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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消失的耿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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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 陶卫华 发自北京 200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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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郊耿庄村民生存状态调查

随着“珠江国际新城”的开发,有关方面征用北京市永顺镇全镇近 2000 亩土地,其中包括耿庄村的 400 多亩。由农民变为城市居民这看起来似乎是件好事,但村民却与村委会以及拆迁部门发生巨大的分歧。

维持生计的土地被圈起来,被通知拆迁,土地转让过程中的不公开、不透明,补偿款不明不白,未来的生活没有保障。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唐钧指出,随着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此前已达到小康水平的众多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反而成为城市贫民,他们正经历着一场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变。

7 月 13 日 ,北京市通州区耿庄村委会的办公室被挤得水泄不通。在主题为“讨论村民拆迁补偿遗留问题”的村民代表会上,闻讯而至的几十位普通村民成了主角。

“你把地都卖了,你让我们村民以后怎么活?”面对村民们激烈的质问,耿庄村长耿宏长显得有些尴尬。最终,会没开到十分钟,村委就以“来的不是村民代表”而临时决定改日再开。

“我们全家都呆着,上要伺候老母亲,大儿子要念书,二儿子也要念书,要维持下去你说我靠什么?”面对拆迁后的生活落差,村民杨介忠情绪激动,他说,他的两个孩子现如今都辍学在家。

和杨介忠一样,耿庄 500 口失地农民,大多面对着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命运。

不再属于农民的土地

这一切,源于三年前永顺镇镇政府引入的“珠江国际新城项目”的开发。

根据通州区永顺镇政府下发的一份宣传函显示: 2002 年,为引进“北京珠江国际新城”开发项目,有关方面征用永顺镇全镇近 2000 亩土地,其中包括耿庄村的 118.5 亩用地。

到了 2003 年,在耿庄村委会给全体村民的一封信里,提到的征占数目,已经变成了 432.7 亩(包括耕地和宅基地——编者注)。

事实上,目前“珠江国际新城”征用的土地的确已超过 118.5 亩。《法制早报》记者 7 月 8 日 从耿庄村委会了解到:如今耿庄的集体耕地中,除了卖给“珠江国际”的 300 亩,其余的,有 89 亩以出租的方式,租给了私人做搅拌站使用;另有集体耕地 110 亩,被村委会以每亩 15 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镇政府,建起了多个村的村民自住楼,现在以商品楼出售。而其中“珠江国际”买下的耕地,占到该村耕地总面积的 60% 。

“我们已经十多年没种过地了。”耿村村民杨介荣告诉记者,他们和土地的关系,很早就被割离了, 1996 年生产队把全村大部分耕地收回。

“土地是集体的,我们没有权力。村委会说收就收,说种就种。我们也没有去找,因为毕竟那时候家家有房子能开店,能维持生活,吃喝不成问题。”

杨介荣所说的开店,指的是为外来小商贩提供低廉的旅店食宿。位于京哈高速路边的便利交通,使耿庄村早在八十年代,就成为通州区远近闻名的“开店村”。在记者赶到之前,《北京电视台》“社会透视”栏目引述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报道说,多年来不种地,仅靠用自家房屋开店,该村的多数家庭年均收入也能达到 1.5 万元。

村民的这一生计,随着 2002 年 10 月旧村住宅用地的被征用,也得以告终。

充满争议的拆迁补偿

“ 10 月 16 号叫我搬的,给的通知也就在 10 月 16 号,”村民董淑琴向记者描述拆迁时的情景:“通知当天下午 5 点到夜里 12 点到大队签字,还夜里签字。不管是拆迁办还是大队(即村里—编者注),进门就是一句“签吧”。因为补偿标准低,我不想搬,可是我老公在大队看门,人家说不搬你老公滚蛋,我们只好签了,谁知道刚搬完,就把他辞了。”

据耿庄村村长耿宏长介绍,此次耿庄拆迁分两期进行,一期已搬迁 115 居民的补偿标准,是宅基地每平方米 850 元,房子每平方米 600 元,今年剩余的 40 多户村民进行二期搬迁,拆迁标准是宅基地每平方米 930 元,房子每平方米 550 元。全村村民平均下来,每户能得到 20 万元的拆迁补偿。

相对于中国其他被拆迁的地方来说,这看起来是一笔不菲的补偿款。但是补偿标准是高是低,村民们自己有一笔账。“按照镇里的政策,给村民的补偿标准说是平均达到 2600 元每平米,可是现在搬了的哪家补偿能达到 2600 元啊?”贫困户郑春秋向记者抱怨。

