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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许向卫生院下达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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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韦文洁 发自安徽 2005-09-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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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阳县卫生局通过“红头文件”,对所属乡镇卫生院下达经济指标一事,通过本报 9 月 19 日 《凤阳“红头文件”下的医院创收怪胎》一文披露后,安徽省卫生厅当即作出反应,再次强调卫生行政部门决不能向医疗机构下达经济指标,并责令凤阳县卫生局立即对此做出整改,切实把社会效益作为公办医疗机构的最高准则。 今年 7 月,凤阳县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实行院长任期经济目标责任制的决定》,并与所属九个乡镇卫生院签订了《任期经济目标责任书》,对乡镇卫生院提出了任期内必须完成的“医药收入”和“业务收入节余”两项经济指标,此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安徽省卫生厅厅长高开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农村医疗机构应该以社会效益作为最高准则,在这个基础上,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的完成,但决不能向医疗机构下达经济指标。在经济管理方面,应该以扩大服务量,发展新技术,控制成本,强化管理,达到增加合理收入的目的。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经济指标,医疗机构就必然会推行科室经济承包,以致出现医生开大处方、乱收费等现象,增加患者的不合理负担。这种现象必须坚决刹住。” 安徽省卫生厅向凤阳县卫生局发出专文后,高开焰厅长还直接打电话给凤阳县卫生局负责人,明确指出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违背了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宗旨,必须立即纠正。凤阳县卫生局则明确表示,他们正在对此事进行深刻反省,并着手修改有关规定,不再把经济指标作为任期考核的内容,以确保当地群众的权益不受侵犯。 既然国家对卫生行业的性质和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宗旨规定得清楚明白,为什么在基层卫生行业,仍然会发生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行为呢? 谈到这个话题,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吴革非处长显得有些无奈:“凤阳县卫生局长以前是一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他对卫生行业不了解,他不知道中国的卫生行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是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公益事业。”随即吴处长话锋一转,“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深层次的问题是由于政府投入不足,乡镇医院无法运转,有的地方工资都没法保证。靠医生拿自己家里的钱来买药品,再把这个药品来搞救灾防病。”他还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前不久我去一个山区乡镇卫生院,发现政府只解决工资的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就要靠他们去市场解决。去市场这就关系到一个经营性的事,它的工作性质就无法原原本本的按照上面的规定来运转,只有通过诊疗和药品加价来解决。” “乡镇医院难以正常生存运转,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是目前面临的严峻问题。这个问题如果再解决不好的话,将导致医院不得不通过市场化谋生,使公共卫生和政府行为背道而驰。”吴处长对此显得忧心忡忡。 但卫生局通过增加任务下指标来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从目前的政策来说,又是肯定行不通的。 吴处长认为,“这个问题已是火烧眉毛,不能再拖了。中央和国务院也已意识到了这一点,今年又加大了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一个农民增加十块钱,全国就是近百个亿。重视农村公共卫生事业,不仅是中央政府的事,也是地方政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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