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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囚头帮”覆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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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春先  □本报记者 申欣旺 2006-3-20 刊:010-64735588-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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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后,千万不能一个人去坐的士啊!要是碰到囚头党就不得了……”出门前,父母或者丈夫总会这样嘱咐自己的女儿或者妻子。 2006 年春节前后,湖南湘潭绝大多数家里都会出现这样的叮嘱。一片不祥的恐慌情绪在这个城市蔓延。

湘潭市公安系统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接到相同案情的报警电话数十起,两个城区数十个派出所都接到过类似的案情报告——单身女子在乘坐的士时,被另一辆的士拦住去路,从另一辆的士车上下来的人将女子以各种名义劫持到该的士车上,驶至郊外进行疯狂抢劫、殴打、抛弃……从元月 10 日起到 2 月 8 日 止,这样的事情几乎天天都会在不同的地方重复发生!

湘潭地处湖南中部,离长沙仅有四十多公里的距离,也是正在形成的长株潭融城战略中的核心城市。作为这样一个经济比较发达,地理位置特殊的中等城市,出现这种针对特定人群反复作案的恶性事件,不仅令老百姓谈“的”色变,也引起了湘潭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湘潭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先后编发两期《公安要情》向全市公安系统通报案情,局长黄桂生在《公安要情》上批示,要求城区两公安分局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限期破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 月 8 日 ,随着两名具有特殊头形标志(湘潭市民私下将这种头型称为“囚头”)的年轻人落入法网,弥漫在湘潭城市上空的不祥情绪终于慢慢消去。随着案情的逐步明朗,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犯罪新花样终于浮出水面。由于本案犯罪嫌疑人选择的作案手段,是近年来首次出现的新形式,具有极大的隐蔽性,作案成功率高达 90% 以上。

陌生的士突然挡住去路

从 1 月 10 日起到 2 月 8 日 止,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湘潭街头发生的“囚头党”抢劫单身女性案件呈现出典型的规律性。雨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二队队长李波是全市接触这一系列抢劫犯罪案报案人数最多的刑警之一。

在分析该案的特点时,他归纳出五个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大多选择在夜间 21 时至次日凌晨 1 时作案;二是没有固定的作案车辆,一般随机选择出租车;三是指挥所乘的士在街上游荡,搜索没有同伴随行的单身女性所坐的士为作案目标;四是以经济纠纷或感情纠葛掩人耳目,骗过受害人所坐车辆的司机,使其不产生怀疑并报案;五是将受害人强行拖至犯罪嫌疑人所乘的士后,带到郊外或偏僻地带进行疯狂抢劫。

陈方(化名)是湘潭市移动公司的一名职员,今年 31 岁,是一位端庄漂亮的职业女性。 1 月 25 日晚 10 时 20 分 左右遭到劫持。案发两个半小时后,被抢夺一空并受尽惊吓的陈方,来到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向值班民警讲述了自己受害的经过。

陈方这样回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

2006 年 1 月 25 日 晚上 10 时 20 分左右,我从建设路口打的回家。当车行至大湖路万客源超市前时,突然被一辆红色的士拦住去路,从那辆的士车上下来一个青年男子,冲到我坐的的士车门前对我大声说话:

“你赶快下车,我老板找你有事,如果你不想让我动刀子就赶快下车”

“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跟你走?”

“你再不下来,老子一刀砍死你。”受到这种威胁后,我没有办法只好从的士车上下来,坐进了这个年轻人的的士车上,一路上我不断追问这个青年男子,我们素不相识,你为何要找我?

那个青年男子说:“是海龙王老板要找你有事,如果是认错了人,我们会送你回家,你放心,我们老板是市政府的。”

当我再问时,这个青年男子再次露出凶相:“你不想断腿、断脚的话,就不要再罗嗦了……”

汽车从湘潭市二医院拐出去后,往右向三大桥开去,最后开至东湖路口的汽配厂路口,停在了一坐铁桥下面。青年男子叫我下车,并吩咐的士调头等候。将我拖到湘江边的一块大石头后面后,这个男子说:“你跟华银某某人上了床,给了 5000 元钱及一根金项链,还有……”我当时吓得慌了神,根本没有听得太清楚,但总的意思是问我要钱,我只好将身上所有的现金及财物交给了他。

湘潭市公安局第 11 期要情通报显示,陈方当时被抢走现金 1400 元,白金手链 1 条,三星手机 1 台,诺基亚手机 1 台。

“你欠我老大的钱怎么办?”

