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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亿专项维修金将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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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陆振华 发自北京 200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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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从 1999 年开始归集维修资金,但一般住宅中修要发生在 5 年以后,现在刚刚进入中修期

52 亿没有动过

北京市建委小区办宣传培训科长王颖对《法制早报》记者说,截至 6 月底,北京市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约为 52 亿;今后,北京市小区住户将可以在建委专项维修网站上查到自己的维修金金额;同时,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都要到该网站注册。

王颖表示,现在刚刚开始试用这个查询系统;由于刚开始试运行,所以住户查询还需要时间。

7 月 28 日 ,记者访问该网站时,页面也显示:“本网站正在建设之中,请稍后访问。”

对这笔 52 亿的资金,王颖透露“都还没有动用过”。她解释说,一是因为市建委从 1999 年开始归集维修资金,但一般住宅中修要发生在 5 年以后,现在刚刚进入中修期;另外,相关的配套政策比如使用管理办法、归集管理办法和细则都还没有出台。

在北京市建委“ 1195 ”政策体系中,《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定于年内出台,目前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

王颖说,在 2003 年 9 月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北京市应该配套一个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原来是业主委员会来决定维修资金是否使用,明确规定业主大会才是决定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的主体,《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就要根据这一规定进行调整。

五大举措维护业主权益

北京市建委表示,将在近期出台五项举措,维护业主们的权益:

举措一,制定配套维修工程的定额标准,为业主们在使用维修资金时提供参考标准,以适应房屋建筑大修、小修等不同层面的不同要求,届时,业主们可根据情况,自拟房屋修理方案。

举措二,今年将突出重点、加快出台有关政策。如:在已出台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北京市将在 7 月底前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及业主委员会开立资金专用账户的通知》,为维修资金使用奠定政策基础。这个通知重点就决策体制进行了规定,即保证维修工程的受益范围与决策范围相一致。比如对于一栋楼的电梯的维修工程,就由该栋楼的全体业主决策通过。另外,该通知还就维修费用的分摊原则、业主委员会开户的基本条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举措三,加快升级改造硬件系统,届时业主们坐在家中,就可登录相关网站查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

举措四,尽快完善管理体制,提高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举措五,通过明确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银行,满足业主们的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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