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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海关推翻富士走私传闻幕后A公司成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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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海燕 2006-04-24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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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 1 月一份“密函”告发富士涉嫌走私被媒体报道后,引来广泛关注。“密函”指富士支持的巨星公司“涉嫌走私、非法生产、违规审批”的“三宗罪”惊动了南宁的执法部门。南宁海关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于 4 月 18 日 发布报告称:“广西巨星不存在偷逃关税的行为”。广西发改委也出面澄清:“巨星的设立及审批程序完全合法。” 4 月 18 日 ,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与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先进向记者出示了《南宁海关关于对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进口未曝光富士彩色胶卷的核查情况的复函》 ( 南关函 [2006]31 号 ) 。调查报告称“巨星公司进口未曝光富士彩色胶卷向海关申报面积属实,不存在偷逃关税的行为”。 在记者的强烈要求下,张先进将海关函件的复印件给记者拍照。记者在 3 页纸的调查报告中还看到另一个结论:“企业为换算海关报关单上需要填制的净重提供的单位重量面积比例 5.027 平方米 每公斤有误,按此错误比例折算的货物净重相应错误,因网上媒体是采用报关单上填制的错误净重,按 5.5 平方米 每公斤的比例计算,才造成折算结果错误。” 张先进说:“今年 1 月 9 日,有关报道发出后,广西和南宁相关政府部门立即请南宁海关组成调查小组进行全面核查,其间,南宁海关对广西巨星进口货物保管情况和公司生产和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抽验了相关的进口货物。” 在这一事件中,一直受“涉嫌走私”困扰的富士公司负责人表示:“这一事件对公司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巨星公司何震发说:“这一事件不仅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对政府的权威性也是个伤害。”但对是否给公司胶卷产品的销售造成影响,富士和巨星公司都没有具体回答。 到场的富士公司副总裁表示:“清者自清,富士将进一步加大对巨星公司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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