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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是艰辛快乐的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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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伯爵 2006-3-13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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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律师不错。收入高,穿戴整齐,头脑机敏,谈吐文雅。而其中收入高是人们对律师的一致评价及最基本的观点。 但是律师真的是人们想象的那么轻松吗?作为律师,我还没有这样的感觉。 律师首先是人,因此享有人权。我们国家主张,人权是受历史与经济环境局限的,其内容也有所不同,因此我国的人权主张,其范围包括生存权与发展权。据此,律师,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维护好生存权的问题,说白了就是要穿衣吃饭和住房子。律师不仅要维护自己的生存权问题,还要维护其家人的生存权问题。 一位律师维护生存的成本是多少呢?按照 2004 年的统计,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637.8 元,而人均生活费支出 12200.4 元,仅生活费一项就已经撤出了一名北京市城市居民近 79% 的可支配收入,如果还要买房子,买车子,供孩子上学,给老丈人送礼,立刻捉襟见肘。而律师的成本比职工还要大一些,职工有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然后还能收到二三千元的月收入,逢年过节,单位还可能给发点奖金、物品。律师,自由职业者,此部分费用要全部自担。 这是算的经济账。还有精力账。职工在单位,有明确的工作范围,工作程序。一旦操作熟练成为熟练人员,很多事情就不用他们操心了。回到家里,属于下班,安安静静地看看电视,逗逗孩子,尽享天伦。随着社会对熟练技工的急需,此部分人员的收入一个劲地往上串,直至出现“金蓝领”一族。 律师倒是不用上班,但也没有下班。律师在为加班工人追索加班费而准备案卷材料时,自己还要加班到半夜却没人给付加班费。孩子哭爱人闹,没准自己走上法庭参加离婚诉讼——倒是省了一笔律师费。 所以说律师艰辛。 但是我觉得做律师是快乐的。我觉得律师最大的成就是使弱者的权利得到维护,使法律的正义得到申张。律师在以自己的工作方式维护着社会的相对和谐与稳定。律师的观点要让他人认同,让法律认同,让社会认同。而做到这一点,难,很难,却很可贵。也是很令人快乐的一件事情。这说明他是一位好律师。律师天天生活在矛盾与冲突的漩涡中,如果能够游刃有余,使矛盾得以化解,使冲突得以平息,使当事人紧锁的眉宇得以舒展,那他是一位能律师。 做一个好律师,能律师,可能也就是律师最大的人生价值了吧!一个律师能够实现他人所不能实现的人生价值,难道不应该快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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