
|||||||||
原来的《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显得有些老态龙钟,作为历史见证尚有意义,而作为赶上时代要求的读物已经力不从心了。于是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就有了将《法学》卷再修订出版之举。 《中国大百科全书》共 73 卷,是按学科分卷出版的,其中法学卷属于出版较早的一批,在 80 年代中期就已经问世,到现在已经有 20 多年了。回想 20 年前问世之际真是盛况空前,许多法学院校都为法学老师们作为必备教学工具而人手一册。在法学教育恢复时间不久、法学专业的书籍和辞书极其缺乏的当时,这本辞书确实为当时我国法学教学与科研水平的提高作出了巨大贡献。 《法学》卷出版后,《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委副主任、法学编委会主任张友渔先生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说明《法学》卷是集全国法学家之力合作编成的。确实如此,当时参与编纂工作的有很多是老一辈的法学家,他们知识渊博,治学严谨,将他们的专业知识与领悟凝聚成简短的条文文字,确是字字珠玑。我们这一辈的学者在当时还属于中年、有幸参与并撰写了一些条文,从老一辈法学家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 20 年过去了,再翻开《法学》卷编委名单一看,不禁唏嘘感慨, 27 位编委中逝世的已经过半,未逝者中还在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者已寥寥无几。而这 20 年来中国法制建设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期间颁布的法律法规不计其数,法学理论和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外法律和国际法律环境也不可同日而语。原来的《法学》卷就显得有些老态龙钟,作为历史见证尚有意义,而作为赶上时代要求的读物已经力不从心了。于是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就有了将《法学》卷再修订出版之举。 修订出版的难度很大。一是现今各种法学辞书,尤其是分学科的辞书,种类和数量多,其详细程度均超过《法学》卷,修订版的实用价值会比 20 年前大大减少;二是修订版的《法学》卷容量基本上与修订前的容量相同,能增加的空间不能很大。而这 20 年间法学理论与实践为法学所应当增容的东西又非常巨大,以原来的容量来涵盖应增容的东西,矛盾突出;三是作者的状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0 年前,能成为《法学》卷撰稿人的是很高的荣誉,很多人希望成为作者却可望而不可及,如今已是今非昔比了。但是修订版的工作总是需要去做的。至少在人们的心目中,《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不等同于一般的辞书,它的解释应该是最权威的解释;至少在人们心目中,那些老一辈法学家给予法学卷的荣誉和光环是应当继承下来。由于《法学》卷并不是完全实用型的,其学术价值并不因具体法律条文的改变而改变。因此修订版只对原来内容确实陈旧不准确而加以改变或者是确实必须加以补充外,没有在体系和内容上做伤筋动骨的大手术,仍然保持了未修订前的基本风格。 修定版在体系上也做了一些必要的调整:一是增加了“商法”作为独力分支。按现行通常学科的划分,将应属于商法的部分合并到新设的商法中,以体现法学的科学严谨;二是在诉讼法部分中增加了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并列的行政诉讼法分支,这也是 20 年来法治发展进程的必然反映;三是将社会保障法作为一个新的独立分支,虽然其条文并不多。在《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如何科学的划分学科分支,在 20 年前就是一个争论很大的问题,修订版更不敢在这个问题上去动手术,只不过在原有的体系上作些适当的补充和增加。 作者的观点是否即为《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的权威观点,也是 20 年前的一个争论,在民法和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领域中学者的观点很不一致。我们仍然本着原来的精神:我们既然请了这方面的专家来写条文,就尊重作者的观点,编委会不能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但是作者的观点仍然只是作者本人的观点,不等于是全书的观点,也不等于是编委会审查同意的观点,仍然本着文责自负的精神。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修订版问世是现在这一代法学家许多人集体努力的成果,它是又一个历史空间成果的汇总。
|
大赛宣传·示范新闻稿件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参赛作品提供的重要新闻线 | |||||||||
| 发送至92639020 | |||||||||
| 索,我们将派记者采访,稿件刊 | |||||||||
| fzzbflfw@ | |||||||||
| 发在《供法制早报》、《中国律 | |||||||||
| vip.sina.com | 师》杂志等合作媒体。 | ||||||||
![]() |
|||||||||
| 早报读者调查 | |||||||||
| 往日早报 | |||||||||
| |
|||||||||
| 前的律师预言 | |||||||||
| 清 11 年冤情 | |||||||||
![]() |
|||||||||
| 女孩 | |||||||||
![]() |
|||||||||
| 家媒体 | |||||||||
| |
|||||||||
| 喊 临终遗言全部为案情分析 | |||||||||
| 道 | |||||||||
| 律师涉嫌伪证案二审 | |||||||||
| 师激辩二审 | |||||||||
| 过错在先 | |||||||||
| 后 | |||||||||
| ”案 | |||||||||
| 刑 | |||||||||
| 关键5证人“身体不好”未到庭 | |||||||||
| “诱供” | |||||||||
| 年 | |||||||||
| 《法制早报》《中国律师》杂志 | |||||||||
| 联合推出首届中国律师辩词大赛 | |||||||||
| 中国律师辩词大赛·2006 | |||||||||
| 征稿启事 评奖细则 报名表 合同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邮箱:fzzbflfw@vip.sina.com 电话:010-84772959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