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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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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1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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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前不久市税务局认为我公司有税务违法行为,补缴税款五万元。我公司认为认定事实错误,就没补交税款。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考虑到他们是上下级关系,有处理不公之嫌。请问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河南 张某 律师观点:根据有关规定:“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求,法院将不予受理。 牧远律师 本栏目由牧远律师事务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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