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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荣环 2006-05-08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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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村民同意我要砍,不同意我也要砍,谁要是向上报,就要他家破人亡。”如此放言的是广东省连州市龙坪镇一个名叫杨粗林的社会闲散人员。就是这个人,只用 2.8 万元买下了龙坪镇黎屋村 700 多亩森林。知情人称“他不是真正的买主!” 怪 事 盗伐后开出 3 张许可证 2006 年 4 月上旬的一个午后,记者走进粤北山区广东省连州市龙坪镇黎屋村,这个 30 多户大部分村民姓黎的村庄建在山脚下,仅有一条一辆车宽的土路到村边,村里没有能走车的路。村内大部分屋顶的瓦陈旧而破败,三两个老人在屋前晒太阳,村前一条水渠,几个妇女在洗晒衣服和被单。村里没有一点与现代有关的声音。 村民小组长黎季芬介绍, 2004 年底,在大部分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村里原村民小组长黎显周与杨粗林签订了山林砍伐买卖合同,还找了几个关系好的村民签了字,但是,仍不足村民的三分之二。然后,在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杨粗林就组织民工进行砍伐, 2005 年春节后,又重新开工进行大批量的砍伐。 村民发现后进行阻拦, 3 月 31 日 、 4 月 6 日 连续两次到连州市林业局反映情况,林业局答复砍伐是合法的。 4 月 23 日 ,为了阻止砍伐的木材外运,村民炸断了通往山上的小桥,杨粗林被迫停止了砍伐。 7 月 26 日 ,广东省林业厅、连州市信访局、法制局、公安局、纪委等有关部门成立调查小组。这时,村民才知道,盗伐之后,杨粗林在 2 月 28 日 竟从连州市林业局得到了 3 份林木采伐许可证。 8 月 18 日 ,杨粗林被依法逮捕。 8 月 30 日 ,林业局撤消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9 月 2 日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龙坪镇黎屋村信访事项的答复》,对于山林砍伐问题、赔偿问题、责任问题分别给予明晰。 难 事 善后工作相当不顺 首先,杨粗林被判缓刑,很快就又进行活动。曾经在镇政府被他追打并扬言要买其命的村民代表不敢在家生活,跑出去打工了;其次,没砍伐的剩余林木可以采松脂卖,原是村委会的收入来源,现在依然被杨粗林霸占着,村民小组长被警告不许动,是他买下的。镇里的朱副书记也说是杨粗林的,村民要想要回就打官司。村民代表黎国记说:“为上访,把猪都买了,没钱打官司了。再说,杨粗林都判刑了,怎么还是他的?” “杨粗林得到的只是小钱,他背后还有人,去年元壁管理区的 3000 多亩林地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就砍了,带头上访的村民被打个半死后扔到田里,之后就没人敢了。”聚在一起的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说。 其次,市政府责令“市林业局和龙坪镇政府”于 2006 年 4 月 1 日前 出资完成更新造林,可农民说,栽了不到一半人就都走了。林业局主管造林的莫炳友与记者一行一起到现场查看,说“造的是有点假”,其实,有相当一部分只在路边栽了几棵树苗,里面根本就没种上树。 莫炳友介绍,一共派了 15 人左右, 10 天就完成了。也就是说,即便按水平面计算面积的话,应造林 369.34 亩,每人每天造林 2 、 3 亩地。况且,水平面和山体的表面积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莫炳友强调他还没验收,等明年可以补种。林业局局长官基耀当着记者的面要求马上补种。截至记者发稿,村民小组长说只种了一部分。另外,对于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杨粗林盗伐的部分,林业局不负责造林。 第三,关于赔偿问题,村民,曾提出索赔 700 万元,林业局局长官基耀当着信访局长的面,怒斥村民:“索赔 700 万!你们 30 户,每家出 2 个女人去当妓,也挣不了这么多钱!”采访中,官基耀承认说过这样的话,后来他强调“只是一个比喻”。正是这样一个比喻,“激怒了村民”。 村民小组长介绍:被杨粗林砍伐没拉走的部分林木,被镇政府强迫以 200 元 / 吨的价格买给了连州市退休的副市长当总经理的连州市刨花板厂,所得的钱据说存在一个账户里。 “我很不想当这个村民小组长。”在下山的路上,村长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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