除了认为拆迁的补偿费用偏低外,大多数村民们的意见集中在村委会拆迁补偿上的不公开和不透明上。村民连万清反映:“今年 3 月份贴了一张公告,上面也没写具体补偿数目,就写了每家住房有多少平米,当天晚上才公开,第二天一早儿村委会就派人揭走。我想抄还不让抄。”

记者采访的第二天,正值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有关拆迁补偿的问题。村民代表杨松茂向记者描述历次村民代表会:“就是一言堂,一开会村民代表提意见,他不让你提。”

让众多村民至今疑惑的一点是,自己的住宅用地和耕地究竟是以多少钱一亩的价格卖给了珠江国际,他们并不知情。村民也曾经找过村委会,被推到拆迁办,到了拆迁办,同样得不到答复。为此,村民们甚至找到镇里,接待人员一句“你找当地”,就把村民打发了回去。

村民杨介荣认为:“村委会应该有个透明度,地卖了多少钱,一亩地合多少钱,这笔钱都准备做什么用,你应该让社员心里明白。”记者在耿庄村村委会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中看到:永顺镇预计给耿庄集体土地补偿费 4713.2 万元,目前已付村委会 1630 万元,这笔钱里应该有一部分属于失地农民,可是村民们否认从全村的耕地收益中得到过补偿。

珠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部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珠江国际项目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的,具体拆迁中出现的问题一直由政府和拆迁部门出面解决。

通州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土科康科长对记者说,珠江国际项目征地手续是分批次办理的,具体细节要通过宣传部门,才能向媒体提供。

从小康农民到城市贫民

失去耕地、又失去宅基地的耿庄村民,得到的是每户平均 20 万元的拆迁补偿。村民们要拿着这笔一次性的补偿款,以每平方米 1370 元的价格,再购买村集体新盖的自住楼。而买一套普通的两居室,至少也需要十五六万。买完房子之后,多数村民手中已所剩无几。

采访中,耿庄村民普遍反映,在没有拆迁前,耿庄全村 170 多户,开店收入能达到 150 万到 200 万之间,平均每户收入在 1.5 万左右。如今村民被迁进楼房,失去了出租房屋的收入,生活水平实际有所下降。

村民的反映是否客观,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位搬进楼房的居民。家境比较困难的村民陈淑贞给记者细算了一笔搬迁前后她家收入支出的细账:

陈淑贞全家 4 口人,搬迁前家里有 9 间房,租房年收入就有 8000 元,儿子又在派出所当保安,年收入能达到 6000 元,全家总的年收入是 1.4 万元,扣除伙食费年均 1 万元(拆迁前还能吃自家种的菜)、看病花费年均 4000 元,收入支出基本能保持平衡。

搬迁后陈淑贞得到 21 万补偿款,买房花去 17 万,三代人住一个两居(两室一厅),自己还住客厅。补偿款剩下 5 万,可是如今自己和爱人均失业,只靠着儿子的 6000 元年收入,扣除掉伙食费年均 1.4 万,看病花费 4000 元和水电煤暖气等 2000 元,一年光赤字就 1.5 万,她说,自己剩下的补偿款,预计 3 年就能花完。

在一些搬进新楼的村民家中,记者看到,他们的厨房还架着原来平房时的煤炉子。靠扫马路维持生活的村民郑春秋告诉记者,相比几毛钱一个的煤饼,她们觉得 75 元一罐的煤气实在太贵了,为了节省她们沿用平房时做饭的老办法。

失去租房可持续收入的耿村村民,面对的更大问题是,未来的生活没有保障。村民田国清的孩子心脏有毛病,看病已经欠下 3 万元外债,搬迁时她拿到近 20 万补偿款,买楼装修花了 16 万,剩下的钱再借点买了一辆车,指着挣钱维持生计。

“刚搬楼里是愁得睡不着觉,两天没睡好。爱人开车拉活,一天都不开张,这一着急就胆大拉一回城里的,结果给逮了,一下罚 1 万 5 ,结果一分钱没剩。这以后日子不知怎么办?”

今年 38 岁的田国清,目前没有工作,她惟一的收入就是在小区附近卖烟,“清晨五点半起来卖烟,卖到八点,因为八点城管上班,就不能卖了。一盒烟挣一毛五,一个月就挣 100 块钱,也不好买。”

和田国清一样,耿村多数村民对未来的日子,感到忧虑:虽然手里剩了几万块钱,可是这钱是卖房子的钱,吃完了花完了又该怎么办呢?

