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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动了我的长假加班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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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曹芃 2006-2-13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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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加班费成了“民不举官不究”的贯例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一些节假日加班得不到休息,还拿不到应得的经济补偿的人很是苦恼。因为心存许多担忧,很多不敢到相关维权部门进行举报。 谁来保证劳动者拿到加班费呢?根据《劳动法》规定,长假头 3 天加班费是 3 倍工资,后 4 天是 2 倍工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要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 25% 作为赔偿。 拿不到加班费,但为了“保住饭碗”也只好忍气吞声。青岛某化工企业新接收的毕业生小王年前主动向公司要求加班,但对加班费只字不提,他告诉记者因为刚工作,只有多干少拿,才能给老板留下好印象以保住“饭碗”。 记者近日采访调查发现,像小王一样的人不在少数,一些节日“加班族”表示如果拿不到加班费也不愿和公司较真。 近 70 %的“加班族”表示不敢对加班费“过分”认真 记者随机询问了 30 多位“加班族”,他们中的多数属于刚刚找到工作的“晚辈”,其中有近 70 %的“加班族”表示不敢对加班费“过分”认真。在一家饭店打工的小崔告诉记者,春节正是饭店忙的时候,老板早就打好招呼要加班到过了年才能回家,加班费可以多发。但如果老板食言,自己不会主动讨要工资,以后还要干下去,吃了亏就认了。 另一位接受采访的某网络通讯公司的职员表示,如果老板真的不给加班费或给的不足额,他也不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首先怕麻烦,其次就是要来了加班费估计“饭碗”也就砸了,得不偿失。 记者还发现,一些如医院、电力等传统行业的工作人员对加班费的发放并不十分担心,根据历年来的情况,发生拖欠或不给加班费的情况并不多见。 但一些私营企业尤其是新兴产业的工作人员则信心不足,一是因为有些已经拿到了老板发的过年“红包”,此外,有些加班是因出现紧急业务,时间不定,难以统计总的加班时间。 过节费可以抵冲加班工资吗? 过节费与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抵冲,因为用人单位发放过节费无须劳动者提供额外工作。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休假损失的补偿。法律规定劳动者有获得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的休假日和休息日工作,使得劳动者得不到休息。因此,《劳动法》才规定了数倍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标准。 专家指出,计算基数应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年初一当天加班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 3 倍的加班工资,且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又到春节,不少劳动者对加班费如何计算已心中有数,但个别用人单位仍想从中做手脚,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些劳动保障问题专家提醒:小心加班工资计算“猫腻”。 外来工小张反映,他所在企业表示,春节加班工资均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发,这是否合理? 专家指出,《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早已明确,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应为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要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且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民 陈 小姐来电说“干得很累”,她所在公司因年终业务繁忙,每天都要长时间加班,元旦也不例外,虽然老板承诺一定会按标准支付加班费,但她仍然很不乐意,应该怎么办? 专家指出,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要求加班并不是只要按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就行,更不是老板想加多少就加多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 王利明 教授在谈到加班费这个问题的时候说,正如美国学者霍贝尔在其名著《原始人的法》中说的那样:“法律有牙齿,必要时会咬人,虽然不时时使用。”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侵害时,都应该挺起腰杆,想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相信法律是有牙齿的,是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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