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部门利益是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最大障碍
提供新闻线索 首届全国律师辩词大赛冠名赞助
、广告联系《法制早报》律政专
寻求法律服务
  □邓聿文 2006-2-27 刊:010-64735588-6165
lzzk@vip.sina.com
移动用户

■早报评论■

教育乱收费已经不是一个什么新问题了。国家发改委每年都要照例公布几个乱收费的学校,被曝光的学校连连喊“冤枉”,舆论呢,则代表民意表达义愤,然后一切都不了了之,第二年再重复这一过程。就好象一出在舞台上演的戏。

不过,今年这出戏似乎更“精彩”些,几个被曝光的学校除了喊冤外,有一半对乱收费不认账。有的把责任推给地方政府;有的则称“赞助费是学生自己愿意交的”;有的地方教育局竟然还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国家发改委是“误判”;而南京审计学院干脆表示发改委是“胡扯”。

许多人在问,这些不认账的学校底气何来?其实我觉得这很好理解。如果我们不是站在发改委的立场而是站在学校的立场,就会发现,这些所谓的乱收费要么是按照行业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行事,要么就是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来收费,总之,都是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所以,你批评我乱收费,我自然不服。

由此看来,说这些学校乱收费确实有些“冤枉”了他们。收费者和执法者依托的都是各自部门的法规。具体而言,学校收费依托的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法规;发改委查处乱收费依托的是发改委的法规。所以,从你的法规看,我是乱收费;而从我的法规看,我是合理收费,你的查处则毫无道理。这就是学校在乱收费后还显得“理直气壮”的原因。在这里,部门利益成了学校乱收费的最好借口和最大挡箭牌。

对部门利益,研究公共政策的学者 杨鹏 先生曾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我们现在的一些地方政府,看起来是一个政府,实际里面是一个一个的“土豆”。每个“土豆”都是一个利益板块,而每个利益板块都跟社会的各种利益交织在一起。杨鹏的“土豆论”换成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 任周天勇 教授的话来说,就是中国几乎没有不收费的部门。据他估算,目前全国各级政府部门每年收费总收入高达 8000 亿元,其中有统计的预算外收费收入每年达 5000 亿元,统计外的收费收入最保守估计也有 3000 亿元。可以讲,这些收费是形成部门利益的重要因素。

要收费就得有法规,设置行政许可,这样才显得“师出有名”。所以,部门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立法来取得的。每个政府部门在参与立法时都极力争取本部门利益的最大化,并通过“立法”的形式来确定自己收费行为的正当性。比如,为了多给本部门确立一块权力地盘,不少部门争相起草同一或类似内容的法律,从而造成一件事两个法,两个部门分管的法律“打架”现象;也有部门将原来为公益性的行为或服务变为有偿服务的。某省去年实施的气象条例就将诸如客运站、宾馆、公交车等在滚动屏中向人们提示天气信息,为出行方便提供公益服务的行为,一律视为违法加以明令禁止。你要发布也行,须向气象部门报批,并花钱购买,否则施以重罚。而本来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也被转化为方便行政管理、增加行政收费的手段。虽然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各地和中央部委清理出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但由于这种清理靠的是政府部门的自觉,所以在很多地方和部门便出现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现象,保留下来的基本上是有利的、能够收费的项目,无利可图或者收不到多少费的项目才被清理掉。

种种迹象显示,部门利益已经构成了当前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转型的最大障碍。所以,政府转型要成功,须有利益相关方(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和利益超脱方(专家、社会公众、舆论媒介)的公共参与和评议,否则,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只会流于形式,甚至被既得利益集团扭曲。

 

大赛宣传·示范新闻稿件
发送至52639020
联通用户
参赛作品提供的重要新闻线
发送至92639020
索,我们将派记者采访,稿件刊
fzzbflfw@
发在《供法制早报》、《中国律
vip.sina.com 师》杂志等合作媒体。
 
早报读者调查
往日早报  
 
 
  佘祥林杀妻案:无罪辩护 11年
前的律师预言
佘祥林杀妻案追踪:100分钟洗
清 11 年冤情
“焦玫瑰‘姘头'一说路人皆知”
夏淑琴正是日军刀下幸存的8岁
女孩
杨永明操控“宝马”不算诈骗
检察官庭上“怒谏”判处死刑
国际大导演唐季礼“武打” 8
家媒体
“任文辉案”律师 8 年孤独呐
喊 临终遗言全部为案情分析
国土资源卫士闫道强四子讨公
为尹西才系列涉贪案辩护 安徽
律师涉嫌伪证案二审
安徽律师涉嫌伪证案检察官律
师激辩二审
山西警察律师辩护:北京警察
过错在先
张玉舜“受贿”在市长卸任之
热议中的王斌余“民工杀人
”案
律师会见李玉春 解释上诉不加
广西高院原副院长受贿案开审
关键5证人“身体不好”未到庭
广西高院原副院长暗埋 40 处
“诱供”
广西高院原副院长一审被判 10
   
《法制早报》《中国律师》杂志
联合推出首届中国律师辩词大赛
中国律师辩词大赛·2006
征稿启事 评奖细则 报名表 合同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邮箱:news@chinalegalnews.com.cn

电话:010-64735588-6165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