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追忆“停薪留职”一族的五味年华

新闻线索
移动用户
□专题策划:姚辉 朱雨晨 □撰文/朱雨晨 李亮 刘潇潇 姚辉 张有义 2005-11-14
发送至52639020
联通用户

“停薪留职”曾经是“下海发财”的代名词,这个充满时代烙印、带有“历史符号”、具有“命运转折”般的名词,曾经搅动过那个时代人们的心潮。

20 多年后,当我们再次面对这个名词时,它带给人们的将是怎样的“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的“五味”感受!

特别是因“停薪留职”所带来的劳动关系产生变化的“后遗症”及诸多法律问题,亦深深地困扰着当时那些“第一批吃螃蟹”的“弄潮儿” ……

 

“停薪留职”这一特殊的劳动关系,出现在上个世纪 80 年代初期。至九十年代初,便近乎是一个全民下海的年代。

当时由于许多国企处于改制阶段,国家出台了一些关于“停薪留职”的规定,其目的是鼓励在职职工“下海”自谋职业。很多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渴望着金钱与事业交相辉映的梦幻,经商就成为了一个众望所归的路途。但他们对经商的风险是有所顾忌的,自己如果辞职走人,万一血本无归,又将往哪里去?所以还是要“留职”!因此,停薪留职便成为一种方略。当下海经商热潮涌来时 , 众多梦想淘金者 , 向单位提出了停薪留职的申请,成了下海的弄潮儿。

光阴荏苒, 20 多年过去了。如今,当初办理“停薪留职”下海闯荡的人们,留职期满后,随着年龄的增大,他们开始考虑,提出要求要确认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原单位为其缴纳在此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等项费用。

据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如今因‘停薪留职'与原单位发生纠纷的案例颇多。” “停薪留职调琴师顾伯良上诉”一案便是典型一例。也由此,让我们再次从焦点中走入“停薪留职”这一尘封已久的话题。

 

 

 

 

 

 

 

 

 

 

■ 历史符号

一半是海水 一半是火焰

顾伯良,著名的钢琴调音师,近日遭遇了一场官司,为了退休问题与原单位对簿公堂。

2005 年 1 月 17 日,中央音乐学院告知顾伯良无法为其办理退休手续。顾伯良申请人事仲裁, 7 月 13 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中央音乐学院 1998 年对顾伯良的自动离职处理无效。中央音乐学院不服该裁定,将顾伯良起诉致北京市西城区法院, 10 月 22 日,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学院对顾伯良的处理。顾伯良不服一审判决, 11 月 4 日,上诉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993 年,在那个依然流行穿喇叭裤,热烈谈论着深圳、珠海等沿海城市发展传奇的年代,顾伯良成为中央音乐学院“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员,申请了停薪留职,也就是“下海”。

让顾伯良意料不到的是,若干年后自己为当时的行动付出了代价——陷入了无处可退休的尴尬当中。当初是冲动,亦或是深思熟虑?顾伯良 11 月 4 日的上诉,引起了那个年代许多“弄潮儿”的酸甜苦辣的回忆……

 

 

■ 光阴故事

追忆似水年华

停薪留职申请 放在了司长的办公桌

二十二年前的一天,她不声不响地把一份停薪留职的申请放在了司长的办公桌上,刻意用手指点了一下申请书——那个时代并不多见的打印稿。

司长从报纸上方抬起眼来。接下来的半小时,办公室中袅袅的烟雾之上,沉浮了你一言我一语的挽留、争执、陈述、祈求……

 

张绮把头发高高挽起,在脑后用一把精致的银簪别住,四十多岁成熟女人的味道透过银簪弥漫开来。她走路很优雅,迈着小步款款生风。从她出现在酒吧门口,众人的目光便落在她的身上,人还未到跟前,一股淡淡的清香已经扑鼻而来。

这是个属牛的女人,有着非同一般的韧性;这也是一个混合着传统与开放思想的女人,在那个大多数人都在争抢铁饭碗的年代,年轻的她却离开了条件甚好的国家某部;然而,就在她意气风发的时候,却又为了一所房子放弃了自己灿烂的前程。

