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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悲:车祸身残 大喜:律师义助 河南小伙在绍兴的120多个日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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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斌 文/摄 2006-05-08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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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因车祸身心皆受重创的河南小伙子,收到了来自绍兴市越城区人事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小伙子手里捏着这张纸,哭了……
2006 年 4 月 1 日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徐奎方终于换来“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救命恩人 不期而遇 2005 年 12 月 4 日 ,全国法制宣传日,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正在镇大街中心位置设摊进行法制宣传。上午 10 点左右,一阵大风过后,大雨倾刻间滚落下来。司法局的十几名工作人员正准备撤离。“司法同志,等一等,我还有话要说……”风雨中,有声音传来,一个女子搀扶着一个拄拐杖的小伙子,艰难地挪过来。 话未出口,早已泪流满面。小伙子叫徐奎方, 32 岁,河南商城县河凤桥乡田湾村人。 2005 年 5 月 28 日凌晨 他在江苏境内出了车祸,事故发生后,他身体受到严重损害,一条右小腿被截肢,目前全身上下全是病,他的老板已拿出不少钱给他治疗,但现在他的身体还远远不行,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越城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金巍东认真记录完,区司法局副局长黄玮当场表示:“你这个事情我们管了,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凌晨 5 点 飞来横祸 2005 年 5 月 28 日 凌晨 5 点,徐奎方驾驶一辆满载布匹的大货车由绍兴开出已达 5 个多小时,此时,他车子开到的地方是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阳路黄埭塘大桥。 突然,他感觉大货车朝边上歪了一下,接着车子发出一阵怪叫声,“轰”的一下,大货车撞上了大桥护栏。幸运的是,车子被牢牢卡在了护栏上并没有直接冲下大桥,否则后果难以设想。徐奎方在迷迷糊糊中报了警,随后就失去了知觉。 徐奎方醒来时,人已经躺在苏州相城区人民医院的病床上。一纸让他看了天昏地暗的“诊断书”放在他的床边,上面写着:“右小腿断离断伤、尿管断裂、股盆断裂、低血容量性休克、左腓骨上段骨折、多发性软组织挫伤……”而更让他痛心的是,此次车祸,责任完全是由他操作不当所引起。交警部门在“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一栏中很明确地写道:“当事人徐奎方负事故全部责任。”“认定书”中,有关他的医药费用、公路桥面设施损坏所需的 1.3 万元和车子的损伤均要自行负担。 徐奎方感到天都要塌下来了。突然,他翻了个身,他的手下意识地摸到了自己的右腿,他掀开被子一看,右小腿没了! 当天下午 3 点左右,妻子抱着 3 岁的小儿子从绍兴来到他的身边(老家还有一个 10 岁大的儿子), 3 人相拥而泣。“我的腿没有了,我再也不能开车了,我以后拿什么养活你们啊……” 徐奎方驾龄已有 10 余年,他是 2004 年 10 月进入绍兴越城区一家运输单位的,满打满算,他在这家运输单位的工作时间也不过半年左右。让徐奎方颇感欣慰的是,当天下午,他所在的运输单位的王老板来了,王老板拿来 4 万元钱交到了医院。 律师驾车 苏州取证 2006 年 1 月 28 日 ,大年三十,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唐传荣得到消息:法律援助中心根据《绍兴市法律援助试行办法》规定,将指派他参与徐奎方申请援助案的诉讼代理。 虽说还没接到正式通知,但唐传荣从年三十当天就开始行动了。徐奎方夫妇见到唐律师大年三十到他们家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援助,夫妇俩热泪盈眶。徐奎方妻子一遍遍地问唐律师:“我家奎方的事,还有救吗,是不是真的有救了?”