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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商业贿赂的号角已吹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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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丹 2006-05-01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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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对腐败行为起着较大的诱惑作用,或者说客观上提供了众多的机会,这是其他政府活动所无法相提并论的。因为公共采购涉及面广,包括货物、服务与工程的采购,金额又高,如果规章制度不完善,就很难避免采购官员的私欲膨胀,产生腐败行为。政府采购与私人采购相比,出资者地位的缺失和采购程序的不公开以及利益驱动机制等都诱发官员的不当行为。每一级政府都会参与大宗物资和劳务的购买,而且负责采购的官员花的是纳税人的钱。 由于大多数人对采购程序知之甚少,就产生了“隐蔽行动的道德风险”。也就是说,在公众授权归官员采购时,双方信息是对等的;而一旦进入政府采购行动,由于采购程序的不公开,委托人就只能看到采购活动的结果,从而官员有可能在其中做手脚,这就是所谓“暗箱操作”。少数官员利用公众对采购活动的信息不足,使用种种方式来操纵结果是完全可能的。 近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采购相关部门针对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治理商业贿赂问题,都积极地做出了反应。财政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设立并开通了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举报传真电话,同时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相关举报信箱。凡涉及中央预算单位、中央集中采购机构及相关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情况均可向财政部举报。各地政府采购部门相继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会。 尽管治理行业贿赂行为早已有之,但从整体效果看来,业内人士认为,以前的力度还是欠缺、办法也比较贫乏,根除商业贿赂行为还要从“源头”抓起。 事实也表明,这一次的治理商业贿赂活动的力度也是史无前例的。 卫生部首先做出反应。据新华社报道,卫生部近日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设置举报电话和信箱。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部机关、直属单位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制订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研究处理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典型案件。 另据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近日在沈阳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说:对于国家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案件,必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特别是对国家公务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必须严惩不贷。 北京、上海、江苏等各个省、市的政府采购部门,也对治理本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采取了积极的治理措施。 一场权与法的较量开始了,一场治理商业贿赂的战役开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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