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 贩卖毒品“夫妻档”全家总动员 | |||||||||
| 提供新闻线索 | 首届全国律师辩词大赛冠名赞助 | ||||||||
| 、广告联系《法制早报》律政专 | |||||||||
| 寻求法律服务 | |||||||||
| □迟黎伟 本报记者 冉多文 2006-04-17 | 刊:010-64735588-6165 | ||||||||
| lzzk@vip.sina.com | |||||||||
移动用户 |
|||||||||
毒品藏在糖果中 千里邮寄终被抓 夫妻贩毒 2006 年 3 月 17 日 上午,青岛海关缉私局的电话骤然响起。一条举报线索:一个署名为李凤的女人,通过陆路快递方式,从云南省瑞丽市将走私进境的一批毒品,伪装成食品,邮寄到山东烟台市,收件人叫孙美。并转托给青岛市一名叫丁熊的人。 青岛海关缉私局迅速在管辖的山东省内济南、烟台等 8 个分局,进行了严密部署。在山东围堵抓捕的同时,又派出警员,直扑瑞丽。 3 月的云南瑞丽,茶花盛开,气候宜人。 2000 年以来,国家为了发展云南边贸 , 建立了海关监管的“境内关外”贸易区,成为中缅两国的边防和海关通道。 从去年以来,一种世界上刚刚研发的新型毒品“麻古”问世。这种红色的“药片”,一旦被人吸食进去,立刻兴奋不已,几天几夜处在亢奋状态,出现成瘾。这种毒品也成了贩毒者理想的生财之路。 3 月的一天,瑞丽市邮局进来一位小姐,她就是李凤,重庆人。此人身高不足 一米 六,体态丰腴,上身穿着紧身真丝黑 T 恤、下穿牛仔裤。 2005 年 1 月,她在夜总会认识了身材高大、长相俊朗的烟台青年谷力,当年 9 月就与他结了婚。婚后,夫妻俩一合计,就做起了“来钱快”的毒品交易。 “给我寄一箱食品到烟台,要特快专递。”李凤说着向柜台搬上了一个纸箱。邮局工作人员看了一眼箱内,发现只有几个包,包里是些五颜六色的食品和巧克力糖。于是就邮发了出去。随后半个月里,这位女子前后四次邮寄食品和糖果,这引起了邮局人员的注意。他们向当地警方报案。当地瑞丽海关的缉私警察与青岛海关进行了联系,当青岛海关缉私局的办案民警赶到后,他们与当地警方一起,实施抓捕了李凤。由于她丈夫谷力外出赌博,直到第三天下午,他向李凤的手机发短信后,才把他从当地一家大酒店缉拿归案。可在这三天里,发生的两件事并没有引起谷力的警觉。一是他给家里李凤打过电话,始终没联系上。还告诉了青岛来电话催要毒品的人说“我老婆失踪了。”二是抓捕他的前一天,烟台的母亲打电话告诉他,他哥哥被海关抓走了,也没有引起他的警觉。 直到他被戴上了手铐,他才明白这一切是真的。办案民警从他家里的床头柜查出了海洛因、麻古等毒品以及吸毒用的工具。谷力曾因赌博、盗窃被当地司法机关判刑 3 年,刑满后仍不思悔改,窜至云南做起贩毒生意。谷力、李凤夫妇对吸毒和贩毒事实供认不讳。并供出了毒品的“上家”是两个缅甸夫妇,毒品的“下家”是青岛的丁熊和烟台的白刚。 3 月 29 日 下午,从昆明起飞的航班客机徐徐降落在青岛流亭机场,从舷梯门口押下了李凤和谷力。 家人接应 烟台“大世界”商场门前。 有一位约 60 岁左右的老妇手拿一个食品袋,正在东张西望。 不远处,有个 30 多岁的男子正在盯着她。这位男子见四下无人,走到老妇跟前。 “你是孙大娘吧?我是你儿子谷力的朋友,来取东西的。”这男子焦急地说着,并紧张地四处看着。 “对对,我是。这是我儿子要我给你的东西。”说罢,这位老妇把手中的包递给了男子,这个男子接过东西立即转身离去。 这个男子就是青岛来的毒犯丁熊。他手里食品袋中装着 800 粒毒品“麻古”。是他用 14 元一粒的价格从谷力手中买的。在回青岛的路上,他清点了毒品后,满意地给瑞丽的谷力拨通了电话,说货已收到。回青岛后,他转手以 18 元的价格全部卖了出去。很快,买主来电说,货很好,能否再买 1000 粒毒品,价格不变。并付了 5000 元订金。 此时,丁熊向谷力又订了 2000 粒毒品,通过银行给谷力的卡上打进了 28000 元。钱汇出后,丁熊打电话问谷力收到汇款没有。电话那头,传来谷力急促的声音,钱收到,但老婆找不着了。电话挂断了。 3 月 19 日 上午 9 时,缉私警察来到谷力哥哥的单位,将贩卖毒品的谷力哥哥抓获。警察刚走,就有人向其家人通风报信。于是谷力的母亲孙美,就给在瑞丽的儿子谷力打电话称,你哥被抓了,你也要小心。 11 时许,缉私民警来到了谷力的妈妈家,在家里堵住了第二个犯罪嫌疑人孙美。正当民警们在依法讯问和搜查时,门被敲响了。 进来了一位邮递员,他送来一个“特快专递”箱子,在孙美签收后,箱子被打开了。一大堆食品糖果中露出一个黄包袋。打开袋子,里面露出两个印着外文 YOYO 的红色糖袋。打开糖袋,里面装满了 1000 粒粉红色的毒品“麻古”。 “知道这是什么吗?”警察问道。孙美惊慌失措地低下了头…… 而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也悄然停在了烟台市区一座居民楼前。