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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洗浴中心被砸后的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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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申欣旺 发自河南灵宝 200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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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中心锅炉房被铲 老板至今不知何人所为

洗浴中心遭破坏

2005 年 11 月 1 日 凌晨 6 点,河南灵宝大九州休闲洗浴中心经理董莉(化名)送孩子上学回来刚穿上棉睡衣,准备再睡一会儿,但外面传来的一阵铲车轰鸣声让她睡意全无。

当董莉穿着拖鞋,到外面看时,洗浴中心的锅炉房已经倒塌在铲车的“铁齿钢牙”下。她当时被吓呆了,但马上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忙跑进去打 110 报警,报完警后衣服也没顾上换就跑了下去。那时,铲车正在向煤堆铲去,她爬到煤堆上要对方住手。

“有一个人喊把她拉下来,然后就来了一群人把我拉到洗浴中心隔壁的龙升花园的院子里,我的棉睡衣被拉开,上身完全裸露了,拖鞋也掉了,我当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全身不能动。”说起当时的情景,董莉眼中有一丝抹不去的恐惧。

这家休闲洗浴中心是由河南灵宝市农民王赞开办的。当洗浴中心的二老板、王赞的儿子王高峰赶到现场时,锅炉房已被铲得差不多了。见此情景,王高峰准备打电话报警,但被几个人用棍棒殴打,而且还有人拿刀将其背、胸、胳膊砍伤。

洗浴中心隔壁龙升花园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当天早上自己还在睡觉,听到外面争吵声音很大,就穿着拖鞋出来看,当时院子里都是人,有些拿着棍棒,地上躺着一个人,地上有血。

记者在王高峰家里看到了被刀割开的衣服,布满血迹的裤子和鞋袜。尽管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但只要一想起当时的那一幕,身高 1 米 8 身材魁梧、参过军、在派出所当过干警王高峰就感到恐惧。

案发现场,洗浴中心的锅炉房已经彻底被破坏,割断的水管道裸露在墙角,而整个洗浴中心因为没有热水和暖气,这座在灵宝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开办资金达到 398 万元,集公厕、洗浴、住宿为一体的洗浴中心已经停业。

在洗浴中心隔壁龙升花园的后面,记者看到断裂的烟囱,还有损坏的锅炉和水箱。王庆峰告诉记者,当天遭到破坏后,这些价值 20 多万元的设备就被搬到这里。

“一亩地”的纷争

由于对方并没有提出任何要求,因此王家并不知道所为何事。事后,有人将锅炉房推倒的空地上与隔壁的龙升花园连起来修建了车库,而龙升花园正是灵宝市黄金大户兰相儒开发修建,王家猜测冲突的原因在这一亩地上。

事实上,洗浴中心所占地皮,灵宝市涧东新区指挥部早在 1995 年按照规划图就将其划给了王赞。

1995 年灵宝市涧东新区建设指挥部发布《关于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新区投资修建公厕的规定》(灵新 [1995] 第 9 号文件),“鼓励单位、个人在涧东新区投资兴建公厕”,并规定“谁投资、谁修建、谁管理、谁受益”,其中对建立公厕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规定,要求“兴修公厕必须按照统一设计图纸和指定位置施工,……单位和个人修建公厕,由新区指挥部提供地皮,为永久性占用,免缴征地费、设计费、基建管理费、水电增容费、排污开口费”。

王赞申请修建了一号公厕,与涧东新区指挥部签订了“新区公厕建设协议”,新区指挥部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指挥部提供了《建设用地规划平面图》。但此后,指挥部声称王赞不具有对争议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其理由是,“二证”不是权利证书,新区指挥部以地皮的四至范围不符为由,要收回争议土地,纠纷也遂之而起。为此,王赞将涧东新区管理处(原指挥部)诉至法庭,一审法院驳回了王赞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王赞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 2005 年 9 月 22 日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裁定书,裁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王赞认为,就算是这 1 亩多地皮的事,但法院正在审理,并中止执行,对方的行动属于非法侵占、破坏他人财产。

至今仍无处理结果

事情已经发生一个多月。

是谁制造了这个冲突?出警人员有没有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记者就此询问派出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称,这个事情目前没有处理结果。

时至今日,尽管案发周围的知情群众也小心翼翼的发表谁是事情制造者的议论,但权威的处理结果仍然不得而知。

洗浴中心的女经理董莉由于惊吓过度,目前在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住院治疗。记者前往调查时,医生表示,经过治疗,目前病情已经得到控制,患者正准备办理出院手续。

据调查,案发当日,灵宝市公安局正在召开严打会议。记者在灵宝市公安局调查时,看到一幅写有“超常规、下猛药、出重拳,强力推进‘三严一创'活动”的标语挂在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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