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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中国民企摆脱歧视关键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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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3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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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民营企业生存困境 ■各项有利于民企的政策落实难 ■官员腐败让企业苦不堪言 ■银行贷款限制还是很多 ■法规制度的修改严重滞后 ■舆论环境有时候很不利于企业家 破解民营企业困境的途径 ■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 ■创新思路解决融资困境 ■企业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 ■企业家担起社会责任争取舆论 2005 年 2 月 25 日,新华社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因文件内容共 36 条,通常被简称为“非公 36 条”。 对此,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均强调说,民营经济问题是要求在市场经济中大家作为平等主体来竞争。政策制定到落实中间有一个过程,正是这样, 2005 年民企没有立即享受到新政策,依旧遭遇了很多不公正。部分民营企业家们同样也对此抱谨慎乐观的态度。云南红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武克钢曾就产品续标问题给云南省某局某处长写过一封信,这封信充分说明目前阶段中国民营企业所普遍面临的一种状况。他的信是这样写的:“云南省某局某处某处长: 我公司对“云南柔红”企业标准向贵处续标,是我企业的正当权益,由于你的长时间故意刁难,使我公司的正常生产、销售和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我公司奉董事会决议向你就“云南柔红”续标问题发表正式意见如下: …… 四、鉴于在我公司首创之后全国其他十几个公司的“柔红”都获得省级企业标准,证明你的刁难毫无道理; …… 八、鉴于你连“商品名称”和“产品标准”都分不清的低业务水平; 九、鉴于你事情前后的暗示不符合我公司支持政府搞廉政的一贯原则; 希望你能迅速改正你的错误做法,我公司保留向你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投诉或公布此函的权利。我公司作为云南省政协委员单位,将保留在即将召开的云南省“两会”上将此事作为云南省政府职能部门个别公务员借故刁难企业的典型案例提交大会的权利。 望你三思。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着外部和内部的双重挑战。民营企业如何打造核心竞争力应对外部竞争、国内政策法律如何走出歧视民营企业的局面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关键。那么,在政策和法律层面怎样破解这个难题呢? (详细报道见 14-1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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