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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队拒领工程款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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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记者 游春亮 2006-1-16 | 刊:010-64735588-6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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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广东省高州市国道 207 线谭头至石仔岭改造工程,长 40.83 公里 , 1993 年底动工, 2001 年竣工后被评为广东省样板工程。 工程完成后,却发生咄咄怪事:竟有四家参与施工的工程队拒领高州市政府长期拖欠的高达数百万的返还工程款。 这四家工程队分别是张百凤、程日辉、曹发爱、方弈善工程队,他们自工程验收至今一直未能领取按合同要求所返还的工程款。也为此,四家工程队均因为返还的工程款迟迟未能到位致使自身的债务难于偿还,仅拖欠农民工工资就达 230 多万元。 因为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经过多次上访,在广东省有关部门的协调下, 2005 年 8 月 5 日 ,四家工程队分别收到高州市重点公路建设指挥部发出的《领取工程款余额催告书》,催促他们尽快到高州市公证处领取提存的工程款。然而,四家工程队却出人意料地拒领返还的工程款。 在采访中,这四家工程队的负责人均表示,高州市政府方面单方面作出的工程决算已损害到了他们的合法利益,按其决算要求所返还的工程款尚不到他们应得工程款的一半。 其实,多年来,为追讨工程款,这四家工程队曾多次上访广东省交通厅。省交通厅曾于 2003 年 9 月 16 日 向高州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妥善处理国道 207 线高州段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的函》,督促高州市委、市政府妥善处理好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但据反映,高州市政府为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曾单方面对工程做出了工程决算,并要求各工程队承认其作出的工程决算,四家工程队认为此份工程决算违反了正常的决算程序(指挥部并没有根据各工程队的工程结算做工程决算),且所返还的工程款尚不到他们应得工程款的一半。 2004 年 3 月到 2005 年 3 月,这四家工程队先后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信访局进行信访,并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此后,广东省交通厅成立了以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为核心的核查小组,对高州所作出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查。核查小组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四家工程队施工的路段进行了现场核查后形成了初步的审核意见。但这意见与高州市原工程决算书达不成一致意见,最后导致省交通厅核查小组的协调努力不成功。 记者在近期深入调查后发现,国道 207 高州段改造工程施工期间,原高州市副市长、改造工程副总指挥陈益元;原高州市公路局副局长、改造工程总监理冯利桥;原改造工程监理主任林松燕等人,均因国道 207 高州段改造工程涉嫌贪污被逮捕,锒铛入狱,这在当时给工程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工程最先由香港一贸易公司负责组织工程队施工建设,完成第一段工程后,工程又转由高州市民周某负责工程队施工建设。后来,工程又由高州市一公司负责,不久,该公司无力承担工程建设的后续资金,致使工程停工。最后工程是由广东省公路管理局与高州市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接手后完成的。因改造工程数次易手,贪官中饱私囊,工程造价为此一直虚高,其中事情颇耐人寻味。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工程平均造价为 720 万元 / 公里。而各工程队所负责的工程路段单价差异很大,有达 1000 万元 / 公里的,也有 300 多万元 / 公里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负责工程具体施工的工程队可分为三种:一类是与指挥部某些领导合伙组建工程队;一类是与指挥部某些领导有密切关系的工程队;还有一些是无背景后台、无关系的工程队,如拒领工程款的四家工程队。 工程队拒领工程款事件,在去年底已引起了广东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要求高州市委、市政府能尽快地妥善处理好此问题。但据了解,去年 12 月 27 日,高州市政府通知方弈善、张百凤、程日辉等人去开会时,会议仅开了十多分钟便无果而散。 在 2006 年上班的第一天,一直未能领取按合同要求所返还工程款的方弈善、张百凤、程日辉、曹发爱又再一次到广东省交通厅上访。他们希望能有一份公正、客观的工程决算书,使高州市政府能妥善处理好拖欠工程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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