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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MBO高调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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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记者 张雪丽  2006-2-6 刊:010-64735588-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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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两年多的喧嚣和争论,国企管理层持股方案终于尘埃落定。新一轮的企业内部人士奖励制度成为了国企改革中的又一里程碑,以及企业发展的新动力。对于管理层来说,终于等到了“名正言顺”的这一天。

2006 年 1 月 22 日 ,国务院国资委制订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各界普遍关注的管理层成员持股问题,《意见》明确规定,管理层可以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持股,但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数量。

中国式 MBO

瞬时经历冰火两重天

所谓 MBO 方式就是英文缩写的管理层收购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让现有企业的管理层通过合适的操作方式,改变企业的体制,改变企业的所有权构成。这种方式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开始,近年来在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中曾经一发不可收拾。

大型国企管理层持股政策在冰封八个月后终于解冻。尽管国资委对此显得非常低调,并未突出这一变化,但对于处在关键时期的国有企业改革来说,这是一个积极而开明的前进信号。

过去的 2005 年里,“郎顾公案”使人们对企业管理层的关注迅速升温,国企股权改革开始变得“草木皆兵”。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持股,国家口径的每一次变化,都会受到社会舆论的空前压力。因此,国资委此次果决的勇气,业界颇多赞许。

“郎顾公案”最终以顾雏军的锒铛入狱而告终,然而这之间的国有资产流失大讨论,在仅仅一年半的时间里,就使得大型国企管理层持股经历了转折起伏——从无明确规定到严格禁止,再到今天的有限解禁,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辛。

然而,道义的胜负不能如此简单。必须看到的是,国企改革的目的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是从公众利益出发的改革动力。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能否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一个有能力的、积极的高管层必不可少。

管理者的价值皈依

企业的企字如果没有了“人”就变成了“止”,一个人尤其是一位领导者在现代化企业中又占有什么样的位置呢?

国际市场中,惠普总裁卡莉·菲奥莉纳年薪约 9000 万美元,通用电气集团前 CEO 杰克·韦尔奇约 3000 万元,另外还有企业的期权与待遇。国内的一些外资著名公司,如微软中国总裁,年薪也一般都在百万美元以上;国内几家著名网络公司 CEO 也有约 50 万美元左右的年薪,其它上市公司总裁或其它高管也有数十万人民币的年薪。

企业家的价值,已为整个社会所认可。而国有企业的一个通病,即是名义上的低收入,以及由此导致的权力寻租、以及贪污行为。

原来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是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从十六大以后,就转为由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

“ MBO 在中国正是从高新技术企业开始的。”一位资深的管理咨询公司高级项目经理表示,民营高科技企业、科研院所中,人才资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企业的特殊性就在于业绩和管理层的关联度高。特别是 IT 业、通信业等,竞争性强,通过对经营团队的绩效考核和管理层的激励效果比较明显,戴尔、 IBM 就是很好的例子。

事实为证,当年吴士宏从微软中国总裁的位置上转换到了 TCL ,换来人们对 TCL 的关注,如果折合成广告费用恐怕值个上千万元也无可厚非。唐俊从微软中国总裁人位置上过渡到上海盛大,上海盛大一下子由于引进唐俊当 CEO 名气飞升,更何况唐俊还有与国际资本市场对接的能力,企业管理的能力,技术开发的能力。中国的国有企业已经进入国际市场,中国的企业家不能总是与高薪无缘。能者多劳,能者多得,你不给,就会有人将他挖走。

宏观放开,微观紧控

两年来的争吵和论战无非是围绕管理层控股条件下,如何控制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此次规定对国有资产流失和管理层持股有着严格的规定。规定中谈到,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实施改制时,应严格控制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的股权。凡通过公开招聘、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等方式竞聘上岗,或对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管理层成员,可以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本企业股权,但管理层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

这次《实施意见》规范的不是向管理层转让国有存量资产,而是企业增资扩股时管理层持有企业股权。管理层持有企业非控股股权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在国际上也相对成熟,是一些市场经济国家激励与约束企业管理层的重要制度。

很多专家都认为,只要严格控制、规范操作,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企业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持有本企业少量股权,一般不会导致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资产流失,可能有利于促进对其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为此,《实施意见》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改制,管理层可以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本企业股权,但必须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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