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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篇(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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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光辉 2005-07-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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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术语 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将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制度。宣告失踪的法律意义,在于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以救济因自然人下落不明导致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一、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 1. 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宣告失踪程序不能由法院依职权发起,必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人的近亲属和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财产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申请人没有序位限制,任一申请人都可以提出申请。 2. 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所谓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杳无音讯。要注意,一个自然人离开住所,他人确知其在何处只是无法进行通讯联系,不构成下落不明。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 2 年的,利害关系人才可以申请法院宣告为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期间,自被申请人音讯消失次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 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 法院应先发出寻找公告,公告期为 3 个月。公告期满,失踪事实得到确认,再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 二、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即法院在作出宣告失踪判决的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指定范围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指定原则是有利于保护失踪人的财产。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是当然的财产代管人。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其他应付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同时,对失踪人的债务人,财产代管人可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如果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不履行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 三、宣告失踪的撤销 如果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这里注意,法院同样不得依职权主动作出,另外,法院撤销失踪宣告的方式是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一旦法院撤销失踪宣告,相应的财产代管关系也终止。代管人应将代管财产交给被撤销失踪宣告的人并报告代管情况。代管期间已经支付的财产和费用,除代管人主观上有恶意外,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代管人偿还。 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推定其死亡,从而结束失踪人以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宣告死亡的制度价值在于维护生者的利益,如配偶的再婚权、继承人的继承权、债权人的受偿权等。 一、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 1.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这里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范围完全一致,但由于宣告死亡涉及到伦理利益、身份利益、情感利益等,申请人有顺位限制,顺位在前的申请人有排他申请权。其顺位依次是:( 1 )配偶;( 2 )父母、子女;( 3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 )其他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法院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则应当宣告死亡。 2. 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一般情况,须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4 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的次日起计算;因战争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2 年。 3. 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法院在受理宣告死亡申请后,同样得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 1 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且经有关机关证明确实不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 3 个月。公告期满,失踪事实得到确认,法院即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判决宣告之日即为死亡日期。 二、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在被宣告死亡人的住所地为中心的区域,宣告死亡的效果等同于生理死亡,婚姻关系终止、继承开始。但宣告死亡毕竟只是一种法律推定,故而,如果被宣告死亡人在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如果不冲突,则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 三、死亡宣告的撤销及其后果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要注意,这里的利害关系人没有顺序限制。 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法律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溯及力有不同规定。( 1 )人身关系方面。配偶尚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不论配偶是否同意;配偶已再婚的,即使再婚后离婚或者再婚配偶死亡的,夫妻关系也不得自行恢复。子女在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收养的,收养关系有效。 (2) 财产关系方面。因宣告死亡而继承、受遗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遗产,应返还,返还范围包括原物和孳息。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可不予返还。另外,如果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和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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