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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财务监管 审计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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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邦豪 200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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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崇阳县交通局共有 17 个二级单位,干部职工 1900 余人。近几年来,崇阳县交通基础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平均年建设资金和经费开支近亿元,如何加强交通内部财务监管,管好用好资金,杜绝违法违纪行为,预防腐败现象,用最小的投入争取最大的效益是财务审计监督的重点。

2000 年以来,我们在创新财务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工作中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率先在全系统推行审计、财务人员委派制,审计财务管理实行集中运作,一个中心核算,审计关口前移,现场跟踪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地遏制了非生产性开支和不合理开支,规范了财务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经营风险,较好地堵住了资金漏洞,保证了各项经济目标的顺利实现,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管理模式上强化工作职能

前几年,由于交通系统没有一个统一的、比较科学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老制度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导致交通系统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加上审计机构不健全,下属单位各行其是,超计划、违规、乱开支现象比较严重。崇阳县交通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决定创新管理模式,强化审计监管。一是成立专门审计机构。争取县编委批准成立交通局审计股,配备了 2 名专职审计人员,各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在 100 人以上的单位成立审计科(室),配备了专职审计员,建立交通内部审计网络。二是推行审计财务审计人员择优委派制。为加强各单位审计财务工作,严密资金运作监管,从 2001 年元月开始,我们对全局 10 个二级单位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6 个交管站、 1 个直属所,实行了财务审计人员委派制。全系统 19 名会计、 61 名出纳和报账员、 10 名审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凡被录用的财务审计人员,由局统一发文委派到各二级单位和工程建设指挥部,明确工作岗位和职责,对不胜任审计岗位的财务审计人员适时予以调整。三是对委派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全系统和单位的财务审计委派人员由局直接任命、调派和管理,在任期内工资由局计财股直接发放,不受被委派单位制约,财务审计直接对交通局负责,凡计划外开支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一切事务,有权进行制止和拒绝结算。四是强化审计财务人员工作考核。对审计财务人员工作,按照《交通系统财务审计管理实施细则》实行月度检查、量化考核评分,并适时给予通报。对每个单位,财务管理及费用支出等项目逐月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委派人员升降、去留的一个重要依据。同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委派人员的工作例会,总结分析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安排下步工作计划,确保整体工作协调发展。

财务管理上审计关前移

为适应新时期财务审计监管的需要,创新监督机制,规范资金运作,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财务支出计划,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一是成立交通财务结算中心。去年下半年,崇阳县交通局成立了交通财务结算中心,将交通系统各单位的财务集中到交通财务结算中心管理,取消各二级单位银行账户、一个窗口对外,委派到各单位的会计,统一集中到结算中心办公,主要负责办理全系统财务管理,对内、对外结算业务,资金使用监督审核,财务票证统一管理,单位收支成本核算,系统财务预算;增强了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全系统所有单位资金必须纳入交通结算中心,实行“四统一”。即:统一人员定岗。每个二级单位设立一个财会岗位,指派一名委派人员在中心上岗,单位只设报账员;统一核算。各单位的原始凭证、账簿全部纳入结算中心进入微机管理;统一银行账户。由交通财务结算中心在银行开设一个总账户对外,各单位的账户,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统一报账程序,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单位委派会计审核、单位领导批报,最后由所在单位报账员到局财务结算中心设立的总会计、总审计符合通过后,方能报账。杜绝了单位私设小金库、设立账外账、不合理开支和超计划开支现象,防止“滋生腐败”。自成立交通财务结算中心以来,堵漏节支,控制非生产性的开支 32.4 万元,节约招待费 9.5 万元,减少小车费支出 7.3 万元。四是强化票证管理。全系统所有票证统一由局计财股负责领取发放、监督和管理,各单位不得自印、自领票证。所需的票证实行按需发放,以旧换新。在规费征管上,按岗位定员定责,实行核票、收费、复核、登账,相互监督,坚持做到管票的不裁票,裁票的不收钱,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票款日清月结,杜绝赊欠、挪用费款的现象。局审计定期对各费收单位进行检查,严格监控费收人员擅自降低规费标准、收人情费、用白条子收费、收费不给票等违纪、违规行为,使各项规费及时足额到位,制止了票证和费收管理混乱现象。

监督机制项目上监管加强

为加大审计监管力度,确保资金规范运作,强化了工作职责,实行财务监管与审计监督配套,对单位干部离任、规费专项资金、建设专用资金、国债资金、工程竣工结算等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推行局属各单位财务季度例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审计结束及时向局党委报送审计报告,确定整改方案和制定决策措施。一是强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控管,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财会人员由局委派,实行项经部、路网办、局财务审计部门三重管理。二是严格项目法人管理制度。实行分级核准制,“一支笔审签”制度。即:由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审核,项目计量员复查,项目法人审查,最后由工程预审通过,审计复核,交通局主管领导签批。三是抓好预算合同管理。对项目建设通过科学的预算,由局计财股、工程股、项目单位三方协同,共同编制资金管理计划,报局研究同意后方可运行。做到工程合同签订前,审计提前介入,履行合同时,审计参与监督,合同结算后,审计重点审查,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同时,督促各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坚持用合同规定渠道控制资金流转,调度资金使用。四是强化资金审计。每月对各建设指挥部的财务报表进行一次审计,每季对各工程指挥部的原材料采购进行一次审计,半年进行一次综合审计,重点工程项目重点审计。

近年来,交通局先后对全局 17 个二级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各种津贴的发放等财务运行情况和 12 名法人历任进行了审计,对赤通公路、 106 国道改造、崇赵公路、崇青公路、白界公路等 16 个建设项目的资金及债券债务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总金额达 3.43 亿元,纠正违规金额 46 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 27.5 万元,并顺利通过了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下派的审计组、市、县审计局以及县财政监督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我局重点工程资金和经费及单位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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