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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伟“忽悠案”真相大白:原来不知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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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雨晨 2006-04-17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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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伟忽悠演出方案”日前终于真相大白。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北京华语金碟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语公司)返还原告东营新大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公司)除定金之外的款项两万元,同时驳回原告对范伟的起诉。 “被忽悠王”忽悠别人? 在网上输入关键词“范伟”百度一下,用时 0.067 秒,找到相关网页约 502,000 篇。“没病走两步”,“ IP 、 IC 、 IQ 卡,统统告诉我密码。”从卖拐到卖车,再把轮椅卖出去,范伟在一连串的小品中饰演的是被忽悠的对象,甚至在电影天下无贼中也是一副憨厚的“贼相”。观众对他的印象之深刻,可以从他的台词的流行度看出,几乎是没事都能来两句。更有甚者,将他的经典台词编辑了 160 多段,在网上广为传播。 而另一件事情似乎更能说明他的“火”。新浪上有个署名范伟的‘布莱格',布莱格里“主页”是空的,“我的文章”一栏也是空的。友情连接里只有两个,一个是新浪 BLOG ,一个是经纪人闫琳。点开“给我留言”一栏,却意外地发现,有许多的网友不断在给范伟留言。从页面显示来看,这个“布莱格”是 2 月 23 日 开的,至今每天都有人来拜访,留下自己的片言只语,大多是表示对范伟的喜欢和尊敬,希望他在百忙之中也能抽时间来“博”一下。虽然到目前为止,未出现范伟的片言只语,却不影响大家对他的留言。 “老实总被人忽悠”成为这个时期范伟的公众形象,也是他“火”起来的原因。前不久,却有人宣称被范伟忽悠了,因为范伟收了五万元的定金却不参加演出。 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范伟被忽悠了 N 次,也学会忽悠别人了吗? 原告:忽悠让演出流产了 这家自称被忽悠了的东营公司说,他们与华语公司签订了一份《演出合同》,合同中约定,范伟作为他们的压轴嘉宾参加演出,该场演出是为宣传一酒业公司所举办的商业演出。按照约定,东营公司当天向华语公司支付了合同定金 5 万元,但华语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没有让范伟参加原定 2005 年 8 月 6 日 的演出。 东营公司认为,因为华语公司和范伟的“忽悠”,该演出流产了。经受了“创痛”的东营公司只好将华语公司和范伟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连带返还双赔定金 10 万元。 范伟:我被搞蒙了 面对这次被诉,起初有媒体报道称范伟不回应,其身边人也闪烁其词。后来,范伟接受《时代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一直不知道这件事。几经身边人提示才想起,曾有朋友向他提起过演出一事,当时正值《马大帅 3 》开机在即,范伟便表示要视时间而定。后来,听闻该演出推后,《马大帅 3 》又已开拍,范伟也不再向朋友追认此事。 至于 5 万元定金之事,范伟严肃地告诉记者:“我从头至尾就是听我朋友跟我提过这个事,当时口头上,我就跟我朋友说有时间的话,可以去。但是根本没答应过谁什么,更没跟任何人或公司签过任何协议,报道中的两个公司,我都不认识,也没见过他们中的任何人。我更要说的是,从没收过一分钱定金。这都是真的。” 法院:原告构成违约 被告华语金碟公司在庭审时辩称,依照合同约定,东营公司应于演出前一天支付费用,但它除当天支付的 5 万元定金外,未按时向公司支付费用。东营公司违约在先,所以不应返还定金。 对于东营公司与华语公司之间的诉讼,法院认为,东营公司构成违约,故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鉴于双方约定的演出活动未实际举行,华语公司应返还除定金之外的费用。至于范伟,法院认为,范伟不是东营公司与华语公司演出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作为本案的被告不适格。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东营公司对范伟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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