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主管 法制日报主办 深度报道有影响力的新闻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43 邮发代号:1-198

版权保护新难题

新闻线索
移动用户

□见习记者 赵瑜 实习记者 刘潇潇 2005-08-08

发送至52639020
联通用户

网上移动业务侵权带来

2005 年 8 月 3 日 ,水木年华成员卢庚戌诉龙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卢庚戌是国内著名演唱组合“水木年华”的成员之一,他所创作的歌曲深受广大歌迷尤其是年轻一族的喜爱,《一生有你》、《在他乡》、《爱上你我很快乐》等歌曲在互联网上流传较广。

被告龙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阳光”)是一家从事专业无线音乐领域服务的公司,主要提供移动增值服务。该公司通过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签约获得了原告《一生有你》等歌曲的词曲著作权的使用权,利用自己的网站或通过移动梦网将原告的歌曲作品以彩铃等形式对用户提供有偿下载服务。

原告认为,被告与音著协的合同中对原告作品作为移动设备终端彩铃服务的使用期限只限于 2003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04 年 10 月 20 日 ,被告没有与音著协续签合同,也没有与原告签订授权合同,而继续擅自使用原告的上述作品。

截至目前,被告应与音著协结算的涉及原告词曲作品的使用费达 18 万元,而被告的实际使用情况却远不止这个数额。而且目前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被告仍在使用原告 16 首作品用以提供彩铃下载服务,被告对原告作品实际使用情况的隐瞒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被告出示了与音著协签订的《彩铃业务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与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洋洋”)签订的《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证明自己是在合法有效的协议框架下使用原告作品。

被告指称,从法律关系上看,原告并非上述合同的主体,无权替代音著协和喜洋洋主张相关的合同权利。但原告则坚持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龙腾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音乐作品的非法使用,赔偿原告词曲使用费 65 万元人民币,承担因本案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 万元及本案的相关诉讼费用。原告还提出希望被告在有关媒体发表公开道歉。

卢庚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目前对于网上移动业务侵权行为存在的问题远远多于一直备受重视的版权问题,且网上下载业务的获益数额也很难确定,这也为自己的取证带来很大困难。这方面的著作权问题一直没有引起唱片界的重视,他希望通过这一行动能够推动网上移动业务的规范管理,这也是整个唱片界的大事。对于龙腾阳光提出的自己无权主张权利的说法,卢庚戌表示这种说法非常荒谬,作为作品的词曲作者对作品不享有处分权这一点是说不过去的。

由于当事人双方在庭审过程中各执一词,法院考虑到双方都有相关证据需要补充提交,有些数据也有待确定,故这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没有当庭宣判。

 

发送至92639020
往日早报
登陆邮箱
本报面向全国  
诚征广告代理商
 
 
 
 
 
 
 
 
 
 
 
 
 
 
 
 
 
 
 
 
   
     
 
法制早报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本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法制早报,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法制早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制早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法制早报网络部 电话:010-84710314

法制早报网络部制作 文章版权归法制早报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