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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耳聋没设防 差点被儿媳骗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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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豪 张荣田 2005-12-26 刊:010-64735588-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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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故事■

近日,新野县公证处来了一老一少两个人,声称想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公证员赵忠杰热情接待他们,并请他们详细谈一下具体情况。

年轻人自称叫王娟,今年 30 多岁,老汉叫李金浩,今年 70 多岁,是王娟的公公,他们是新野县城关镇南关居民。据王娟介绍,公公有 3 个儿子,婆婆去世多年,生活靠人照顾,其他两个儿子不愿管,现由王娟照顾其生活,说着拿出身份证、户口簿、房权证、土地使用证、婆婆死亡证和拟好的赠与合同。

公证员想进一步了解他们的家庭财产状况及老汉对今后生活打算,老汉一言不发,不住地点头,王娟却不停地打断问话,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公证员的怀疑。于是,公证员把他们拟好的赠予合同读给老汉听,才发现老汉耳朵有点聋,公证员大声地把赠予合同读给老汉听, , 突然,老汉指着王娟大骂起来,王娟无话可说,只好灰溜溜地逃走了。

原来,老汉的儿媳做生意亏了本,打上了老汉近 10 万元房产的主意,对老汉说,要换新的房权证,需要他到公证处办理有关手续,还说:办新房权证要交不少钱,我找了熟人,能省不少钱,到时人家问什么,你只管点头答应就行,让签名就签名,其他就不要多问,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公证员友情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85 、 186 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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