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港商侵吞国资”案
新闻线索
移动用户
□本报记者 王甘霖 2005-09-12
发送至52639020
联通用户

■追踪■

引起广东警方关注
广东省公安厅批示:佛山市公安局核查,并答复报案人,情况报省厅经侦总队。
湖北省、武汉市的有关领导:责令相关部门调查。

9月6日,广东省公安厅对本报关注的“港商侵吞国资”案作出批示,要求“佛山市公安局核查,并答复报案人,情况报省厅经侦总队。”此前的8月25日,武汉市洪山区房地产公司,正式向广东省公安厅寄发了举报信。
2005年8月15日,本报头版以《港商侵吞国资2.6亿连环计》为题,披露了兴业(香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钜文利用“阴阳协议骗取全部股份、将中方代表排挤‘出局’、成立公司转移巨额国资”的“三部曲”,将武汉洪山区房地产公司和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发展总公司组建的国有企业,变成港商独资企业的全过程。报道在国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诸多报刊、网站都对《法制早报》的报道进行了转载。
8月25日,武汉市洪山区房地产公司将8月15日的《法制早报》和该公司的举报信寄给了广东省公安厅,并引起了公安厅经侦总队的重视。
湖北省、武汉市的有关领导也对《法制早报》的报道作出了批示,责令相关部门调查。
对这起“港商侵吞国资”案的进展情况,本报也将继续予以关注。

发送至92639020
往日早报
登陆邮箱
本报面向全国  
诚征广告代理商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