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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年”贺岁剧年末“躲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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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潇潇 赵瑜 通讯员 黄兆峰 200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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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架没有起飞的航班,一群萍水相逢的同路人。”一部由何冰、朱媛媛、谢园主演、梁天执导的悲情贺岁剧《萍水相逢过大年》(又名《害怕过年》)曾经在 2005 年的贺岁电视剧大战中声名鹊起,播映才落下帷幕,观众心中感动的余温尚未散尽,悲情贺岁剧却已官司缠身。日前,电视剧拍摄合作三方因资金的问题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对簿公堂。

原告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称, 2004 年 7 月 10 日,其与北京东亚龙视广告有限公司以及梁天的北京好莱西影视策划公司签订了“关于联合摄制 2005 年三集贺岁剧《害怕过年》合同书”。

合同签订后,利达华信公司依约履行了出资 100 万元的义务,按合同约定,东亚龙视广告公司应于 2005 年春节前向利达华信支付 50 万元,同年 3 月 28 日 之前支付 50 万元。

但时至今日,东亚龙视仅给付了 60 万元,余款一直没有支付。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于是一纸诉状将被告北京东亚龙视广告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好莱西影视策划公司起诉至东城区法院,要求被告给付上述款项,并支付违约金。

据悉,法院依原告的申请已将被告北京东亚龙视广告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查封,并定于 2005 年 11 月 23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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