二十二年前的一天,她不声不响地把一份停薪留职的申请放在了司长的办公桌上,刻意用手指点了一下申请书——那个时代并不多见的打印稿。

司长从报纸上方抬起眼来。接下来的半小时,办公室中袅袅的烟雾之上,沉浮了你一言我一语的挽留、争执、陈述、祈求……

司长办公室墙上的挂钟敲响的时候,她走出门来,让门在身后留下了铿锵有力的拍击声。她满怀豪情地、像电影中的英雄儿女一样,昂首大步走出了高大的办公大楼。她清楚地记得,那时她满心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1961 年出生于北京干部家庭的张绮,天资聪颖,轻而易举考上别人梦寐以求的清华大学,成为天之骄子。毕业后,更是凭着自己优异的成绩分到了当时人们眼中的好单位。然而,生性活泼好动,自信满满的张绮最向往的却是个性的及至发挥。“单位-宿舍”两点一线的生活渐渐使她失去了耐心。

1983 年,当人们纷纷下海时,张绮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方向。毅然决然地离开所在单位后,张绮投身一家经营钢材的外企,凭着自己的真诚和努力,很快她就成为了该企业的驻中国副首席代表。

1985 年,单位的一纸通知却让张绮陷入了矛盾当中。通知限她于半个月内回单位上班,否则要收回分给她的房子。在张绮之前,已经有两名同事的房子被强行收回。一边是月薪 1000 美元加提成的高薪待遇,一边是象征着中国老百姓的根的房子,该如何抉择呢?

在当时,商品房的概念还远远没有出现,拿钱买房在老百姓看来是件很冤枉的事情。没有房子的担忧深深刺痛着张绮的神经,虽然信任她的外企老总甚至向她保证,即使到最艰难的时期,公司也将保证她的收入比原单位高出几倍。权衡再三,张绮最终选择了 76 平方米的房子。

重新回到单位的张绮,就像冲出鸟笼的鸟,在大海的上空翱翔了一番后,再次闷居在鸟笼中,领着每个月五六百元人民币的工资,过着日复一日的单调的两点一线的生活。这种落差一度让她陷入迷茫之中。倔犟的她,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彻底收起自己跃跃欲试的翅膀……

“二十年了,整整二十年,我真后悔当初的放弃。”提起昔日自己短暂的下海经历,张绮的心情是复杂的,有自豪、有骄傲,也有懊悔……

“都是观念惹的祸,”将面前点燃的“红色火焰”一口气喝下,张绮轻轻地吁了口气说:“如果再回到从前,我还是会选择停薪留职……”

 

张绮的后悔是可以理解的,在她的那个时代,停薪留职曾经成为某些人的契机,成就了他们的各种梦想,也铸就各色人才——

 

■ 拔萃人物

停薪留职潮中的宠儿

下海之初 她在外企公司做前台接待

北京市朝阳区的金盏乡,有一座风景优美、气势磅礴的汽车公园——金港汽车公园。这座集汽车赛车场服务中心、汽车俱乐部、汽车公寓、汽车酒店、汽车餐吧于一体的高档休闲娱乐城堡,是一位风华正茂的美丽女人斥资兴建的。

七年,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算是多么值得感慨的长度,但是对史晓燕而言,却是她的人生中一段弥足珍贵的转折期,正是在这七年里,她从协和医院的一名普通护士,一跃成为资产过亿、拥有多家子公司、业务涵盖家具、汽车、酒店、服装等领域的伊利诺依集团的董事长。

从协和医院护校毕业以后,史晓燕被分配到了骨科病房,开始了打针送药的简单重复的生活。从小就争强好胜的史晓燕无法忍受每月 70 块钱的工资和每天六毛钱的夜班补助,她不甘心自己的一生就这样度过。

1984 年,史晓燕没有和任何人商量,从协和医院停薪留职,应聘到一家外企公司做了前台接待。这在当时是一个非常大胆的举动,但她当年的同事回忆时并不觉得讶异,因为史晓燕不甘平庸,不适合当一个小护士。如果不是当年义无返顾的停薪留职,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辉煌。