唐律师肯定地点了点头,轻声道:“不过,这里面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地方要取证,要调查,还有不少困难等着去克服,但我们一定会努力帮你们办好的!” 整个过年的六七天时间里,唐律师哪儿也没去,他一心一意地在想着徐奎方的事情。初八上班第一天,天还没亮,唐传荣告诉妻子:“我要去苏州,去取证,这个案子可是我们法律援助中心新年第一号援助案,耽搁不起。” 早晨 8 点多,唐律师从区司法局拿到指派通知后,驾着自己的那辆“老坦克”(长安面包车)出发了。 一路风尘,唐律师来到苏州市交警支队相城大队,找到了当时经办这起事故的经办交警袁根南。唐传荣说明来意,并拿出当时袁警官书写的“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他希望袁警官能帮他找到当时“认定书”的原件。但遗憾的是,唐传荣翻找了差不多有一天时间,那份“认定书”原件连影子也没有看见,谁也说不出它的去向。 如果没有原件,万一接下去案子要开庭和仲裁怎么办?第二天一大早,他再次来到相城交警大队。袁警官被唐律师的精神所感动,两人商讨了一会,袁警官请示领导,他们同意了唐传荣的办法——在唐传荣带来的“认定书”复印件上盖上交警大队的红印章。从交警大队出来,他直奔相城区人民医院。在医生的帮助下,唐传荣仔细翻看了当时徐奎方在医院里的“住院病历”和“出院纪录”, 并一一复印下来。 3 天后,唐传荣回到绍兴。他向领导汇报情况后,又决定去事发大货车车子所在地安徽取证。这辆车号为“皖 W 01132 ” 的车究竟属于谁的,徐奎方并不知晓。唐律师询问徐奎方所在的那家运输单位,未果。 这一次和唐传荣同去安徽的还有他的助手王栋。调查后得知,这辆车原属安徽黄山市屯溪运输队,但目前该单位已倒闭。该运输队告诉唐,他们的车子已卖给了绍兴一个姓王的老板。 至此,有关车子的归属问题基本搞清,这辆大货车已被绍兴的王老板买进,即徐奎方所在单位的老板,但王老板并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这样看来,王老板只能算作这辆车子的使用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徐奎方已被排除了与车主(即安徽屯溪运输队)之间劳动关系的可能。那么谁要对徐的医疗费用等负起责任来呢,只能是与徐有劳动关系的那家单位。 唐律师说,为了确认徐奎方与他所在的运输单位之间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弄清楚大货车车主后,这个问题显得更加重要。现在,仅仅只能认定车子的使用人是王老板,但徐奎方所在的运输单位在工商登记证上表明的个体户负责人却是另一位女士。王老板与这位女士之间有否关联?调查结果表明,王与这位女士属夫妻关系,运输单位的实际性质是夫妻间共同经营。那么,徐与王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能确认。 有了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认定,下一步要对徐奎方事故进行工伤认定。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徐奎方所在单位的王老板,已经为徐奎方支付出了 11 万余元资金,包括车辆损伤、桥面损坏费及徐租房水电费等等在内。王老板夫妇说起此事,亦有苦难言,但面对法律和事实,他们也只能相信法律。 错综复杂 艰难认定 一个多月来,最让唐传荣和他的同事们伤透脑筋的是,这起事故所反映出来的复杂性。唐律师总结了这样几条:从法律关系上看,它既是一起交通事故,又是一起工伤事故(两个性质同时发生);这起事故所涉及的省份之多,也是近几年来援助中心所经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少有的:当事人为河南人,车子挂着安徽牌照,当事人工作单位在浙江绍兴,而他事故的发生地却在江苏苏州,而苏州和杭州又是当事人分别进行医治的两家医院所在地。 另外,当事人接下来将要去配置假肢的地方是在上海。还有,由于车祸,徐奎方已身缠 10 多种疾病,有关对他的定残问题,同样是一桩非常艰难的确认工作……一系列的情况表明,以上所提到的每一个地名,他们必须“一个也不能少”地去进行调查取证。 再难也要把它啃下来! 一个多月来,唐传荣律师与他的同事们三下苏州、三进杭城、两次去上海和安徽等地进行调查取证。唐传荣称,别看这样一起看似普通的工伤认定案,这比他曾代理过的其他案件所付出的心血要多出好几十倍。但他认为,他们的法律援助,正是符合了目前所倡导的“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方针,这样做,值! 3 月 28 日 上午,绍兴市越城区人事劳动局发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唐传荣说,到此为止,这个案子已经历了大半场,也就是说关键部分已经明确,如果不出意外,接下去再经过 8 道程序后,徐奎方就可以拿到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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