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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我国的机遇与挑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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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采购 ■ 市场开放的利与弊从来都是相互关联并相互转化的。当我们以充分的准备和完善的策略应对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可以取得更多的利益;如果准备不足,措施不利,开放的弊端就会得到充分的展现,进而对市场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 通过开放本国一个市场 和国际市场 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就意味着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如果我国选择开放该市场,主要目的是换取国际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建设和大型工程的建设本着长远发展、保证质量和技术先进的精神,大量引进外国的设备、技术和资金,重要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很大比例是用国际招标方式进行的。这种开放属于无条件的开放,是没有以对方开放市场作为交换条件的开放。加入协议后,则可以提出对等开放要求,以我国一个市场换取所有协议参加方的更大的市场。 虽然我国企业进入发达国家竞争的总体实力不强,但并不说明今后永远不能发展。国内企业,包括国内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走出去的机会少,使得企业缺乏参与国际竞争的原动力和积极性。另外,国家也还没有健全相应的鼓励机制,例如金融信贷、国外保险和担保制度等政策手段仅仅对少数企业,且不一定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企业实施。诸多问题的根源主要是长期的封闭的结果,而不是由于开放造成的。 通过开放,重新整合 集中精力管好政府采购 首先,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有利于实现优质、高效的财政制度。竞争、透明、开放的政府采购是实现财政优化、合理支出的重要因素。在封闭政府采购市场的情况下,上述机制只能实现全国范围的最佳效果。但是,如果在国际领域内竞争、透明和开放的政府采购,就是在国际领域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财政支出的最科学使用。 此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有利于突出明晰政府采购的领域及其界限。为了兑现我国在入世时所做的承诺,国务院专门设立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重新审查现行的 2000 多项行政审批手续,并将废止 1000 多个图章。这件事说明,我国的政府采购从此有了清晰的与营利性企业区分的界限,政府采购市场的范围将更加明朗。 从本质上看,政府采购与企业采购之间的界限应当是清楚的。西方国家称政府采购为“公共采购”,企业采购为“私人采购”,他们之间以资金来源作为严格的分水岭,以不同的目标考察采购的结果。两者在追求目的、运营方式等方面有天壤之别,可谓泾渭分明。政府采购以政府财政开支或公共开支为基础,以满足公共利益为目标。企业采购以占领市场为目标,以赢利为目的,企业应有运作自由或自筹资金的独立性。但长期以来,两个市场的划分在我国却是个难题。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政府采购与企业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中的症结是政府替企业出钱的地方太多,出了钱就要直接管,管的时间一长,就分不清你我。企业市场有太多的政府干预,政府行政中又有过多的市场经济行为:营利、收费、直接干预企业运营等等。结果造成机关经商,干部收钱的现象,把政府机关本应履行的许多义务抛在一边。 入世后,政府在行政范围明晰的环境中可以理直气壮地强化政府采购的管理,用区别于营利性企业的行政手段和法律规范指导和控制政府采购。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强调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是要取消行政管理,而恰恰是在强化政府行政管理,是在寻找一种更有效、公平,更加体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办法。 ——《世界贸易组织 < 政府采购协议 > 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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