坚守平房的 20 户村民

面对过低的补偿和住进楼房后没有着落的生活,第一二批拆迁的 170 户村民中,还有 20 户至今仍坚守平房,不愿搬迁上楼。刘丽丽就是其中的一位,“村委会没有拿出一定的方案说问问你为什么不搬,来给你解决问题,到这儿来,就是让你签字,你不签字,他就说法院见,告你去,一天罚你 1000 块钱。那就让他罚吧,现在我们村民没有一点法子。”

在下发给一期拆迁村民的通知书上,记者看到,拆迁期限截至到 2005 年 5 月 31 日 。超过期限一天扣除 1000 元。对此,耿庄村村长耿宏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并不担心村民不愿搬,我们有整体的计划,你不搬你就制约着耿庄整体的发展,这是挡不住的趋势,最后你再怎么不想搬也得搬走。”

目前,还住在平房里的 20 户村民,面临着和已经搬迁村民同样的生活困境。因为旧村已经拆成废墟,以前开旅店、饭馆等营生都干不下去了。刘丽丽说,她去年还能拣破烂维持收入,现在这个活儿都被人顶了,自己抢不上了。

由于生活无着,耿庄失地农民不断上访,为此, 2003 年耿庄村党支部、村委会决定按月给村民发放生活补助, 50 岁以下的村民每人每月 100 元, 50 岁以上的村民每月 300 元。但是很多村民认为,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村民提供的一份永顺镇政府 2001 年下发的关于开发“珠江国际新城”的文件中,这样写道:劳动力就业补贴及就业安置——珠江开发公司支付的超转人员安置费用拿出三分之一分发到每个劳动力手里,鼓励他们去寻找新的就业机会,三分之二留在村集体,开辟劳动就业的新途径,提供劳动力就业的新场所。

如果耿庄按照镇里的文件执行,那耿庄失地村民的就业应该不成问题。

然而,现实情况是,在耿庄新村随处可见村民在小区内、马路边打牌消磨时光。根据记者的一个随机抽样统计,拆迁后住进楼房的耿庄人,年龄处于三十五岁以上的,约百分之九十处于失业状态。

每天守在路边开黑车的耿宏亮告诉记者,像他这样在路边开黑车的耿庄村民,现在已经达到十多个。大家天天扎在路边上,生意少得可怜。村委曾经许诺的优先安排村民就业、给村民建商业街的承诺,并没有兑现。

“耿庄人的特点是懒,他什么都不想干,不是嫌钱少,就是嫌累。” 对于耿庄的低就业率,村长耿宏长认为问题在于一些村民懒惰。

 

专家说法

失地农民的未来

耿庄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并非个案,随着北京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失地问题日益严重。据北京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统计,截至 2001 年底,北京市被征占的农村集体土地共计 43 万亩,仅通州区卫星城及周边的永顺、梨园、潞城三镇,从 1999 年至 2001 年三年间就减少了 32% 的农民土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 7 月 15 日 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耿庄城市化改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全国具有很大的普遍性,耿庄失地农民面临的困境,突出反映了三个根本性的问题:

一、 土地转让过程中的不公开、不透明;

二、 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

三、 现行土地补偿制度不尽合理。

韩钧分析指出:耿庄集体耕地大面积被转让,村民却无法获得收益,根本原因在于“虽然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在集体所有制下,谁真正拥有土地,实际上并不明晰”。土地集体所有制,意味着农民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都平等地拥有对集体土地的成员权,但并不拥有按份分割农地的所有权。“集体产权”的这一特征,使集体与农民的权益关系变得模糊。

韩俊认为,应当让农民切实获得对土地的收益权,将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明确界定为农民按份共有制,农民按份共有的农地权利可以合法继承或转让、抵押、赠送。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白南生则向记者分析,以耿村为代表的农村土地大面积转让背后,更深刻的原因,并不是城市化问题,而是现行的财政分灶吃饭制度下,地方政府要正常运行,就必须解决自己的财政收入问题,而多数地方政府最重要的创收手段就是所谓以地生财。

为此,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唐钧向记者提出:从土地买卖中获得巨大增值收益的政府,应该从真实的土地差价里,至少拿出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来补偿农民,来安排他们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因为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本来是一种可持续生计,当土地被征用以后,政策的着眼点,就应该以一种新的可持续生计来取而代之。

“目前年轻的失地农民,还有能力到劳动市场再就业。但是过了 35 岁,他们就很难在劳动市场上获得机会。而现在政府给予农民的征地补偿实在太少,如果是变相征地,农民只能获得很少的现金补偿。从保障基本生活权利的角度考虑,这意味着相对确定的可持续的‘土地保障'市场为着眼点的不确定的‘政策'取代了,这对失地农民是不公平的。”

《北京电视台》“社会透视”引述专家们的建议说,土地补偿政策应多向农民倾斜,具体操作中,可以让农民多留一些宅基地,甚至给他两套房子,使其可以一套居住,一套出租或做小买卖。如此一来,失地农民,也就获得了新的可持续发展的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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