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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字或盖章的合同也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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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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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2004 年 10 月,我受聘于一科技公司做技术顾问,经协商,公司决定给付我每年 1.2 万元的技术顾问费。据此,我拟定了一份书面合同交给该公司经理。之后,该公司因遇到技术难题曾两次找到我咨询,均给予详细解答。但一年期满后,公司却未支付给我报酬。该公司经理认为,公司遇到的技术难题不多,而且合同没有签字或盖章,合同未生效。请问我该怎么办?

河南 王 先生

律师视点:一般而言,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成立。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 37 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本案中, 王 先生与该公司经理经协商,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了一致,形成了书面合同,并且该经理向外界和公司员工也声称 王 先生是公司技术顾问,在公司遇到技术难题时亦 向王 先生咨询过两次,就可以认定合同已开始实际履行,而与咨询的次数多少、内容复杂与否无关。所以 王 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该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牧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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