提起史晓燕,就不能不提她那位谦逊能干的海归丈夫叶明钦,直到今天,叶先生回忆起当年认识史晓燕的情形时都会感叹:那时候的史晓燕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精明、能干、果断,没有她完成不了的事,只要她出面,总能搞定。

1989 年,叶明钦到新加坡工作以后,史晓燕再也不甘心相夫教子的全职太太生活,做起了导游,后来又开始在新加坡买房子、卖房子,并且支付了每年 7 万美金的学费,到美国芝加哥惠灵顿大学学习室内设计。史晓燕看中了国内方兴未艾的家俱业,虽然经营家俱生意的第一年血本无归,但她并没有放弃,而是利用仅有的资金,同叶先生一起在机场高速路建了一座家俱厂,就是这间占地 50 余亩、仅仅投资 150 万元的工厂,成为史晓燕事业王国腾飞的起点。

史晓燕说,七年前她创立伊利诺依品牌的时候并不曾想过能够做到现在这样大的规模,她当初只是抱着很简单的一个信念——用自己赚来的钱买一辆奔驰跑车,这也是她创建伊利诺依的原动力。经过这几年的经商,她深深感觉到赚钱的艰辛,虽然五年前就已经有能力买奔驰,也多次去过奔驰的专卖店,但买下来的决心却一次次动摇。一年 365 天史晓燕都在工作,从来没有休息,即便在度假期间也一样在不停地工作。这两年来她才开始选择买车作为对自己工作的奖赏。

史晓燕坦言,自己是一个脾气急躁、喜欢直来直去、刀子砍过来还要往上冲的人。在她看来,竞争是一种鞭策,她喜欢商场的挑战。而她的强势和追求完美也体现在她对员工的严厉要求上。驰骋商海多年的史晓燕深深体会到,与同行、顾客、员工、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如果仅靠训斥和金钱是没有用的。

商场上的强势和铁血并不是史晓燕生活的全部,每当面对她的三个聪慧、出色的孩子时,母亲特有的温柔和关爱便会毫无保留地绽放。

邓龙:成为“美国传奇”

美国华商会会长、美国龙胜行集团暨中国城超市集团总裁邓龙, 37 岁,世界最年轻的成功人士之一。在这光环的背后,邓龙的奋斗历程更是一个传奇。

1984 年, 16 岁的邓龙从福建永安美术专科学校商业广告专业毕业后,来到三明市工艺美术公司旅游产品供应部工作。 1985 年,正是全国掀起“下海”狂潮的时候,他瞅准了工艺品的商机,毅然停薪留职,在三明市开了全市第一家旅游工艺品精品店。灵敏的商业嗅觉让邓龙成了三明市最年轻的万元户。

20 世纪 90 年代初,邓龙只身来到美国。 1994 年底,善于捕捉商业气息的邓龙,往美国出口中国的福建香菇,创办“龙胜行”。随后历经 5 年的苦心经营,“龙胜行”发展成美国东部屈指可数的以进口中国食品为主要业务的大型食品公司之一。

现在,邓龙身兼多个董事长、总裁的职务,并且获“ 2005 亚太最具创造力之华商领袖”的称号。

袁亚非:化身“ IT 巨子”

袁亚非, IT 业的巨子,他提出来的 IT 连锁“ WDM ”模式被誉为 IT 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他创办的 IT 营销模式多次被评为“中国 IT 零售商第一强”、“中国 IT 专业卖场第一强”。可是又有谁知道这位 IT 界巨头竟然是一位当年的“下海弄潮儿”。

“下海”前的袁亚非是雨花台区审计局的一名公务员。 1993 年,不满 30 岁的他退掉了单位的房子和分配给他的玉河摩托车,成为雨花台区停薪留职第一人,从此踏入商海。

1993 年 8 月份,袁亚非开始接触电脑行业,因为没太多钱,他由 1/2 的摊位做起,到 1996 年时,他管理的公司已具有 2 个亿的资产,成为江苏 IT 三强之一。

