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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调查500人 八成不知检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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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张有义 张娜 赵矗 2005-1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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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知名度”当提速
在中国,很多人对“检察官”由概念到感性源自于日本电影《追捕》中的主人公杜丘,但杜丘必经是日本的检察官,中国检察官在人们的印象中却是模糊的,除了大体了解反贪、公诉人外,就不甚了了。近一阶段,电视 剧《国家公诉》热播,剧中斯琴高娃扮演的女检察长的形象近乎完美。但是,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去审视却会发现,这部电视剧仍然没有将检察官的形象完整地深入到百姓心目中。检察官的具体职责到底有哪些呢?为什 么检察官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熟悉呢?为何原本如警察、法官一样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检察官却让民众如此陌生呢? ■ 采访札记 ■ 今年年初,我和同事因为一起刑事案需要到案发的农村去做进一步调查工作。 我向被调查对象出示了证件并说明了来意,特意强调:我们是检察院的。对方很反感地说:“怎么公安局里还有检察院啊?没听说过!” 尴尬之后,我还是苦口婆心的给他解释我们的工作职责,围上来的人群中,甚至有人这样喊:“没穿公安制服,违法!骗子!” 还有一次,我和另外一名同事提审一个刑事犯罪嫌疑人,从对方的履历上看,他是一所中学的副校长,学历还是本科。在完成了必经的提审程序后,对方突然冒出一句话:“我没有贪污,也没有腐败,跟你们有什么关系 ?” 以上是一位基层检察官的真实独白。但这位检察官的遭遇并非个案,这恰恰说明了检察官在百姓心中印象的模糊。 山东省枣庄市某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检察官就曾经遇到了这样的尴尬。当南水北调工程穿过辖区的时候,他们便介入此项工程,进行全程服务,跟踪监督。当时就有工作人员问他们:“现在不是没有贪污腐败的案子吗?你们这么紧张干什么?好像我们都跟贪污犯一样!”检察官们只能向这些工作人员耐心解释。 检察官的其他职责在百姓心中是什么印象呢? 记者问一位广告公司的老板:“批准逮捕应当由谁决定?” 这位老板很自信地回答:“肯定是公安机关。我们公司原来有一个小伙子,因为职务侵占被公安带走时,民警同志亲口说‘他已经被我们领导批准逮捕了',我印象非常深。” 在大学里,中医药大学制药专业的小张一本正经地讲述了他妈妈和检察官”打交道的故事:当时她妈妈退休,单位要给一批钱,并签了合同,但迟迟那笔钱就是拿不到手,无奈之下,妈妈就和几个同事一起把单位告上了法院。结果胜诉了,案子就到了执行的阶段了。“当时,妈妈很激动,检察官就不停的劝妈妈要冷静对待。并且后来,开车到妈妈单位进行执行。所以,我觉得检察官还是案子审完了后负责执行的人。” 其他一些同学随声附和。 当记者笑着告诉她,执行案件有专门的执行庭负责时,她才明白过来,原来那天去执行的是法院执行庭的人而不是检察官。 还有一部分人,比如大学里的非法学专业的老师,他们一部分也仅仅知道检察官反贪和公诉的工作,对于其他工作内容却不甚了了。 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在很多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对检察官的印象也比较模糊。 “检察院里有反贪局,我们很多人比较反感或者说恐惧这个部门,呵呵。”一位科技局的办公室主任揶揄着。 “除了反贪局,您对检察官这个职业还有其他认识吗?”记者问。 “公诉人、批准逮捕、渎职,其他就不很清楚了。” 另外很多被调查的公务人员中,一般只有这样一句话:“除了反贪和公诉,还真不很清楚他们的其他工作。”
■ 纵深解读 ■ “五项原因”剖析检察官的“陌生”形象 谈到“对检察官熟悉而又陌生”这个话题,很多人这样回答:检察官和检察院离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太遥远了,一般老百姓不可能和他们打交道。 真的是这样吗? 当你的民事或行政案件因为法院错误判决而走投无路的时候,你知道检察院可能为你提起民事抗诉吗? 当你觉得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渎职或破坏了国家法纪的时候,你知道向检察院举报吗? 企业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想到过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吗? 当犯人在监狱内受到违法待遇,你知道向检察院派驻监所的检察部门控告和举报吗? …… 所有这些法律赋予检察官的职责说明,检察官其实距离百姓并不远。但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的百姓认为,检察官就是反腐败贪污的,或者就是公诉人呢? 究其原因,大致有这么五条。 其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的一个新闻热点就是检察机关如何承担起公益诉讼主体的问题,如果说很难让检察官主动走到百姓身边的话,这个公益诉讼的命题恰好能够解决。 但关键是,我国目前缺乏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而另外一些能够直接和百姓发生关系的法律同样存在没有被重视和细化的症结。 