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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硕天价索赔案可能变成敲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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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如晨  2006-04-24 刊:010-64735588-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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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天价索赔案”曝光已经一周,华硕公司仍然没有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说法。而索赔方周成宇却已被批捕。周成宇母亲 王 女士表示, 18 日晚,周成宇的代理律师张平对她说,已从可靠渠道获悉,周成宇已被批捕。

此前,周成宇、黄静因笔记本处理器存在问题,要求华硕赔偿 500 万美元,双方谈判未果,华硕报警,周、黄涉嫌敲诈被刑拘。

张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刑事拘留的时限不能超过 37 天 ( 其中检察院审查确定批捕与否时间为 7 天 ) ,而对周成宇的拘留明显已超过这一时限。

张平认为,如果认定周成宇“高价索赔”是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超过限定的索赔额,并违反相关司法解释;二是索赔方式存在明显违法性,比如有恶意的要挟与敲诈等。“但是,这两个条件周成宇都不具备。”张平说,中国对产品质量问题的索赔额有所限制,但对明显的高价索赔,法律并没规定违法,而在国外,高额“惩罚性赔款”则很常见。

“周成宇的行为应属于维权过当,性质属于民事范畴,其行为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他再次强调说。

华硕公司则继续保持沉默。该公司中国区总经理 4 月 14 日 曾表示,在司法结果出来前,华硕不会对此事发表任何意见。

华硕同时也没有放弃它的公关传播。一周以来,它已向部分网络媒体公布了周成宇的可疑行为:比如化名律师要挟、索赔,网上查询其手机号发现有兜售处理器的行为。但是,华硕这一手段面临着许多障碍,除了要解释最重要凭证即维修单据外,还要推翻自己之前的种种说法。

案件回放:

龙某购买了价值 2 万多元的华硕牌笔记本电脑后,刚开始使用便连坏了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于是就请朋友周成宇帮忙检修。周成宇下载了最新版本的英特尔处理器 ID 使用程序,对龙某的笔记本进行检验,检测结果是,该电脑的处理器“似乎是工程样品而不是生产型处理器”。有着 IT 公司工作背景的周成宇认定此款 CPU 是英特尔公司的工程样品,即测试版 CPU ,其性能稳定性差,英特尔公司明令禁止在市场销售。

龙某在周成宇的陪同下开始“取证”工作,二人携带微型拍摄和录音设备来到华硕北京服务中心,工程师林迎钊承认该电脑经他手更换了 CPU 并承诺对该电脑保修。

从周成宇母亲提供的录音资料看,华硕电脑中国业务事业群总经理许佑嘉承认龙某买的华硕电脑中的型号为迅驰 2.0G 的 CPU 确实有问题,并且华硕打算给龙某更换一个新的 CPU ,但当时在北京没有现货。许佑嘉说,在电脑连连出问题、龙某向经销商新人公司提出退货的情况下,是新人公司向华硕的工程师林迎钊提供了一块芯片,要求更换。

对此,龙某说,她从未授权新人公司更换 CPU ,当她拿回电脑时,被告知电脑的芯片“升级为迅驰 2.13G ”。在 2 月 10 日 的一张华硕的服务记录单中,“检修说明”一栏中写着: Reset ,重做系统,升级原 2.0GCPU 为 2.13GCPU 。检修工程师的签名是华硕工程师林迎钊。

龙某、周成宇二人以向新闻媒体曝光此事作为谈判砝码,向华硕公司提出高达 500 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 双方数次谈判未果后,华硕公司报警。

3 月 7 日 ,因涉嫌敲诈勒索,龙、周二人被北京海淀警方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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