从“最臭”的商铺到现在,袁亚非的公司已经率先将连锁经营思想引入中国 IT 业。截止到 2003 年,他公司的销售收入突破了 25 亿元,荣膺中国 IT 零售排行榜的首位。

张志忠:成就“销猪大王”

张志忠是个一意孤行的人。正是这种性格,造就了今日第一个跨省售猪的“销猪大户”。

1992 年,张志忠从山西长治艺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伯方煤矿工作,负责营销,一干就是七年。 1999 年时,父亲张大眼卖猪不顺,家里圈养的十几头肥猪卖不出去。张志忠开始琢磨:可否利用自己的朋友圈把养猪业做大?这个想法越来越成熟,也促使他做出一个决定:停薪留职去卖猪。

起初全家没有一个赞同的,母亲曾经含着眼泪劝他不要当“猪贩子”。不过一意孤行的张志忠为了帮助家里,背着家里人到矿上办理了停薪留职的手续,义无反顾地下海售猪。

随后的第一把生意全数砸在了手里,但张志忠并没有放弃,不甘失败的他回家后开始扩宽思路,改良猪品种,科学管理,逐渐扩大规模,最后成为全省第一个跨省销猪大户。

 

然而,在那个躁动的年代,人们无法预见到若干年后自己可能要面对的问题。顾伯良也一样,他没料到自己 61 岁却陷入无处可退休的尴尬。相对滕敏、杨永利等人,张绮或许又是幸运的,因为她不用面对停薪留职带来的后遗症——

 

■ 后遗症

调音师 无处退休的尴尬

专门为国家领导人家里钢琴调律的著名调音师顾伯良,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摊上这种事,为了退休问题与原单位对簿公堂。

2004 年 3 月 16 日是顾伯良的法定退休日,在这一天之前,他向中央音乐学院提交了退休申请。退休之后,顾伯良计划和妻子一起遨游祖国山水,第一站她们选择了广西桂林。然而,这个计划却一度被搁浅。

在北京的一家咖啡店里,顾伯良为自己要了一杯咖啡,妻子于桂霞则要了杯白开水。“为了他的事,我整晚整晚的睡不好,所以不敢喝茶也不敢喝咖啡。”于桂霞解释说。

顾伯良生于 1944 年 3 月 16 日, 15 岁时到中央音乐学院就读,毕业后留校工作,一干就是 30 年。 1993 年,在那个依然流行穿喇叭裤,热烈谈论着广州、珠海等沿海城市发展传奇的年代,顾伯良成为中央音乐学院“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员,申请停薪留职,也就是“下海”。是冲动,亦或是深思熟虑,对顾伯良而言都已经成为历史。 3 月 26 日,在一张存档人员登记表上作了登记,存档目的一栏里标明停薪留职,这就视为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在这一天,办理停薪留职的还有教务处的王坚石和图书馆的陈淑萍。

同年 3 月,顾伯良被联盟钢琴技术咨询培训中心聘为总经理,担任该中心的主讲。 4 月,《北京晚报》、《中国妇女报》等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两年后,因该中心的投资人去了美国,中心跟着解散,顾伯良辗转到了广州,担任某企业的钢琴顾问,妻子于桂霞也跟着去广州小住了八个月。正是这段广州之行,让他们喜欢上了旅行。

一件小插曲却打乱了顾伯良夫妇的生活。 1998 年,学校公房出售,在办理手续时,顾伯良被要求在一张复印好的申请表上签字,内容是:我自愿离开中央音乐学院,把人事关系转到国家人才交流中心。学校告知,等人事关系迁出手续都办妥后再将房子出售。顾伯良没有签字,直至今天,他还没能将房子买下。

此后,顾伯良先后提交了二十多份申请,要求回校工作和内退,均未果。在自己的法定退休日前夕,他给学校打报告要求退休,学校要求他出示当初停薪留职的证明以及他要求回校工作的证明等。这一证明就“证”了一年。顾伯良的班主任黄旭东,在证明顾伯良曾委托他向学校反应要求回校工作一事的最后提到:“这样一件事(人事处职责范围内应办的),还要找人证明,我真不明白为何这样做。”

