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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母亲谎报案情 芷江警方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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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丹 2006-04-10 刊:010-64735588-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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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3 月 30 日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岩路街 57 号居民, 28 岁的妇女尹文萍接到公安局正式通知,对其谎报案情的行为免予治安处罚。

3 月 22 日 晚 10 时许,县公安局值班民警接待了一名焦急万分的妇女,她报案称:她 7 个月大的儿子王皓在当天下午 1 时许被租住在他家做烧烤生意的王姓外地男子抱走了。经四处寻找,有人看到该男子在芷江汇丰宾馆火车代售点购买了去往河南郑州的车票,并已乘车去了怀化火车站。这名女子就是尹文萍。民警一边安慰她,一边向局领导报告。为了营救这名被拐儿童,刑警大队民警紧急集合,兵分几路进行寻找。

“请无论如何救回我的儿子。”绝望的尹文萍声嘶力竭地哭喊着。 3 时 15 分,芷江警方和怀化铁路警方以最快速度手写了一份协查通报,经怀铁警方迅速向全路经各站段向过往列车发出。

“只要人在车上,我们就一定能抓到他,救回你的儿子。”怀铁公安处长马志义安慰道。

23 日 19 时 50 分,终于传来了好消息。昆明开往郑州的 T62 次列车上,昆明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赵黔江、汤云峰分别获得同一份手写协查通报:要求协查一名怀抱婴儿的嫌疑人。在 19 时 50 分当二人逐节巡查到 15 号、 16 号车厢时,查获了手持怀化至郑州 B0055850 号车票、怀抱王皓的王姓男子。

为了解救尹文萍 7 月大的小孩,铁路与芷江警方投入了数百警力进行救援。消息传来,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尹文萍高兴的同时,烦燥和恐惧袭上了心头,她开始变得不安,欲言又止。

3 月 24 日 上午 10 时,当儿子王皓和抱走儿子的王姓男子被铁路警方带回怀化时,尹文萍再也承受不住压力,失声大哭起来。原来,抱走她儿子王皓的是她丈夫王建军,系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居民。两人结婚一年多,于 2005 年 7 月 7 日 生下王皓,两人平时感情很好,但在对儿子王皓的抚养上却发生了严重分歧。丈夫王建军要求把儿子带回甘肃抚养,以培养其吃苦耐劳的精神,而妻子尹文萍爱子心切,要求把儿子留在条件较好的南方抚养。两人互不相让也互不买账。 23 日,王建军想,自己的儿子自己做主,于是不再征求妻子的意见,踏上了北去的列车。

而无计可施的尹文萍万般无奈,想到了报假案,追回儿子和丈夫。

见到为自己操劳的诸多警察,尹文萍后悔万分,觉得自己太自私,影响了民警的工作,遂主动向芷江警方作出上述交代。

芷江警方本应对尹文萍拘留并罚款,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减轻或免予处罚。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芷江警方对尹文萍进行教育后,作出了免予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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