与陈方一样, 21 岁的柳如(化名)在 2006 年 1 月 21 日凌晨零点 50 分 左右,在回家途中遭到“囚头党”的袭击。在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区分局平政路派出所的调查笔录上,柳如这样写下她的遭遇:

今天凌晨零点 50 分左右,我和我的朋友刘正于(化名)在宾源茶楼谈完事情出来后,在罗源广场附近的桥头坐上了一辆的士,当车来到建设南路口新一佳超市附近时,的哥突然说:“这是怎么回事呢?”说着说着,车子越开越慢,最后终于停了下来,我抬头一看,只见我坐的的士前面横着停了一台红色的士,从上面走下来两个人,很快,这两个人竟坐到我坐的车上来了。矮一点的那个人打开前门对的士司机说:“多少钱?”在的士司机回答“ 10 块钱”后,他扔下 10 元钱给那个司机。坐进后门的高个子对我恶狠狠地说:“我们老大要见你”“你们老大我不认识,我不下去!”

这时,我见情况不对,顺势拨了一下我朋友刘正于的手机,高个子发现我打电话了,狠狠地说:“你老实点”,说完就打了我两个嘴巴,抓住我的头发从车上拖了下来。在他们的胁迫下,我上了他们的车。上车以后,我再次问他们:“你们抓我干什么?我又不认识你们!”高个子对我说:“你不要吵!”说完又用拳头打我的脸。

在此之后,他连续打了我三次,把我的脸打得鲜血直流。当车行至下摄司附近的一条小巷时,车子停了下来,高个子逼迫我下了车,来到的士车的尾部。

柳如接着回忆道:下车以后,高个子对我说:“我们老板说你欠了他 3500 元钱,一台手机,我们要搜你的身。”他们把我包里的东西和现金全部拿走,并从我手上取下了两个戒指。

惨无人道的两个劫匪,在对柳如百般凌辱并抢走财物后,竟然在凌晨一点多,将柳如扔到附近的隧道里扬长而去。

“借火”点烟捕捉嫌凶特征

从全市各派出所值班室接到的受害人报案情况分析,湘潭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做出初步判断,认为城区所发生的系列抢劫案应为同一伙人所为。犯罪嫌疑人共有两名,分别为一高一矮的年轻男子,身高均在 1.6 米 左右。但由于作案时间大都在深夜,受害人无法辩清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特征,这给破案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今年正月初一( 1 月 29 日 )的一天,两名犯罪嫌疑人故伎重演,将一名女士劫持到郊外的一个乡村小路上,被受害人巧妙地“录”下了像,为公安部门在其后的侦破工作中锁定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当时,已是深夜,王幸(化名)在车上反复遭到两个年轻人的威胁和恐吓,但由于司机在年轻人的威逼下一直没有开车灯,她根本看不清两个人的真面目。在行至五洲花园附近时,王幸急中生智,对高个子说:“可以点给我抽根烟不?”高个子回答说“可以”并递上了一根烟,王幸接过烟后又对高个子说:“借个火吧”。这时,高个子拿出自己的打火机给王幸点了火。借着火光,王幸终于看清了面前这个年轻人的真面目:可能是由于长期嚼食槟榔的缘故,年轻人的面部严重变形,更为显著的特征是,他还缺了一颗门牙!

当天晚上,王幸在劫后半个小时内就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并详细描述了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这一情况反馈到市局指挥中心后,对全案的侦破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因为,王幸所提供的嫌凶特征与公安部门曾经多次打击过的一个重点人十分吻合。公安部门迅速锁定曾经二进宫的湘潭人石狮(化名)为侦破对象。湘潭市公安局抽调两个城区七家派出所 40 余名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力侦破。

石狮,现年 17 岁, 2001 年当其还是一个 12 岁的少年时,就曾因抢劫罪被判处缓刑一年, 2004 年又因强奸罪被判刑,直到 2005 年 10 月才出狱。该人在 2004 年被抓捕时磕掉了一颗门牙,同时酷爱嚼食槟榔。锁定石狮为侦破对象后,专案组分头行动,一方面根据受害人所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逃跑方向,深入走访摸排,同时根据犯罪嫌疑人作案规律进行蹲点守候。

