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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业面临六大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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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志琼 2005-08-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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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标准普尔把寿险业的行业风险由“很高”调整为“高”。中国非寿险业的行业风险则依然属于“高”。这说明,我国保险业的风险仍处于“高风险”阶段,应当引人们高度关注。 佣金风险 目前,我国寿险业开发的险种主要以储蓄型险种为主,具有回报率高和手续费高的特点。调查发现,一般来说,长期险的佣金一般在 5 年之内支付完毕,较典型的佣金制度如:第一年收取平均保费的 35 %,第二年降为 15 %,第三至五年为 5 %,第六年以后为 0 。短期险的佣金则以保费的固定比例支付。这些都大大突破了 1999 年财政部颁布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确定的 8 %的佣金制度标准,有的甚至高达 60% 。 保险佣金过份优厚所产生的问题是代理人短期行为更加突出。短期行为导致只注重在开展业务期间殷勤周到地为客户服务,而在后续期内,则不管不问,给公司留下大批“孤儿保单”。 扩张风险 保险业从 1980 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平均以每年 36 %的速度增长,超过同期 GDP 年均 9 %增长率的 4 倍。保险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规模、市场份额和短期收益,忽视业务质量、长远利益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更多地是看到产品销售所带来的源源不断的现金流,忽视其背后对被保险人的巨额负债。 “数量扩张型”的发展模式,其结果是整个行业在“品尝”了“高速增长”这杯美酒的同时,也在承担其带来的困扰。诸如新产品开发、精算假设等方面的风险。正因为如此,从 2004 年起,一些保险公司寿险业务出现滑坡, 2005 年以来,寿险业务在各大城市中仍然没有止住负增长的趋势。今年第一季度,上海寿险延续 2004 年的负增长,同比下降 8.77% 。这与 2004 年以前寿险保持 20% 、 30% 的高歌猛进式的增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让人不禁担心寿险业发展的前景。 偿付风险 考察和评估一家保险公司是否具有充足的偿还最大可能负债的财务指标就是偿付能力充足率。有统计数据显示, 2003 年底,保险行业的技术准备金与保费净收入之间的比例大约是 70% 。虽然这个比例比 2002 年底的 64% 有所提高,但仍低于亚太地区其他国家非寿险行业的比例。 在保险业高速增长过程中,由于我国保险业资本金先天不足,加上保险资金运作一直受到限制,整个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处在一个下降的通道,尤其是占市场份额超过 70 %的国有保险公司,长期以来始终处于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状态,加剧了整个保险业偿付能力的恶化。由于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处在刚刚发展的时期,大规模“给付”的时期还没有到来,因此,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还没有严重到发生危机的地步。但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利率风险 保险业的发展经历了利率由低到高再由高至低的全过程,目前央行利率还处于低位,受此影响,其存在的经营风险将不容忽视。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保险公司为了与银行竞争存款,在签保单时保证了较高的回报率,而利率的下跌则使保险公司不得不继续填补这些保单带来的巨大利差损。据测算,目前我国每年寿险业共产生约 30 亿元利差损,考虑到未来 5 — 10 年中国市场的年平均存款利率维持在 3% — 4% 之间的可能性较大,假设传统业务和分红业务各占近 50% , 2000 年以后的新保单利差率为 1% ,那么需要经过 10 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全化解我国存量利差损;若投资收益情况不理想,则将进一步延长化解利差损的时间,这对寿险业长期健康发展将十分不利。 投资风险 虽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在 2004 年获得明显拓宽,诸如可投资银行次级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允许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及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但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保险资产运用仍旧面临资产负债不匹配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威胁。保险公司的资产大量集中于银行存款和债券,随着市场利率的上扬预期,保险公司的市场风险在逐渐增大。而金融行业之间的风险传递,更导致投资风险加大。 营销风险 我国保险营销队伍的整体状况良莠不齐。他们大都只受过短期培训、金融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明显不足,且个别人员流动性较大,往往只顾短期利益而没有长远打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都不尽人意。 营销人员和机构由于急功近利和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在展业过程中主动将一部分高危险被保险人列入低危险人群的投保范畴;片面夸大保单功能或对高投资收益率进行不实承诺;使客户产生不切实际的预期,引起较多业务纠纷,退保率较高,引致潜在营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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