今年 1 月 17 日,顾伯良被告知:学校不能办理他的退休,因为早在 1998 年购房时他已经被当作自动离职处理。听到这个消息,无异于当头一棒,顾伯良懵了。 1998 年的处理,今年才告知。自己今年已经 61 岁了,数年等待的结果竟然是无处可退休!那自己算什么呢?社会无业人员吗?顾伯良申请人事仲裁,要求确认自己和学院的劳动关系, 7 月 13 日,仲裁维护了他的主张。学院不服仲裁,一纸诉状将顾伯良告上了法庭。

“假如当初我们知道被处理了,我们会安心等上七八年吗?我们早诉诸法律了。”一审判决认为,学校 1998 年对顾伯良的处理有效,顾伯良的请求已过有效期。“我一直都想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于桂霞眼含泪水说。

 

案例一:停薪留职到期 11 年 无法返回原单位工作

典型指数:★★★★★

时间表:

1993 年停薪留职

1994 年要求复职,至今未被解决

事件:长春人滕敏 1975 年进入长春市烧伤医院当护士, 1993 年至 1994 年期间因病停薪留职, 1994 年想要复职时,因当时医院实行优化组合制度,各科人员组建完毕,所以没能解决。时至今日,已有 11 个年头,仍无法返回原单位上班,单位方面也没有给任何说法。

后遗症:没有工作,没有福利待遇。

 

案例二:职工被要求“停薪留职”到退休

典型指数:★★★★☆

时间表:

1996 年停薪留职

1998 年要求复职,至今未被解决

事件:户县信用联社职工杨永利今年 45 岁,于 1996 年 2 月 15 日向单位提出 “停薪留职”书面申请,同日,户县信用联社同意杨永利“停薪留职”。

从 1998 年至今,杨永利多次要求复职并提交书面申请,均未得到批准。据他介绍,在与单位交涉过程中,单位曾提出让他就这样“停薪留职”下去,直到办理退休手续为止。

后遗症:国家早在 1986 年就发文明确禁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停薪留职”行为。该职工被要求一直“停薪留职”到退休,致使这名职工为复职奔波数年,至今没有结果。

 

案例三:停薪留职后又上班 却因病被单位“除名”

典型指数:★★★★☆

时间表:

1997 年停薪留职

2002 年被除名

2004 年法院判决

事件:张贵宝, 48 岁, 1976 年参加工作,太原市第一机床厂的职工。 1997 年 4 月,张贵宝和机床厂办理了停薪留职协议。 2002 年 10 月 24 日,张贵宝的高血压复发,同时伴有脑梗塞,无法再正常工作。

其后,张返厂待岗,他认为应由单位为其续交养老保险。而机床厂则以张贵宝旷工及欠交 2002 年之后的保险费为由,将张贵宝予以“除名”。

后遗症:被厂“除名”,无法享受福利待遇。

法院说法:一审判决认为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机床厂应为被告张贵宝依法核定医疗期限,并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按厂里同等人员标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二审判决认为张贵宝对厂里安排的工作岗位不能胜任,机床厂应予适当调整,而不能予以除名。

 

“停薪留职”,一个烙有时代印迹的名词,一次能让人脱胎换骨也能让人陷入困境的机会,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岁月洗礼?为求解“停薪留职”现在的状况,记者走进有关部门——

 

■ 部门说法

停薪留职

政府不会再提倡

1983 年以来,随着改革工作的发展,一些企业的少数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个体经营。这是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了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劳动人事部和国家经济委员会于同年 6 月 11 日联合出台了办理意见通知。

通知对停薪留职的期限、应缴纳的费用、申请的程序以及停薪留职期满后的处理等作了规定。通知还规定,已办理的“停薪留职”手续与上述原则有抵触的,应予改正。“该通知当时不登报、不广播”。人事部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

