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 “末代皇帝”溥仪之弟状告“溥仪研究第一人” |
|||||||||
| 提供新闻线索 | 首届全国律师辩词大赛冠名赞助 | ||||||||
| 、广告联系《法制早报》律政专 | |||||||||
| 寻求法律服务 | |||||||||
□本报记者 朱雨晨 2006-04-03 |
刊:010-64735588-6165 | ||||||||
| lzzk@vip.sina.com | |||||||||
移动用户 |
|||||||||
金友之老先生(原名爱新觉罗·溥任)是中国“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同父异母的弟弟。 6 年前,一场由“溥仪生平研究第一人” 历史学家王庆祥策划,冠名中国博物馆和中华民族团结友好协会共同举办的“中国最后的帝王世家展”,在故宫端门东朝房展出。展览使用了溥仪及其家族成员的大量照片、溥仪日记、退位诏书、溥仪印章、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改造期间穿过的服装、溥仪家族遗物等。 金友之老先生认为,这个以营利为目的的展览,是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展出的,该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溥仪的肖像使用权,同时给自己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遂将策划人王庆祥以及主办方中国民族团结友好协会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登报致歉。 2006 年 3 月 28 日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据悉,这是近年来“末代皇帝”维权的第一案。金友之老先生的特别授权代理人 黎园 女士透露,这仅仅是序幕,一系列关于对溥仪侵权案的官司将会一一被提起。 与刚刚谢幕的“末代皇后”侵权案一样,本案也遭遇诉讼主体的问题。金友之老先生作为“末代皇帝”侵权案惟一合法的诉讼主体,也迟暮将至,按照现有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他驾鹤西游之后将无人能为“末代皇帝”维权。因此,他此时的行为无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金友之: 我一直以为是国家在展出 金友之老先生曾经担任过北京市第八、第九届政协委员、北京市西城区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北京市文史馆馆员。 3 月 28 日 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东城区蓑衣胡同的金友之老先生家。面对记者的造访,老人显得很兴奋,远远站起来迎接。老人年近 90 岁,已失聪多年。记者进来时,其大女儿陪在身边,用写字板向他介绍记者的身份。他按着写字板很快念出:女孩是法制早报记者,男孩是新京报记者。念完之后,他双手作揖,连说欢迎。 记者拿着写字板,和金友之老先生开始了交流。 记者在写字板上写下: 王庆祥 先生在故宫端门办的“中国最后的帝王世家展”,您知道吗?由于写字板小,字又多,便写得小。老人仔细辨认了一会才回答说知道。 记者写道:那么,您给过 王庆祥 先生授权吗?记者刚写完,老人很快表示,没有,没有过任何授权。 记者写道:您怎样看待这个展览呢? 老人回答说,展览使用了大量溥仪和家族人员的照片。同时,展览还展出了溥仪的日记、家族遗物等,这些都是没有经过授权的。 记者写道:那为什么现在才提起诉讼呢? 老人回答说,是因为最近自己才弄清楚一个事实,虽然这个展览是在故宫举办的,但却不是国家的行为,而是个人为了赚钱。而这种行为让老人很难理解,也很生气。 记者写道:那么,您的诉讼请求是什么呢? “就是要他们立即停止展览,赔礼道歉啊。”老人虽然失聪,思维却很清晰,回答起问题来很迅速,也颇具条理。老人说,如果是国家为了教育后人展出的,他没有任何意见,但是私人怎么可以这样做呢? 原告代理人: 与被告方多次商谈未果 黎园 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底,老人在得知事情真相后,便委托她与两被告方进行沟通,并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为此,她和她的两位助理亲自去了故宫两次,对展览中使用的溥仪及家族人员 200 张左右的照片,她感到非常吃惊。她与王庆祥及其合伙人杨来福多次电话进行沟通,甚至多次与二人当面商谈,希望他们停止侵权。王庆祥的回答是,在故宫端门举办的展览,老爷子和家里人早就知道,展览所使用的照片和资料,都是溥仪已故妻子李淑贤提供的,他本人享有这份权益。