此时大多居民都已上班,楼前寂静。与早已守候多日的民警取得联系后,得知两名毒犯还在五楼的家里。 这是一对未婚同居的“野鸳鸯”,男的叫白刚, 28 岁,东北人, 一米 八的个子,粗壮有力,现在烟台一个歌舞厅当领班,是本案的另一个重要犯罪嫌疑人。他既认识谷力、李凤,又认识青岛的丁熊,还与谷力的母亲孙美很熟,因此他担负着接货、售货的“中介”作用,自己从中赚取差价,也是瘾君子。女的叫王媚, 20 岁,海阳人,当坐台小姐,与白刚在同一个歌舞厅。临近中午,两人起床出去吃饭。被早已守候的缉私民警当场擒获。在他们租住的屋里,搜出了许多毒品和淫秽光盘。 全部落网 次日,青岛海关的缉私民警,抓捕丁熊的行动也开始了。 丁熊, 37 岁,干过装卸工和出租车司机,现在与妻子在青岛市北区开了一个小馄饨铺。他两年前在青岛某夜总会认识了谷力,并一起吸食毒品和打过 K 粉。一年前,应谷力邀请到瑞丽贩过毒品,同李凤、白刚他们在瑞丽还一起吸过毒。从瑞丽回来后,他有了毒品的来源,就干起了贩毒和吸毒的勾当。 在青岛市北区某馄饨铺周围,我们的民警已在此守候了几天。没有发现丁熊的踪影,只有丁熊的妻子在忙里忙外照应着生意。民警们通过调取他的通话记录,发现该电话的活动规律是每天中午有短暂的开机,晚上 10 点到凌晨期间,电话频繁。经分析,丁熊多在青岛频繁地进出各个娱乐场所,进行毒品交易。 要尽快地抓到他,否则流毒甚广。一天晚上 10 点左右,民警们经缜密侦查,发现他在市北区曹县路一带活动,民警们立即驱车赶了过去。很快一辆白色小轿车进入民警的视线。这车一直开到一座楼前停了下来,正是丁熊!只见他从车里出来,快步上了楼。 这时来了一个骑摩托车的中年人。只见他停在丁熊的白色小车旁,倚着车打起了电话:“丁熊,我是崔新。你下来吧,我就在你的车旁边。”民警们听得清清楚楚。 这时,丁熊手里拿着一个塑料包下来了。就在他打开车门时,民警们冲了上去,把他和崔新抓了现行。丁熊连连叹息:“我认栽了!”从轿车里,搜出了丁熊随车携带的冰毒、摇头丸、 K 粉,毒资和吸毒用具等。又从崔新身上查获冰毒和 K 粉等。崔新, 37 岁,当过工人,曾因盗窃被劳教过 3 次。现从事水产个体生意。 经连夜突审,两人对携带毒品,进行贩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青岛海关缉私局和瑞丽海关缉私局的民警们,从云南边陲瑞丽到山东海滨城市烟台、青岛,经过十多天的战斗,在当地公安和邮政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终于斩断了这条从缅甸走私入境,邮寄毒品,毒害社会的跨国毒品通道。共逮捕犯罪嫌疑人 8 名,缴获了大宗海洛因、冰毒、摇头丸、 K 粉等毒品,毒资 730000 余元。
|
大赛宣传·示范新闻稿件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参赛作品提供的重要新闻线 | |||||||||
| 发送至92639020 | |||||||||
| 索,我们将派记者采访,稿件刊 | |||||||||
| fzzbflfw@ | |||||||||
| 发在《供法制早报》、《中国律 | |||||||||
| vip.sina.com | 师》杂志等合作媒体。 | ||||||||
![]() |
|||||||||
| 早报读者调查 | |||||||||
| 往日早报 | |||||||||
| |
|||||||||
| 前的律师预言 | |||||||||
| 清 11 年冤情 | |||||||||
![]() |
|||||||||
| 女孩 | |||||||||
![]() |
|||||||||
| 家媒体 | |||||||||
| |
|||||||||
| 喊 临终遗言全部为案情分析 | |||||||||
| 道 | |||||||||
| 律师涉嫌伪证案二审 | |||||||||
| 师激辩二审 | |||||||||
| 过错在先 | |||||||||
| 后 | |||||||||
| ”案 | |||||||||
| 刑 | |||||||||
| 关键5证人“身体不好”未到庭 | |||||||||
| “诱供” | |||||||||
| 年 | |||||||||
| 《法制早报》《中国律师》杂志 | |||||||||
| 联合推出首届中国律师辩词大赛 | |||||||||
| 中国律师辩词大赛·2006 | |||||||||
| 征稿启事 评奖细则 报名表 合同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邮箱:fzzbflfw@vip.sina.com 电话:010-84772959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