1984 年 9 月 7 日,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与国家工商总局三部委联合下发了补充通知,对停薪留职的职工重新作了界定,即指国营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这部通知当时为何下发?初衷何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位负责外宣的人士说,当时工商总局参与下发通知,肯定是涉及到停薪留职人员开办公司登记注册的问题,至于到现在是否生效,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也不清楚。社会和劳动保障部有关人员则表示,经过这些年的变迁,社会劳动保障部已经没有了相关的部门,相应事宜应询问人事部。

人事部人事司的一名工作人员给记者介绍说,关于停薪留职的规定记录在案的只有上述的两份通知,补充通知是针对当时各地在执行 1983 年《通知》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而出台的,具体问题可从通知内容看出端倪。 1986 年 2 月 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规定:“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允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而自从 1994 年劳动法颁布,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实行,停薪留职的做法便被停止执行。

北京: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薪留职,是企业内部对职工的一种管理体制,说白了就是停止支付工资,但是劳动关系还在,职工的身份没有改变。

北京市从没有鼓励过停薪留职。 1999 年,为了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国有企业减员增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的通知》,具体规定了“企业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职工停薪留职期限届满,不再办理续订手续;对停薪留职期满后逾期不归的职工,可做自动离职处理。”

该名工作人员认为,目前某些地方还出台相关的停薪留职政策,在这个问题上只要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与职工可自主协商。从主流上看,政府不会再提倡,虽然停薪留职在过去也许解决了当时的许多问题,但它毕竟是一种非常特殊、甚至很不正常的现象。

 

 

 

 

停薪留职

存疑解答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原停薪留职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颁发 [1995]309 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 [1996]354 号文件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后养老保险该怎么交?

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险厅养老保险处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和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话,企业就应该负责合同约定好的养老保险的交纳工作,不能推给个人。如果劳动者离开了原单位,那么他以前交纳的养老保险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交纳。

 

●停薪留职受伤的可认定为工伤吗?

不可以。首先,既然是停薪留职,只是留给他回来时的一个工作岗位,是否原岗位,企业有权决定,停薪已在事实上说明他在留职后没有从事原单位劳动,所以才不支付工资。其次,工伤保险费是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的,既然已经停薪,工资总额中当然不应该包括“工资”。

 

●单位有权干预停薪留职人员从事的职业吗 ?

无权干预。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从事的职业,只要是国家法律、政策明令禁止以外的,个人可以做出选择。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属合法的经营,单位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应以国家的法规、政策为准。

 

●停薪留职违约致劳动关系解除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停薪留职”合同有一定特殊性,有的合同制工人对劳动合同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抱无所谓态度,甚至不辞而别,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用工单位和合同制工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

 

 

 

 

 

 

 

 

 

 

 

 

 

 

 

发展,一些企业的少数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个体经营。这是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了妥 ??> 决这个问题,经国务院原则同意,劳动人事部和国家经济委员会于同年 6 月 11 日联合出台了办理意见通知。

通知对停薪留职的期限、应缴纳的费用、申请的程序以及停薪留职期满后的处理等作了规定。通知还规定,已办理的“停薪留职”手续与上述原则有抵触的,应予改正。“该通知当时不登报、不广播”。人事部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

1984 年 9 月 7 日,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与国家工商总局三部委联合下发了补充通知,对停薪留 > 职的职工重新作了界定,即指国营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这部通知当时为何下发?初衷何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位负责外宣的人士说,当时工商总局参与下发通知,肯定是涉及到停薪留职人员开办公司登记注册的问题,至于到现在是否生效,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也不清楚。社会和劳动保障部有关人员则表示,经过这些年的变迁,社会劳动保障部已经没軘 ?> 门,相应事宜应询问人事部。

人事部人事司的一名工作人员给记者介绍说,关于停薪留职的规定记录在案的只有上述的两份通芷 9> 补充通知是针对当时各地在执行 1983 年《通知》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而出台的,具体问题可从通知内容看出 > 端倪。 1986 年 2 月 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规定:“在职干部、职工一律不允许停薪留职去经商、办企业。”而自从 1994 年劳动法颁布,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实行,停薪留职的做法便被停止执行。

