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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网有防侵权深化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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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朱雨晨 2006-3-20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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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究竟给了博客多大自由?博客是私人空间还是公众空间?一旦发生名誉纠纷,相关各方需要负什么责任 “轻轻的一键,就连接了天和地,不为人知的尊贵。”这是博客们对博客的至高评价。 但是,萧伯纳曾经说过:“自由意味着责任。”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的闭幕会上,记者就互联网的问题提问,国家领导人在回答时就引用了这一句。 时下,博客引发的纠纷频频出现,这是继去年门户网站新浪强势推出名人博客和中国首届博客大赛之后,博客再次吸引了公众的眼球,也引发了社会的讨论。人们不禁追问:法律究竟给了博客多大自由?博客是私人空间还是公众空间?一旦发生名誉纠纷,博客提供商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博客引发的纠纷风生水起 一名 44 岁的“老博客”把一名 21 岁的“小博客”推上了被告席,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老博客”真名沈阳,是一位知名网虫,网络评论家,自称从 1995 年就开始写博客;“小博客”是 ID 为秦尘的一名张姓大学生。 沈阳表示事情始于去年 7 月份,他在网上看到秦尘的一些言论后,就在网上写文章教导他,不曾料到,秦尘却把他给骂了。“博客痴呆症患者”、“没出息”、“软骨头”……等带有感情倾向的过激言辞,数月出现在秦尘公开的博客上,统统指向沈阳。 这样辱骂的搜索结果有几十万个,这让沈阳很生气,他咨询了 5 位律师,都说是侵犯了他的名誉权。沈阳认为,只有打官司才能让这个年轻人停止对自己的谩骂。于是,他一纸诉状把秦尘告上了法庭,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中国博客网。 这就是被人们称为“博客告博客”的第一案。 事实上,因博客语言“暴力”引发的纠纷并不始于此。 2005 年底,南京大学的副教授陈堂发被一私人博客形容为“猥琐人”、“流氓”而状告中国博客网,已经拉开了博客纠纷案的帷幕,被称为“中国博客名誉侵权第一案”。 而新年历刚翻过几页,就传出“郭德纲博客侮辱汪洋”一事,近日,汪洋更称已经正式起诉了郭德纲。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也即将判决一起由博客引发的名誉侵权诉讼,杭州的胡小姐因在中国博客网上发布涉及武义县陶女士真实姓名、内容多为陶女士个人和丈夫隐私的 90 多篇感情日志而被诉上法庭。 …… 博客勃兴 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博客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一个人,一个个体,通过一个网络实现了和全世界的连接,他可以是来自世界任何角落的,任何肤色的,不论性别,信仰,种族,他可以和全世界的人,全世界的企业,全世界的国家合作、竞争、交流。这是个人行为。而最能体现这些个人行为的就是博客的出现。 据调查,“博客”一词第一次在中国现身还是在 2001 年 11 月 20 日, 9 个月后,博客中国( blogchina )开通,开始了博客在中国的全面启蒙和推动, 2003 年 3 月,博客在高校开始迅速发展。 博客作为一种信息载体,曾经在美国以揭发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故事闻名。而在中国,则以一些花边新闻出名。木子美、流氓燕、竹影青瞳……一个个响亮的名字均来自于博客。有人在博客上放裸露照片,有人写性爱生活,还有人干脆将“特殊”音频也放了上去。 2003 年 6 月至 11 月,中国博客网用户“木子美”发表网络性爱日记,给该网带来巨大访问量,“博客”一词自此成了网络搜索引擎热门关键词。那么博客写什么呢?就是这些石破天惊的消息吗?当然,不全部是。很多人在博客里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生活和思想,展现所长。 听说潘石屹开始写博客了,他的夫人张欣直觉认为:潘石屹疯了。潘石屹却乐在其中,博客上除了一些关于地产方面的预测,还有他的摄影作品、人生感悟。与潘石屹一样入主博客的吴小莉、闾丘露薇等名人,以各自的方式阐释着对博客的认知。这一浪的博客也从芙蓉姐姐,菊花妹妹类的,升格为 “名人博客”。 2005 年甚至被认为是“博客的勃兴年”。 公开的博客 与日常语言行为无大区别 有人认为博客精神要义是:草根的、匿名的、真实的。也有人认为,开放、自由、率性是博客精神所在,也是魅力所在。其实,“博客”是网络日志的一种形式,网民通过注册有自己的博客网页后,可以随时上传自己的文章及心情日志,这些文章既可公开让人浏览,也可设密码限制他人浏览。 假如网民选择了后者,设密码限制他人浏览,这个时候的博客就等同于平常写的日记,是属于自己的隐私,别人很难看到听到。在这个无人能探知的空间里,人们可以尽抒胸臆,包括发泄不满,以及可能涉及对某人的谩骂等。 但是一旦选择了前者,将博客公开让人浏览,这就意味着是在公开场合的行为。因为博客秉承了互联网互动的特点,公开的博客已经不是私人空间,这个时候的行为人应该负有更多的注意义务。 律师李劲松和靳学孔对此的看法不谋而合。 李劲松说,互联网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公开的博客是个人对外的一个窗口,此时的你是对整个世界说话,这时候的行为与日常的言语行为没有太多的区别,就如同和邻居或同事间的说话,在博客上反而会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听到。既然这样,行为人就应该负起注意义务,不能损害现有法律规定的别人的权利。 