法律、法规中对于检察官行使公诉权和打击国家国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有着具体、明确、详细的规定。但是对于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诉的规定,相比之下很是匮乏,对于检察官行使监督、检察权利的规定更是流于表面和形式化。 其二,检察机关对一些“冷”部门宣传不到位 采访中,一位老板说:“我不犯罪,又不可能贪污国家财产,别人也不给我行贿,我怎么会和检察院打交道呢?” 因为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是检察官很大一项任务,相应部门也是检察院配备力量最为集中的部门;又因为反腐败、反贪污的案件往往在一定地域内影响很大,各方面很重视,于是容易出成绩;所以,上面的检察部门往往被作为检察院宣传的重头,从而使检察院的其他职权部门被弱化。这也是老百姓不能全面认识检察官的原因之一。 其三,检察官自身宣传不到位 一些检察官也会经常走上街头进行普法教育,但大家往往只看到他们在普法,没有见到他们把检察官的职责告诉百姓。 12 月 4 日,全国普法日即将来临,我们希望更多的检察官们走上街头,不仅仅为了普法,最好将检察官的具体工作告诉老百姓们,其实,检察官的自身宣传就是一种普法,只有这样才能把检察官们和老百姓拉的近一些。 调查中,一些群众建议检察机关应当将其职责印刷成小册子,让大家记住,除了反腐倡廉和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他们还有很多可以直接和老百姓发生关系的业务。 其四,宣传作品选材局限性太强 曾经热播的电视剧《主诉检察官》和《国家公诉》中的主人公,向我们展示了检察官作为公诉人的风采;很多电影和电视剧中也将检察官塑造成为反腐倡廉的斗士。但是另一个信息告诉我们,检察官除了这些工作以外,没有其他的了吗? 比如 2004 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之一的,集贤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官张会杰,他生前的工作就是民事行政检察,不知道他办理过多少起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抗诉工作。 但正如一位导演所讲,检察官反腐和作为公诉人的片子更能吸引人眼球,因为对那些贪官污吏的惩处能大快人心。殊不知,一些有着和老百姓直接关系的题材,也许更能提高这些作品的收视率。 事实上,在一些影像和文字作品过度渲染检察官反腐和公诉的形象后,检察官的其他工作就往往被忽略不计了,敢问有多少作品是在宣传民事抗诉的检察官,或者其他工作的检察官呢? 其五,百姓见到检察官有敬畏情绪 贪污腐败和其他刑事犯罪是很多人深恶痛绝的,因此,案件中的检察官们便显得“铁面无私”,实际上造成了百姓对他们的敬畏,而敬畏之下便产生了距离。其实,大家也应当主动了解一些关于检察官的职责的规定,这样才更有利于检察官们“为您服务”。 ■相关链接■ 与检察官相关的法律规定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检察官的职责: ( 一 ) 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主要是四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二是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三是对裁判结果的监督;四是对裁判的执行情况的监督。这四个方面都涉及到法律的正确适用的执行的问题,因而对这些活动中可能发生的违反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的基 本职权之一。 ( 二 ) 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公诉权实质上是一种追诉犯罪的权力。 ( 三 ) 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有权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由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 四 ) 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如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劳动教养活动的监督、对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以及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其他监督职权。决定和批准逮捕的权力,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也是交给检察机关行使的。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检察室 从我国现实来看,我国对监狱的检察监督都是以派驻监检察室等形式进行监督。 检察室的职责:依法对监狱收押、释放罪犯的监督检察;对监狱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检察;对监狱管理教育活动的监督检察;配合监狱开展打击“牢头狱霸”和再犯罪活动;对监管工作人员在监管场所内发生的犯罪案件进行初查;受理属监所检察部门管辖的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和举报;负责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援引自《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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