2 月 8 日 凌晨 1 时许,平政路派出所在车站路潭城商厦附近工作时,突然发现一男子与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极其相似。蹲点民警当即兵分两路,一路对该男子进行悄悄跟踪,另一路迅速叫来受害人进行辨认。当受害人赶到现场后一眼就认出了该男子就是对她进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民警果断出击,在文化街内将该男子抓获,此人正是石狮。抓获石狮后,公安部门立即对其进行审讯,在强大的法律攻势面前,石狮交代了其伙同谭丰(化名),自去年 12 月底纠集在一起,在夜间 21 时至次日凌晨 3 时这段时间内,采用威逼、持刀恐吓等手段进行抢劫作案的犯罪事实。在他的交待下,另一犯罪嫌疑人谭丰的行踪也被公安部门掌握。同日晚,谭丰在湘潭市火车站飞龙宾馆抓获。

犯罪手段竟是“二进宫”时学来的

石、谭二人归案后,一直笼罩在湘潭市民心中的一块阴影逐渐散去。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湘潭市公安局初步做出结论,认为从今年 1 月上旬到 2 月上旬发生的针对单身女性进行的抢劫案,均为石、谭二人所为。二人在年前连续作案抢得数万无现金及财物后,就连万家团圆的除夕之夜也没有停下罪恶的足迹。到案发时的 2 月 7 日晚 ,目前查获的作案次数多达 8 起,其中,仅 2 月 7 日凌晨 至 3 时,公安部门的接报次数竟多达 5 起,其疯狂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在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时这样说道:由于父母离异,造成了犯罪嫌疑人之一的石狮心灵空虚,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崇尚暴力,心智发育完全偏离了正常轨道。小小年纪就曾以抢劫罪和强奸罪两次入“宫”, 2005 年 10 月刑满释放后,为了过上有钱人的好日子,他竟把从监狱中向人学来的犯罪手段“应用”到现实中来,纠集谭丰一起疯狂作案。在短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二人抢劫财物高达十余万元,其中,仅抢劫前述受害人王幸一次就得到现金 7000 元、手机金饰价值近 8000 元。抢劫得来的现金及财物变卖后,全部被二人用于吸食摇头丸、上网、赌博等挥霍一空。

专家支招防范“囚头帮”侵害模式

如前所述,石、谭二人的作案手段极其隐蔽,具有超乎寻常的社会破坏性,作案成功率近乎百分之百。被称为“双的”犯罪新模式(由于作案时涉及到两台的士,故称)的新型犯罪手段,目前已频繁出现在一些大中城市,这对城市打的女性将构成巨大威胁。单身女性在打的时,如何在事前防范风险,事中巧妙应对,事后及时挽救以确保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李波向全国的女性朋友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单身女性在乘坐的士时,一定要养成上车落锁的习惯,尽量坐前座并将保险锁摁下去,这样,即使碰到有人打劫,对方因无法打开车门一时无法得逞。其次,一旦碰到不相识的人以所谓经济纠纷或感情纠葛进行寻衅时,要大胆地对的士司机说明自己不认识来人,求得司机的支持,情况紧急时要巧妙地通过眼色示意等手段,求得其帮助。第三、上车时将手机预置一个关系最密切人的电话号码,遇到紧急情况时悄悄发出求救信号,让对方听到现场所发生的声音,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所发生的一切传递出去。第四,记住来人车牌号码和案犯特征。

“一旦发生劫持事件,在策略上也应保持理智,先保命再保财。”李波建议,当犯罪嫌疑人持刀抢劫时,如果身体离受侵害的凶器尚有一定的距离时,可设法保护自己进行积极反抗,但一旦逼近身体并随时可能形成伤害时,应放弃硬拼的做法,可以跟对方走并在此过程中再设法自救或发出求救信息。在石、谭二人数十起作案过程中,不仅有王幸急中生智记下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特征的案例,也有周智颖(化名)等几名女性积极反抗成功保护自己的个案(受到了一定的伤害,该女被砍伤小腿),还有某女士趁的士停车未稳之际滚出车门成功逃脱的案例。“只要临场冷静,一切都会向好的方面发展。”李波对这些女性的做法表示了激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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