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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分数线,统一不了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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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 涛 2006-3-13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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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评论■
“这是我代表广大考生的一个 ‘两会'心愿,不知道代表能否满足?” 3 月 5 日 ,一名在校大学生在网上发帖,希望“两会”代表能反映高考地域歧视问题。该帖引起了广东代表团代表徐源远的关注。她已根据网文及其他材料提交了建议,建议高考由国家统一命题,所有省市区纳入统考范围,录取时取消地域界限,按照分数高低统一录取 ( 《南方都市报》 3 月 9 日 ) 。 按照分数高低统一录取的想法,明显是提倡规则平等,主张大家按照同一种游戏规则进行竞争,然后按照竞争的结果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从这种规则平等的角度出发,现行的高考录取政策至少在两点上存在不公平,一是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对本地考生照顾,录取分数比一些省低得多;二是一些边远落后的省份,也存在对这些地方考生的分数照顾,他们可以享受加分的待遇。 对于发达地区的考生来说,他们本身拥有的教育资源更多,能接受良好的教育,现在对他们的录取分数反而还更低,显然从实质与规则上对于其他地区的考生都是一种不公平。主张按照分数高低统一录取,规则平等,可以打破这种不公平,当然可取。然后对于那些边远落后的省份,他们享有的教育资源先天不足,也就是说在起点上不平等,实际上他们无法与其他地区的考生在同一起点上竞争,如果主张规则平等,不对他们进行一定的倾斜,就可能带来实质上不平等。最终造成这些地区越穷,人们就越不能接受良好教育,那么就越不可能上大学,结果他们就越穷的“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 所以,按照分数高低统一录取,实行规则平等,只能是针对发达地区,而不能针对落后地区,否则就只能造成形式平等,而实质上不平等,统一分数却统一不了公平的结果。以美国为例,美国宪法修正案 14 条专门强调了对任何人进行平等法律保护的规定,特别强调规则面前的人人平等。但上个世纪 60 年代以来,约翰逊总统执政期间,美国国会颁布了一系列平等权益法案 ( 平权法案 ) ,美国政府在这些法案指导下,颁布一系列的规定,要求公立大学在招生时,必须招收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和女性学生。这些规定实质上是针对当时少数族裔和女性在社会上处于实际的弱势地位,给予一定特殊保护,让他们能真正享受平等待遇。近些年来,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判例,逐步修正平权法案中过份对于少数族裔的特殊保护,这主要也在于社会的发展使少数族裔接受教育等先天条件有所改善,规则平等再次被人们所重视。但对于少数族裔的各种特殊保护依然在美国社会大量存在,少数族裔的身份背景仍然是许多大学优先录取的条件。 徐源远代表建议:“高考由国家统一命题,全国所有省市区全部纳入统考范围,录取时取消地域界限,按照分数高低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同时取消保送生、特长生和定向生的名额,取消高校的机动名额和点招资格。对欠发达地区,由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时加大教育投入,帮助他们发展基础教育。”对于这个建议,我不敢完全苛同,“国家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教育投入”这显然是对的。但是,“录取时取消地域界限,按照分数高低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恐怕欠妥。我以为,对于大多数省市区可以统一分数,但对于少数经济落后地区,仍然在分数上要进行相应地照顾。至于“特长生、定向生,高校的机动名额和点招资格”等等问题,这里面涉及很复杂的因素,一味地取消,恐怕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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