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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剑”尚未“出鞘”音乐创作先起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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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 建 2006-2-13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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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赵文卓、李小冉等众明星主演、徐克监制的《七剑下天山》(以下简称《七剑》)尚未播出,却因该剧音乐是谁所写引发的合同纠纷打起了官司。出品《七剑》的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慈文)把自由音乐人于江盈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于江盈根本不是该剧音乐创作者,只是参与者。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先“君子”后“小人”创作前不签合同 原告北京慈文、东阳市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慈文)诉称, 2005 年 8 月《七剑》后期制作完毕。在向主管部门报审时,为确定字幕方案,原告与初期联络人王勇联系不上即与于江盈联系。于江盈称,音乐皆由其创作完成,著作权归其享有。原告在未经与王勇核对的情况下,于 2005 年 8 月 18 日 ,与于江盈签订《合同书》。约定,于江盈为著作权人;东阳慈文拥有作品独家使用权及随电视剧全世界的发行权,并向于江盈支付创作及录制费 20 万元。依据合同,东阳慈文向于江盈支付了 10 万元钱。后原告发生质疑,与王勇联络后,找于江盈协商“解除”合同事宜,遭到于江盈拒绝。 原告认为,《七剑》音乐作品中, 70 %属于北京放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自其他音乐版权代理公司购买而来。另 30 %属于北京放大空间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并指派王勇组织人员,于江盈临时受邀参与了部分编曲及辅助性工作,但无资格享有或主张作品的著作权,于江盈自称其是惟一创作者并享有著作权,与事实相悖。 于江盈答辩同时反诉北京慈文、东阳慈文。 于江盈过河拆桥?还是王勇想夺人成果 于江盈表示,她和《七剑》联系是因为制片人王勇,“我和王勇是在拍电视剧《龙票》时认识的,后来《七剑》开拍了,王勇找到我,让我做《七剑》的全部音乐,我觉得挺好的,就答应了,我写出来的歌都在版权局登记了。但奇怪的是王勇从不和我提签约的事,也尽力不让我认识剧组的人,后来有一天这个电视剧的总制片人 马中骏 老师突然和我说,电视剧马上要打字幕了,你怎么还没签合同?于是,我就和马签了合同,当时有很多人都在场的。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王勇就非常不高兴,他认为我应该和他签合同。我觉得真正的原因是这样签合同之后他无法把我写的音乐据为己有了。” 制片人王勇表示,于江盈的编曲是其中的一部分,并且已经付了她的费用。王勇还告诉记者,他发现于江盈毁掉了放大空间做的音乐母带,音乐母带上有于江盈创作的版本和最后修改后的完成版,于江盈是想毁掉证据才这么做的。对于投资方的说法,于江盈非常愤怒,并指责“他们都是胡说,这张专辑的音乐确实是我做的,一切都法庭上见”。至此,当事双方各说各理,制片人王勇说:我有 20 多个证据证明,音乐不是她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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