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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里李胜利离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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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本报见习记者 申欣旺 发自河南周口 200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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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9 月 20 日,河南省周口市青年李胜利因“纠纷”被带到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派出所, 5 小时后死亡,全身多处有青紫痕迹,左眼处最为明显。

当地公安机关称李胜利为跳楼身亡。

李胜利家属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一向健康且没有任何心理问题的李胜利会在派出所跳楼自杀,七一路派出所认定为自杀,近一年后的今天,周口市公安机关以及对此案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对此尚没有结论。

钥匙进去 心沉了

38 岁的李胜利下岗在家,有一个女儿已经上高中,生活比较拮据,平时靠给人做小工养家糊口。 2000 年,李胜利的姐姐李金花在周口市人民路东段市中心医院住院部大门口西侧经营了一个报刊亭,李胜利就在这个报刊亭帮忙,其间认识了往报刊亭送电话卡的吕秋玲。吕秋玲在李金花报刊亭西侧不远处开了两间移动收费大厅, 2004 年的时候准备转让,李胜利和吕秋玲谈好以 8 万元接手,吕告诉李,让他把钱准备齐就转给他。同年 9 月 19 日,李胜利去找吕秋玲:“钱准备齐了。”吕秋玲说:“晚了,店转让给别人了。”

当天晚上,李胜利的妻子周影霞给吕秋玲打电话,双方在电话中发生争执。

9 月 20 日,李胜利推着自行车经过移动收费厅,吕秋玲和她的弟弟吕留生(系周口市川汇区法院执行二庭干警)在门口,叫住了李胜利。

这种情况发生争吵非常正常,但记者向周围邻居反复求证并没有得出这种结论。

“没有争吵,吕秋玲说李胜利威胁她,说要报警,给 110 打了一个电话,电话刚放下, 110 的车就来了,来的民警是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和干警孟军伟,和吕秋玲在一起的另外一个人指着李胜利说:‘他就是李胜利',一位干警说:‘到七一路派出所走一趟,到所里好好整治你'。” 当地知情人告诉记者。

20 日上午 9 点 10 分左右(周口市沙南分局的认定为 20 日上午 9 点 57 分左右),七一路派出所带走了李胜利,吕留生也随警车一起前往派出所。

据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的报告,下午 2 点 40 分左右,李胜利跳楼自杀。在此之前,上午 11 点,吕留生离开派出所。

周口市人民医院的病例显示:下午 3 点 30 分左右,李胜利被送往人民医院抢救。

家属对于李胜利的死亡并不知情。

李胜利的妹妹李艳红说:“ 9 月 20 日晚上,有个在医院工作的熟人告诉我,下午 3 点多医院送来个人,瞳孔散了,像你们家胜利。我一听,心就沉了,只希望不是事实。我拿着他送来的那串钥匙去哥家里开门,他说钥匙是死者的物品。钥匙顺利地插进去,门开了,我也绝望了。”

死亡说法 疑点多

事情发生之后,李胜利的家属向周围邻居了解情况,他们无法相信,“派出所到这里 800 米,在市区开车怎么说也要几分钟吧,为什么吕秋玲打完电话,警车就到了?”

这种情况使得李胜利的亲人认为,吕家姐弟是预谋要整治李胜利的。李家无法接受李胜利是跳楼自杀的说法,坚持认为李胜利是在派出所被打死的。

派出所的一连串做法让李艳红愤怒:“为什么 2 点 40 分跳楼, 3 点半才送到医院?为什么我姐的报刊亭就在医院旁边却没有人通知?为什么好端端的一个人,活着进派出所,却要在派出所跳楼?”

2004 年 9 月 21 日,就在李胜利“跳楼”第二天,七一路派出所的上级部门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在还没有尸检的情况下做出了《关于李胜利在七一路派出所跳楼事件的情况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迄今为止公安机关对李胜利死亡做出的最为正式的说明,但按照该报告来看, 2 点 40 分死亡,绝没有道理 3 点半才进行抢救,而七一路派出所距离人民医院不超过 1000 米。

《调查报告》表示,当时发生了纠纷,派出所才出警处理。记者前往派出所希望能查询当时的情况,但奇怪的是,派出所对案件并没有制作笔录。

在对事件经过的调查中,记者发现了以下的疑点:

第一、邻居都反映李胜利平时性格很开朗,虽然下岗,但对生活却很乐观,同邻居之间关系也很融洽。而很关键的问题是,据《调查报告》称,李胜利在同吕秋玲、吕留生发生纠纷的情况下,派出所才把他们带走,但相关知情人士却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吵, 110 也是吕秋玲叫来的。整个七一路派出所当时分为五个片,分别有人负责这些地方的治安,冷飞并不主管事发地这个片,冷飞却处理了此事。

第二、李胜利的姐姐李金花在中心医院前面开了一个报刊亭,作为社区治安管理者的派出所说找不到当事人家属,难以让人信服。在医院的手续意见书亲属意见栏填写的是“七一路派出所”,但并没有填写具体的名字。

第三、从死者家属提供的照片来看,死者右腿内侧青紫,跳楼自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着地都不会伤到这些地方。

上访被打 人痛心

李家无法接受公安机关给出的“跳楼自杀”的结论。

为此,有关部门组织了三次尸检,但结论并不明确。

“我们要求做第四次尸检,川汇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要我们拿出三万元钱,我们说:‘没有那么多钱',他们回答说:‘你们不拿出三万元钱,就等于放弃第四次尸检的权利。'”李艳红眼里充满着绝望。

更让李绝望的是, 2004 年 10 月,她们出去上访被抓回,关在市火车站派出所讯问室,并一一拍了照片。

而据附近的市民反映,在这次上访中,李金花被负责此案的沙南分局副局长指挥人扔到车上,上身衣服被撕扯掉。李金花向记者出示了被抓时打伤的照片,全身多处伤痕。

李艳红痛哭流涕:“为什么我们的亲人被打死了,还不让我们上访?”

采访结束时,李胜利家中,骨瘦如柴的李母卧床不起,只是抱着李胜利生前的照片不肯放手,李父说:“我的家已经不是一个家了,儿媳妇周影霞痛苦得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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