北京: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薪留职,是企业内部对职工的一种管理体制,说白了就是停止支付工资,但是劳动关系还在,职工的身份没有改变。

北京市从没有鼓励过停薪留职。 1999 年,为了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国有企业减员增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的通知》,具体规定了“企业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职工停薪留职期限届满,不再办理续订手续;对停薪留职期满后逾期不归的职工,可做自动离职处理。”

该名工作人员认为,目前某些地方还出台相关的停薪留职政策,在这个问题上只要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与职工可自主协商。从主流上看,政府不会再提倡,虽然停薪留职在过去也许解决了当时的许多问题,但它毕竟是一种非常特殊、甚至很不正常的现象。

鼙 追忆“停薪留职”一族的五味年华

 

“停薪留职”曾经是“下海发财”的代名词,这个充满时代烙印、带有“历史符号”、具有“命运转折”般的名词,曾经搅动过那个时代人们的心潮。

20 多年后,当我们再次面对这个名词时,它带给人们的将是怎样的“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的“五味”感受!

特别是因“停薪留职”所带来的劳动关系产生变化的“后遗症”及诸多法律问题,亦深深地困扰着当时那些“第一批吃螃蟹”的“弄潮儿” ……

 

 

□专题策划:姚辉 朱雨晨

□撰文 / 朱雨晨 李亮 刘潇潇 姚辉 张有义

 

“停薪留职”这一特殊的劳动关系,出现在上个世纪 80 年代初期。至九十年代初,便近乎是一个全民下海的年代。

当时由于许多国企处于改制阶段,国家出台了一些关于“停薪留职”的规定,其目的是鼓励在职职工“下海”自谋职业。很多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渴望着金钱与事业交相辉映的梦幻,经商就成为了一个众望所归的路途。但他们对经商的风险是有所顾忌的,自己如果辞职走人,万一血本无归,又将往哪里去?所以还是要“留职”!因此,停薪留职便成为一种方略。当下海经商热潮涌来时 , 众多梦想淘金者 , 向单位提出了停薪留职的申请,成了下海的弄潮儿。

光阴荏苒, 20 多年过去了。如今,当初办理“停薪留职”下海闯荡的人们,留职期满后,随着年龄的增大,他们开始考虑,提出要求要确认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原单位为其缴纳在此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等项费用。

据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如今因‘停薪留职'与原单位发生纠纷的案例颇多。” “停薪留职调琴师顾伯良上诉”一案便是典型一例。也由此,让我们再次从焦点中走入“停薪留职”这一尘封已久的话题。

 

 

 

 

 

 

 

 

 

 

 

■ 相关链接 ■

 

 

 

停薪留职的概念

所谓停薪留职 , 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 , 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政策规定问题

■ 1983 年 6 月 11 日《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 1984 年 9 月 7 日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补充通知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京劳法发[ 1995 ] 463 号文规定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999 年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的通知》

 

■ 吉林事业单位人员“下海”可停薪留职 ( 2005-07-07 中国人力资源网)

各地有关规定

■吉林省最新规定

2005 年 6 月 29 日,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人事厅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规定:机关人员去创业可停薪留职。《意见》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县域企业挂职锻炼或辞去公职,投身创业;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创业或通过停薪留职、限期留薪留职、兼职等多种形式带领群众创办和发展各类实业。

 

■福建的政策:

根据省政府闽政 [1999]16 号文件,今后不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原签订“停薪留职”协议期限长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一律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终止。协议期满返回用人单位可安排适当岗位,无岗位安排的可按下岗职工处理,对协议期满仍未返回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通知其 30 日内返回,限期内不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信阳地区人民医院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信阳地区人民医院改革方案》的决议 (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二日通过 )

落聘人员可以停薪留职,经医院批准后,每月向医院交纳本人基本工资的 20% 作为保职金,在停薪留职期间不享受一切福利。

 

发送至92639020
往日早报
登陆邮箱
本报面向全国  
诚征广告代理商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