靳学孔也认为,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利言论是构成诽谤的前提条件,因为网络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 . 选择公开一旦形成侵权,后果就更严重、影响更坏。因此,不能像平时写日记那般随便,而应负起更多的注意义务。 他们还认为,这个时候发生的侵权或者是诽谤,可以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并不存在所谓的法律空白。此时的证据相比日常言行的证据更容易收集和固定,只要将博客上涉嫌侵权或是诽谤的证据加以公证就可以了。 由此可见,博客的自由也是有度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学者李旭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上写日志并不能随心所欲。博客抄袭、模仿他人网页,转引他人文章,提供超文本链接,以及在网页上使用他人商标都可能侵犯权利人的著作权或商标权;博客公开披露他人信息有可能造成侵害隐私权;博客发布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可能造成对他人名誉的损害,从而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监管者应否承担责任? 在沈阳案、陈堂发案中,中国博客网都成为了被告。博客侵权,提供商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也颇引人关注。而对此话题争议的焦点就是:作为技术提供商的中国博客网有没有审查的义务? 李劲松的观点是,现行的法律没有规定博客网有此义务。而且从实际上来看,博客网也没有这个能力,对博客上的每一篇文章尽到审查义务。博客网提供的仅仅是一扇透明的玻璃窗,人们可以看到里面的人在做什么。就譬如,酒吧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聊天的地方,但没有义务了解人们聊些什么,酒吧老板也不会因此承担连带责任。 靳学孔却认为,博客网应尽到审查义务。现有的约束互联网的规定对博客网也有约束作用,只要公众能看到的,博客网就应该尽到审查义务,及时删除非法的、不健康的内容。因此,作为管理方,博客网应承担连带责任。 李劲松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制定法律的目标是要维持一定的秩序。把责任强加到博客网头上,这样庞大的审查责任是博客网承担不起、管不了的,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封杀,这无异于因噎废食。 靳学孔始终认为审查是必要的,不能因为量大、不好管,就免除其审查责任。他认为越是传播量大、传播速度快的越要注意一个度,越要加强审查。 清华大学的李旭也认为,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博客网站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不法信息,否则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李劲松和靳学孔都认为当事人对博客上的信息持异议时,博客网应尽快做出反应,对于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博客网没有采取措施而致使侵权深化或是诽谤后果恶化的,博客网应承担责任。 李劲松认为,就像车祸是不可避免的一样,博客纠纷也是不可避免的,从目前看来,要减少这些纠纷,可行的办法就是实行文责自负,也就是让写博客的人对自己所写的文章承担起责任。 而对于这数起博客纠纷案,律师们都认为对社会具有启发意义。首先,让我们了解到,网上被别人骂也是有法律可以协调的,有法可依。其次,任何一个人都要对你在网上发表的言论负责、虚拟世界同样不能免责。 ■相关链接■ 亟需通过立法规范博客 尽管通过立法规范博客的发展,已经成为互联网发达国家的共识,但尚未有国家实施。作为博客服务的提供者,博客网早在 2004 年 11 月发出《博客道德规范倡议书》指出: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博客必须对我们的读者和社会承担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循应有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博客应遵守的三项原则是:诚实和公正原则、伤害最小化原则和承担责任原则。但是,这种倡导究竟有多少人能遵守是个问题。 博客网董事长方兴东表示,他更倾向于通过自律的方式加以解决。包括中国博客网在内的多家博客网站,正在征集业界专家及广大网民的意见,共同起草《博客公约》,以此规范博客的言行。
国外案例 美国密歇根州的德克斯特高中,一位 16 岁的高中生终于忍受不了代理校长的严格,他于去年 12 月在自己的 Xanga 博客上声称要除掉他。他说:“我已经努力忍了你很久了,现在我终于意识到你是一坨粪,老是用你的规定作弄我朋友,不给我们机会。我什么都不管了,我要用你给我们的怒气杀了你。” 为了证明他的认真,他还搞到家里保险箱的钥匙,拿出手枪打开安全栓,抱着枪拍了照放到了博客上。德克斯特这位气昏头的高中生写完这篇威胁博客之后,就把自己送上了少年法庭,虽然他辩解他根本不是真的想杀死校长。 而最近美国一所小学 6 年级的男生,也因为写博客对自己的老师、学生和 4 位校领导发出死亡威胁,导致被捕。 在新加坡, 2005 年 10 月 7 日,全球首次用法律手段对博客行为进行了规范,两名在博客中发表种族煽动性言论的年轻男子被判刑。
博友看博客 mnce 现在的人就需要有个倾诉的地方,我觉得博客很不错!
四面体 博客可以是一个完整展示自己思想的空间,这是一两篇文章所不能达到的,同时也可以展示一个真实的人而不是经过修饰的人,从这个意义来说,博客在沟通和交流上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其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朵儿之家 深有同感!博客是划时代的发明,彻底解放了人们的表达方式。
情爱倒计时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赶这个时尚,因为普通人博客成本不低,花掉了可能带来收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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