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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区别直销和传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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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3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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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由于退休前一直在公司里做销售,经过多年的积累,我保留有许多客户的联系渠道。前不久,两个朋友邀我加入他们现在所在的某公司,说该公司是国家允许的直销企业。如果做的好,每个月挣一万左右没问题。我想加入该公司,但又怕是非法传销。请问,我该如何区别是直销还是非法传销? 安徽 赵 某 律师观点:根据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2005 年 11 月 1 日起 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以上规定,传销有如下三个特征: 1 、以发展下线及再下线的数量计酬, 2 、收取或变相收取入门费, 3 、以下线的销售额计提上线报酬。你可参照这三个方面来认定该公司是否非法传销。 本栏目由泰明律师事务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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