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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提《卖拐》案 何庆魁再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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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 建 2006-04-24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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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何又被告了,这次是在北京,告他的还是延吉农民于景胜,原因还是于景胜认为《卖拐》是他根据自己在长春西安大路的亲身经历创作的,何庆魁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这个小品的著作权纠纷仍未平息,吉林延边农民于景胜再次起诉何庆魁侵犯其著作权,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原告 于 先生诉被告何庆魁、北京国林风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 原告于景胜诉称, 1993 年,原告以亲身经历的发生在长春市西安大路边的真实事件为素材,创作了小品《卖拐》, 1998 年曾作修改,并曾经向辽宁沈阳赵本山公司和中央电视台等投稿。 2004 年间,原告发现由著名演员赵本山在中央电视台 2001 年春节联欢晚会上表演的小品《卖拐》的署名作者为何庆魁等人,一些关于小品《卖拐》获奖的新闻报道也提出何庆魁自述创作小品《卖拐》的过程。经过原告调查核实,认为被告何庆魁剽窃了原告的作品,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原告曾试图与被告协商解决著作权纠纷问题,但被告对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为此,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 此前,以同样理由于去年上诉的于景胜曾以“何庆魁在 10 天之内接连失去两位亲人,不忍心再让他雪上加霜”为由撤诉。 此案为什么事隔这么久后又“重出江湖”? 记者多次拨打何庆魁和于景胜的电话,但双双处于关机状态。直到下午 4 点左右,何庆魁电话终于开机。然而,接听电话的却不是何庆魁本人,一位男士在记者表明来意后,立即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又多次拨打了该电话号码,但都被对方挂掉,直到下午 4 点 30 分,再次进入了关机状态。 于景胜向媒体介绍,经过调查,认为何庆魁剽窃了他的作品,其行为侵犯了他创作作品的著作权。而他曾试图与何庆魁协商解决著作权纠纷问题,但何庆魁对他的要求置之不理,为此,于景胜起诉要求判令何庆魁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于景胜的代理律师邓群。“的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但开庭时间我们还不能确定,但我相信不会很长。” 邓群说。 此案为什么事隔这么久后又“重出江湖”?邓律师说:“当时不是由于何庆魁的大儿子和高秀敏相继去世了么?所以于景胜就想缓一缓,等过些日子再说。当时的撤诉只是暂时的,并没有结束的意思。” 那么于景胜对胜诉有信心吗?邓律师笑了笑说:“如果说一点儿信心也没有,那我们绝对不会接。” 何庆魁对媒体表示于 景胜的起诉根本不属实 何庆魁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知道于景胜,他说,于景胜给春晚节目组写了一封一万多字的举报信,信中称何庆魁剽窃了于景胜的作品。何庆魁还说,看过信的人都觉得于景胜精神有问题,于是就把信扔了。 至于小品《卖拐》,何庆魁说那是赵本山和范伟想出来的点子,后来他们 3 人一起在沈阳市某酒店的房间里聊了一夜,把小品的思路确定了,之后才是编排。“说是剽窃于景胜的作品,听起来就像是笑话。如果他不是精神有问题,而无故说我剽窃他的作品,我就要反诉他。”何庆魁说。 何庆魁曾对媒体表示于景胜的起诉根本不属实。何庆魁称《卖拐》的创意是赵本山和范伟,与于景胜根本不沾边。何庆魁还称于景胜的起诉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他将反诉对方。 于景胜的代理人邓律师,他表示手中有证据证明于景胜创作了《卖拐》,但法院开庭前,他和于景胜都不会公开证据。同时,于景胜也已经接受了精神病鉴定。邓律师说:“如果鉴定结果不是精神病,我们还要继续告何庆魁侵犯名誉权。” 当记者告诉李卓这次于景胜状告何庆魁创作的《卖拐》是剽窃他的作品时,李卓则表示“ 何 老师创作《卖拐》的过程,我们有证据,有证人,这个作品不是 何 老师一个人写的,是集体创作。” 何庆魁正在北京进行 封闭写作 从何庆魁身 边的刘 先生处获悉,何庆魁目前一直在忙着创作,不跟外界接触。“他好不容易从巨大的悲痛中走了出来,现在正全身心地忙着为河南电影制片厂创作农村戏,正在北京进行封闭写作。” 对于此次事件是否会再次影响何庆魁的心情,该人士表示:“于景胜不是在去年闹过一阵儿了吗?对这事何庆魁挺烦的,不过自从他去年经历了丧子、丧妻的打击之后,现在的他把一切都看得很淡,而且他的创作才能是得到大家认可的。至于《卖拐》究竟是谁的作品,还是让事实说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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