黎园说她曾多次请王庆祥出示有关手续,可王庆祥至今也没有提供。 至于另一被告方“中华民族团结友好协会”,黎园是通过网上找到他们的。协会的常务理事、秘书长助理秦国修,在得知此事后很快与她取得了联系,并当面表示,王庆祥、杨来福在故宫端门举办的展览,该协会从来都没听说过,更没给过任何授权。此外,他们还要追究王庆祥、杨来福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出具证明。可再到后来,秦国修就不再接她的电话了。 无奈之下,金友之老先生特委托其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仲再联系。高仲说,中国博物馆方面出具了证明:王庆祥、杨来福在故宫端门举办的展览,我们只是对他们出租房屋,对展览内容不负任何责任。而中华民族团结协会也认为,协会与展览无关,但在高仲多次催促下,协会始终没有出具任何文字证明。 高仲说,该案中的法律关系很明确,就是侵犯了死者的肖像。他说,人死后其人格权依然受法律保护,作为名誉权范畴的肖像权自然也不例外。本案中,构成侵犯肖像的本质要件就是擅自使用,没有经死者生前本人的授权,或是死后其近亲属的授权。 被告方:我们积极应诉 针对原告方及其代理人的说法,记者试图联系 王庆祥 先生。 3 月 29 日 ,多次打电话未找到,记者两次给 王庆祥 先生 电话留言。 随后,记者拨通了另一创办人、中华民族团结友好协会常务理事 杨来福 先生的电话。杨来福称,他们还没有接到法院的传票。他说,一旦接到传票,他们会积极应诉的。 杨来福说自己正在外地出差,便在电话中向记者介绍了情况。据他说,他们的展览是有相关手续的, 5 元钱的票价也是经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核定的,展览所得每年都要给中国博物馆返 18 万元。 至于展览的图片和资料,杨来福说,都是溥仪的爱人李淑贤提供给 王庆祥 先生的。他说,王庆祥处有李淑贤的授权书。而当时搞好布展之后,他们曾经邀请 金友之 先生在内的溥仪家族成员前去参观,嘉宾签到名单至今还留存有 金友之 先生等人的签名, 金友之 先生等人还称赞展览搞得不错。据说,溥仪的四妹妹还提供了几件实物。 “我们展览的主题是‘共产党改造好了皇帝'。”杨来福在电话里对记者说,他们是为了民族事业做的展览,但因为房费太高,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他说,其实类似的展览长春和天津都有,为什么官司偏偏盯上了他们呢?“不管怎样,我们会积极应诉的。” 3 月 30 日 ,记者接到王庆祥先生的来电, 他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溥任老先生要告他。他说,他一直非常尊重溥任老先生,老先生对他的工作向来也是非常支持的。而关于端门展览一事,事前召开过座谈会,溥任老先生到场参加了,布展之后,他还给老先生仔细讲解过每一张图片。他认为,有人在利用老人做对老人不利的事,假如真的要这样做,只有法庭上见。
|
大赛宣传·示范新闻稿件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参赛作品提供的重要新闻线 | |||||||||
| 发送至92639020 | |||||||||
| 索,我们将派记者采访,稿件刊 | |||||||||
| fzzbflfw@ | |||||||||
| 发在《供法制早报》、《中国律 | |||||||||
| vip.sina.com | 师》杂志等合作媒体。 | ||||||||
![]() |
|||||||||
| 早报读者调查 | |||||||||
| 往日早报 | |||||||||
| |
|||||||||
| 前的律师预言 | |||||||||
| 清 11 年冤情 | |||||||||
![]() |
|||||||||
| 女孩 | |||||||||
![]() |
|||||||||
| 家媒体 | |||||||||
| |
|||||||||
| 喊 临终遗言全部为案情分析 | |||||||||
| 道 | |||||||||
| 律师涉嫌伪证案二审 | |||||||||
| 师激辩二审 | |||||||||
| 过错在先 | |||||||||
| 后 | |||||||||
| ”案 | |||||||||
| 刑 | |||||||||
| 关键5证人“身体不好”未到庭 | |||||||||
| “诱供” | |||||||||
| 年 | |||||||||
| 《法制早报》《中国律师》杂志 | |||||||||
| 联合推出首届中国律师辩词大赛 | |||||||||
| 中国律师辩词大赛·2006 | |||||||||
| 征稿启事 评奖细则 报名表 合同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邮箱:fzzbflfw@vip.sina.com 电话:010-84772959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