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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PK“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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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清波 2006-05-15 刊:010-64735588-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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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评论■

去年 5 月 4 日,湖南郴州桂阳县国土局局长肖良东在理发时遇袭,被两名持刀男子砍得血肉模糊……是谁干的?背后原因是什么?外界一时议论纷纷。郴州警方透露了案情内幕:此案系一房地产商雇凶报复。至此,桂阳 5 · 4 故意伤害案告破。(《潇湘晨报》 5 月 11 日 报道 )

新闻披露,房地产商人李佰建雇凶伤害国土局局长肖良东的原因,是由于他近年来从事房地产开发,因多次找肖办事都没有结果,觉得肖良东是在故意为难他,于是怀恨在心,伺机报复。那么,为什么这名房地产商人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仇恨会如此之深、竟然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呢?这自然是因为,由于肖良东没有给他“办事”,将导致他的房地产生意受阻,生意受阻就难以赚钱。

因此,在这一血腥暴力事件的背后,实际上暴露了一个客观事实:当前房地产领域存在着“暴利”。正因为房地产领域存在“暴利”,房地产商人可以从中赚上很大的一笔钱,因此当他生意受阻的时候,他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官员之间的利益冲突才会显得十分巨大,导致矛盾激化。

马克思在著名著作《资本论》中有一段精彩的描述 : 如果有 20% 的利润 , 资本就会蠢蠢欲动 ; 有 50% 的利润 , 资本就会铤而走险 ; 有 100% 的利润 , 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 ; 而有 300% 的利润 , 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马克思的这段经典论述除了揭露近代原始积累时期的资本罪恶,实际上也揭示了一个现实现象:“暴利”往往是导致“暴力”的根源,存在暴利的地方,往往难免会导致血腥暴力。“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黑社会打打杀杀,所为无非是暴利;犯罪分子打砸烧抢,所为往往是暴利;甚至国际上的战火纷飞,也无不是因为国家巨大经济暴利的驱动。

事实上,当前中国的房地产领域已经成为了一个暴力事件高发的领域,有的甚至是开发商与政府相关部门勾结导致的“行政暴力”,如著名的湖南嘉禾强制拆迁事件、某地市委书记纵容社会流氓殴打市民强制拆迁事件等等,堪称其中代表。甚至有些开发商为了达到目的,不惜动用暴力手段来对付那些权益受损阻挠施工的平民。当一些房地产商人未能协调好与政府职能部门官员的关系,生意受阻、暴利目的不能达到之时,他们同样会对官员也采取各种暴力手段,此次房地产商人雇凶残杀国土局官员,就是一例。

当房地产领域居然成了暴力事件的高发区,这显然暴露了这一领域的监管不力。“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是中国百姓千百年来的梦想,房地产事关民生,本应以人为本、惠民为上,而不应该是存在巨大暴利黑洞,成为不法奸商的淘金地。当房地产领域成为暴利黑洞,这不仅会使民生受害、百姓不堪其负,而且势必导致种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乃至沦为暴力事件的高发区,严重破坏社会稳定和谐。所以,即使不是为了减轻百姓负担,仅仅是为了维护起码的社会秩序,政府采取措施压缩房地产领域的暴利空间、使房地产价格趋于公平理性,也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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