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 ||||
商场与柜组承包人谁应缴纳增值税 |
|||||||
| 新闻线索 | ![]() |
||||||
移动用户 |
|||||||
| □ 2005-11-28 | |||||||
| 发送至52639020 | |||||||
联通用户 |
|||||||
|
案件:我是某商场的职工,商场不景气,商场决定将部分柜组承包给内部职工个人经营,由职工上交一定数额的承包费。我承包了一个柜组,与商场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税款由商场统一缴纳,但是听说承包人要缴纳增值税,请问应由商场缴税还是柜组承包人缴税? 北京 陈某 律师观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49 条规定:“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商场与柜组承包人谁是纳税人,要看承包人是否具备上述条件。我国民法通则第 41 条规定:“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而对于企业内部的各种承包,如你所提到的商场将其中的柜组承包给内部职工,实行分级单独核算等,承包人未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纳税人应该为商场,而不是柜组承包人。 牧远律师 本栏目由牧远律师事务所协办
|
|||||||
| 发送至92639020 | |||||||
| 往日早报 | |||||||
| 登陆邮箱 | |||||||
| 本报面向全国 | |||||||
![]() |
|||||||
| 诚征广告代理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